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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商业企业:加班“进化论”

2012-10-24 13:59| 查看: 149765| 评论: 0

摘要: 最近有一则消息,某公司员工因为不加班所以被公司辞退了,理由是该员工没有奉献精神。笔者认为此风万万不可涨,企业不能鼓励员工加班,员工也不该加班,这才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前提。加班者,工作时间内没有干完工作,于是在非工作时间接着干,即白天干不完晚上干,工作日 ...

最近有一则消息,某公司员工因为不加班所以被公司辞退了,理由是该员工没有奉献精神。笔者认为此风万万不可涨,企业不能鼓励员工加班,员工也不该加班,这才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前提。
加班者,工作时间内没有干完工作,于是在非工作时间接着干,即白天干不完晚上干,工作日干不完假期日干;如果企业评价员工的业绩和能力,就是以加不加班、加多少班为标准,那岂不是要人人都在下班后留在企业中泡着,做加班状给上级看。长此以往,岂非人人都知道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企业有没有业绩能力不重要,只要屁股够沉,能够守在企业里加班就能够升官发财,那还有谁愿意脚踏实地去工作?如果人人都不真心实意在干工作,那么到底这个企业在工作时间内是谁在工作?
为此,笔者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分析员工加班行为、产生加班行为的原因和避免员工加班应采取的措施。

员工加班行为和企业给予的奖惩措施
由某公司四类员工从星期一到星期三的加班行为以及企业对他们的奖惩措施来推论,看企业鼓励员工加班的弊病都有哪些。
星期一员工加班行为及企业奖惩措施
把加班的人分成“甲”、“乙”、“丙”、“丁”,假如这四个人白天的工作量一模一样,那么在星期一的工作结束后,四个人会有四种不同的行为。
第一个人是“甲”,他今天的工作已全部干完,所以他认为干完就应该回家,于是回家好好休息准备明天的工作。第二个人是“乙”,他的工作今天没干完,责任心又强,没干完今天的工作觉得对不起天地良心,于是自愿加班,干完再走。第三个人是“丙”,一看“ 乙”还在加班,也不好意思先走,但是又不愿意接着干工作,于是就磨时间,等“ 乙”干完一起走。第四个人是“丁”,他今天的工作没干完,但是今天干不完还有明天,何必非得今天都干完,于是收拾收拾就下班了。
这时办公室里只有“乙”和“丙”,如果有部门领导到现场检查,看到“乙”和“丙”在工作时间之余还在加班,看来是能够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企业出力的好员工,今后要多表扬多提拔。“甲”和“丁”到点就回家,看来对企业、对领导是没有什么感情的,今后好事没有他们。于是采取的手段就是加班的“乙”和“丙”是好同志,给予升迁奖励;不加班“甲”和“丁”是坏职工,要批评处罚。
这种奖惩模式,是以加不加班作为员工道德和能力的评价,认为只要加班就证明对企业和领导是忠诚的,只要不加班就证明对企业和领导不忠诚。按照此思维逻辑和奖惩模式,根据星期一的员工行为,企业做出了奖惩措施,其中“乙”和“丙”都被奖励,“甲”和“丁”都受到了处罚。

星期二员工加班行为及企业奖惩措施
企业在星期一对应的奖惩措施出台后,四类员工在星期二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变化。
“甲”认为企业的奖惩非常不公平。明明自己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了工作,就是因为没有加班给领导看,就受到了惩罚。那么星期二采取的措施是上班时间能干完的工作不能干完了,要留一部分加班时间干,否则下次领导又要处罚。或者就算上班时间把工作干完,那也要继续加班,即表现出加班来给领导看。
“乙”也认为企业的奖励非常不公平。明明表现加班的“丙”在加班期间什么都没干,就是给领导看的,可是领导居然给他也奖励了;而我这一心为企业工作,自愿加班的人,干的比他多得多,居然得到和他一样的奖励。那只能说明你领导就是喜欢他,不喜欢我嘛!于是原先自愿加班的“乙”员工,会退而求其次,在星期二是加班但不干活,即也表现出加班来给领导看。
“丙”在得到奖励后欣喜若狂,不干活但只要表现出加班就得到奖励,这种事情到哪里去找?无非是自己损失点休息时间却能换来这么多的好处。星期二,如果“甲”和“乙”也都表现出来加班,岂不是就显不出我的辛苦工作了吗,该怎么办?当然是延长加班的时间,耗到“甲”和“乙”都走掉,就我一个人在加班,那领导看到的还是自己啊,于是“丙”在星期二加班更多,时间更长。
“丁”员工在星期一受到了处罚,而且看到了“甲”干完工作不加班也要受处罚,自己是干不完工作没有加班才受到了处罚,看来干不干工作都无所谓,只要加班就行了,于是立志向“丙”学习,在星期二下班后盯着“丙”什么时候走,“丁”就什么时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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