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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品牌之:产品与商品

2012-2-13 10:42| 查看: 198005| 评论: 0|原作者: 金焕民

摘要: 编者按:“品牌”一直是困扰中国企业的问题。从如何破解到品牌到如何建设品牌,既是中国企业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品牌建设必须弄清的理论问题。跨国公司似乎一进中国市场天然就是品牌,不能有效地破解其品牌垄断或者光环,中国企业根本无法生存,遑论发展。 ...
产品的三个层次

产品是任何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和欲望的东西。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要求,比如衣食住行和教育、娱乐等。当人们锁定某些具体的满足方式时,需要就变成了欲望。所以,需要很简单,欲望很复杂;需要很容易满足,欲望很难满足,而且越富裕,购买力越强,欲望越难以满足。
欲望使得产品研发与生产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复杂。原先的“大哥大”与今天的智能手机,其差异何止天壤?
粗略划分,产品包括三个层次。
核心产品。也叫实质产品,是指产品能给购买者带来的基本利益和效用,即产品的使用价值,是构成产品最本质的核心部分。
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并不是为了获得产品本身,而是通过对产品的消费来满足某种需要。虽然某一种产品以自己的物质形态存在着,但在实质上是为了满足消费者欲望而提供的一种服务。
形式产品。指产品实体的具体外观,是核心产品的表现形式。形式产品具有5个基本特征:1.质量水平,指产品实体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可靠程度,是可以用技术参数表现的产品内在本质水平;2.特征,满足某种需求的产品应该是多种多样、各具特色的,这样才能适合不同层次、不同爱好的顾客的需要;3.式样,指有形产品的外观形状、款式,或无形产品如服务的不同表现形式;4.品牌名称,即产品和劳务的名称和标志;5.包装,是有形产品的盛装容器及装饰。
以上5个特征,有形产品都具备,而无形产品也具有类似的特征,可能具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特点。
形式产品是呈现在市场上可以为顾客所识别的,因此它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直观依据,同时,产品的基本效用也是通过形式产品有效实现的。
附加产品。指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所能得到的附加服务和附加利益的总和。只有向消费者提供具有更多实际利益、能更完美地满足其需要的附加产品,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赢得胜利,在经营中获取更高收益。
核心产品、形式产品、附加产品作为产品的三个层次是不可分割和紧密相联的,它们构成了产品的整体概念。其中,核心产品是基础,是本质;核心产品必须转变为形式产品才能得到实现;企业在提供形式产品的同时还要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和附加利益,形成附加产品。
同时,产品的三个层次反映的是一个递进关系。核心产品:产品的基本效用,这是所有产品都必须具备的,任何企业在这个地方都没有太多文章可做。形式产品:基本效用的实现方式,不同企业在这里开始区别,“货比货得扔”指的就是形式产品。附加产品是超越产品让顾客获得的额外利益,比如苹果手机给顾客的后台服务,不仅让产品超越了核心产品,也让产品超越了形式产品,以至于接听电话变成了次要满足,手机变成了超级信息终端。

商品的二重性

商品一定是产品,但产品不一定是商品。其分水岭在于是否用于交换。当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时候,产品就是商品;当购买者为销售而购买的时候,产品就是商品。
产品是用于消费的,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对产品关注的是使用价值,对商品关注的是价值。对生产者和销售者来说,目的在于利润以及决定利润的价格,但仅仅关注利润和价格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不关注顾客所关注的使用价值,顾客就不会购买,就无所谓利润和价格了。
同时,顾客不仅仅是关注商品的使用价值,他们同时也关注商品的价值。当他们认为使用价值与价值不匹配的时候,他们会拒绝购买。
商品的价值,在市场上表现为价格。
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基础,它和价值一起,构成了商品二重性。
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从6个方面加以定义:1.物品的有用性;2.并非商品所特有,为一切物品所共有;3.是商品的自然属性;4.是需要交换的原因;5.是买者的目的所在;6.可以有多种,是逐步发现的。
商品的价值也可以从6个方面加以定义:1.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包括体力和智慧;2.为商品所特有,也为商品所共有;3.既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也是商品的社会属性;4.是能够交换的原因,也是在交换中产生;5.是卖者的目的所在;6.是交换价值和价格的基础。
商品的二重性,缘于买卖双方不同的目的。买方希望得到使用价值,卖方希望得到价值。一个商品只有同时满足双方要求,才能完成交换。
问题是,买卖双方基于自私的原因,都希望在交换中利益最大化,于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尤其是营销的产生,产品的商品属性越来越完善,并且产品的自然属性越来越服务于其商品属性。

支撑品牌的6个结论
商品的价值,是一个政治经济学概念。按照其定义,产品只有使用,是没有价值的,价值只有在交换中才能产生。
这样似乎很难理解,我们不妨举两个例子。比如燕窝,对生产者、销售者来说,它是有价值的,一旦形成销售,能够获得收益。而对于消费者,一口吃掉了,他感受到的只有口感和营养这些使用价值,价值本身不复存在。再比如房子,进了别人豪宅,人们总是会客气地说,你这个房子总也得值几百上千万。其实只要是用于居住,值上千万或者一分钱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那只是一个生活必需品,它没有交换价值。尽管它有一个价格,但没有意义。许多人在计算自己财富的时候,总把住房计算在内,有意义吗?明白了这个道理,许多人也许未必非得买房子去住了,如果租房更经济的话。
下面的结论十分有用,我会在后面的文章中逐步讲它们的用处。
1.从整体上看,商品的价值与价格在长期是一致的。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表现。
2.从市场短期或者局部表现上看,价值与价格往往是不一致的。受供求变化、市场竞争的影响,价格会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3.不同企业间,由于营销能力的不同,创造价值的能力不同,讨价还价或者定价的能力也不同。
4.从产品到商品,首先,着眼点不同,需要考虑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匹配,如果不能理解顾客价值,就没有办法赋予商品足够的价值,或许就没有办法在使用价值基础之上构筑满意的价值。其次,商品的价值并不必然会自动地转化为商品价格。只有在企业能够清晰地向顾客展示价值、传递价值的时候,价值才能转化为价格。
5.商品的价值,其“有形部分”是材料、质量、功能和式样等,甚至可以延伸到技术、工艺、智慧。其“无形部分”是顾客价值,因此,如何发现和理解顾客价值比如偏好等,是价值创造最核心的部分,也是决定企业经营成功与否、成就大小的关键。
6.品牌是一种基于顾客认可而形成的资产。顾客认可的是什么?是自己内心关注的价值。从产品角度上看,是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和附加产品,从商品角度看,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很重要,但建立在使用价值基础之上的虚拟价值,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
而虚拟价值,恰恰是支撑品牌的物质基础。
(编辑:王玉spellingqi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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