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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圆桌 | 打好“组合拳” 防范“纸面安全” 遏制弄虚作假

2026-6-12 09:20| 查看: 6056| 评论: 0|来自: 中国应急管理报

摘要: 编者按6月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了5起弄虚作假典型案例,指出近年来在多起事故灾害调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检验等多个环节 ...

编者按

6月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了5起弄虚作假典型案例,指出近年来在多起事故灾害调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检验等多个环节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成为有关事故灾害发生的重要诱因,暴露出这些单位安全生产底线意识淡薄、责任落实虚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如何举一反三防范“纸面安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问题,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本期《安全圆桌》约请基层一线人员进行讨论,为各地加强系统防范、根治乱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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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治理增强监管穿透力

■张向阳

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也是重大安全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事故。根治弄虚作假问题,要抓早抓小“治未病”,从源头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着力增强监管穿透力,绝不能让类似悲剧重演。

强化科技赋能,切实增强监管穿透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挖弄虚作假根源、破解监管难点,增强安全监管的前瞻性,靶向治理造假乱象。要借助信息化平台和各类监管工具,以“线上+线下”精准监管模式,对企业生产建设全周期、风险排查全过程、隐患整治全链条实行动态监管。要锚定企业生产建设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通过“大数据+网格化”排查,建立“一企一档”问题清单,对企业精准“画像”,以监管流程数字化、标准化为支撑,推动安全监管关口前移。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决摒弃“各管一摊”的做法,切实解决信息不畅、职责不清、协调不力、联动不够等问题。对企业生产、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要建立共享共建共治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和安全治理合力,常态化采取明查暗访、夜间抽查等方式下沉一线,依托信息化监管、数据比对核验等手段,精准识别造假问题,对典型问题线索要借鉴事故灾害调查评估的方式,严格开展责任倒查。

坚持“长牙带刺”,全面增强执法穿透力。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强的举措,对弄虚作假行为保持“零容忍”,坚持“造假必被查、查案必从严”,进一步密切行刑衔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授意造假的主要负责人责任,通过党纪国法、信用惩戒等手段综合治理,以追究责任、完善制度,彻底铲除弄虚作假的人祸温床。

实行多元协同,做好安全监管“后半篇文章”。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公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中的造假行为,以及数据不实、流程走空、许可和验收放水等问题进行严查,绝不姑息。同时,要加强宣传,调动职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鼓励职工主动报告平日工作中发现的造假行为、不实操作和管理漏洞,对报告查实、避免事故发生的,要给予重奖。

把好审批关,激活退出机制

■张 伟

5起弄虚作假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机构通过资料造假、违规作业、资质空转等方式突破监管底线,而审批把关不严、资质监管松弛,是乱象滋生的重要源头。唯有扎紧审批篱笆、加强资质动态管理,才能从根源上遏制造假行为。

把好资质准入的“第一道闸门”。在资质审批、项目许可、施工许可等环节,严格审核从业人员资质、设备条件、技术能力等核心要件,逐项核验申报材料真实性,坚决杜绝资质挂靠、人员造假、资料虚报等问题。针对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大资质初审、复核力度,对存疑材料延伸核查,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进入市场,从准入环节切断弄虚作假利益链条。

加强资质动态管理,激活退出机制。一些机构取得资质后一劳永逸,年审沦为盖章过关,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未被动真碰硬处罚,导致不少问题企业有恃无恐。此次通报的山东鸿德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便是一个典型,其未按规定对蚕庄金矿上庄矿段395盲竖井钢丝绳首绳进行无损检测,绳长342米,实际检验绳长242米,漏检100米,最终因钢丝绳断裂发生事故,造成7人死亡。由此可见,必须建立常态化资质动态核查机制,对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问题,严格落实资质处罚,依法暂扣、撤销、吊销资质,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提升违法失信的“成本”。要将资质弄虚作假、违规执业行为全面记入信用档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失信机构限制项目审批、取消评优资格、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实施行业禁入,让造假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要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多次造假、引发安全事故的主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准入严、过程管、退出硬、惩戒重”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持续净化安全生产市场环境。

总之,资质不是终身牌照,安全生产领域的资质管理必须坚持动态严管。要建立完善“严准入、常核查、强退出”机制,让弄虚作假者付出沉重代价,切实堵住管理漏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坚持行刑衔接、行纪贯通

■陈生龙

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是发生事故的重要根源。相关事故教训警示我们,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问题,不能止于简单处罚,必须织密法治网络,健全联动机制,以从严追责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隐蔽性强、链条长、危害极大。修改检测数据、伪造勘察报告、制作虚假合同、监理日志造假,种种行为制造“纸面安全”,让安全隐患长期潜伏,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也会扰乱行业秩序,侵蚀安全监管公信力。个别地区存在以罚代管、处罚偏软现象,违法成本远低于非法获利,致使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心存侥幸、屡查屡犯,弄虚作假乱象难以根除。

根治弄虚作假顽疾,关键在于健全行刑衔接、行纪贯通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凝聚监管、司法、监察合力。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通过明查暗访、数据核验等方式精准识别弄虚作假行为,对排查发现的涉嫌犯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线索,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畅通案件移送渠道,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杜绝有案不移、降格处理,彻底扭转“重处罚、轻追责”的局面。

强化多方联动,坚持从严追责、一查到底。针对顶风作案、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特别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违法主体,实行严处重罚,既追究涉事企业、第三方机构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办人员的直接责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从严查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相关案件,让以身试法者受到严惩。纪检监察机关要同步介入,倒查监管审批环节存在的失职渎职、权力寻租等问题,对监管缺位、执法不严、包庇纵容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斩断弄虚作假背后的利益链条。

唯有深化部门联动、强化执法协同,筑牢行刑衔接、行纪贯通防线,形成强大震慑,才能让弄虚作假者寸步难行,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土壤。

依托经济杠杆分层施策

■谷 林

安全生产领域勘察、施工、监理、检测等环节造假频发,表面是管理缺位、责任虚化,本质是利益失衡、成本收益错位。有的企业一心逐利,将安全合规视作负担,靠弄虚作假压减成本、赚取收益。

跳出传统监管思路,依托经济杠杆分层施策,可从根源上遏制乱象。

造假为何屡禁不止?行业低价内卷愈演愈烈,企业为中标不断压价,安全投入直接侵蚀利润,部分企业靠造假换取生存空间。违规代价太低,造假行为隐蔽、查处不易、处罚偏轻,违法所得远超惩戒成本,侥幸心态就此滋生。风险约束形同虚设,工程项目层层分包、挂靠转包,安全责任被不断分摊弱化,一些经营者只顾短期利润,无视事故赔偿、资质吊销等长远后果,自然不愿抓实安全工作。

整治乱象必须长短结合、精准发力,用经济手段重塑市场导向。

短期重拳治乱,抬高造假即时成本。依据违法所得、项目造价从严惩处,一经查实造假,立即扣减履约保证金、暂停工程款拨付,对现金流形成刚性约束。划定报价红线,严查恶意低价竞标,重点核查异常低价项目,斩断“低价中标、造假牟利”的利益链。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将违规企业、责任人列入管控名单,限制项目参与资格,切断违规获利渠道。

中期建章立制,引导企业主动合规。全面推广安责险,覆盖全链条参与单位,保费结合安全现状动态调整,出险后先行赔付,并向造假方全额追偿,让其付出沉重代价。从严整治违法分包、挂靠乱象,明确总包单位总责及连带经济责任,倒逼其全流程强化安全管控。

长期涵养生态,转变行业发展思路。推动行业摆脱低价竞争,引导企业比拼质量、安全与技术,让安全投入转化为竞争优势。常态化开展穿透式抽查,精准揪出违法主体,持续压缩违规企业生存空间,同步运用数字化、区块链等手段,让造假行为无处遁形。强化警示教育,点明短期压缩安全开支,只会换来事故导致的巨额损失。清理失信违规主体,扶持守规企业,夯实行业良性发展根基。

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的根源,在于利益导向错位。短期强震慑、中期立规则、长期塑生态,必须根治“造假得利、合规吃亏”的乱象,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用信用之“锁”锁住造假之“手”

■赵 严

5起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触目惊心:该钻的孔不钻,该检的绳不检,该纠的错不纠,每一环节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都变成了通往事故的“多米诺骨牌”。

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的“牙齿”仍不够锋利。造假机构被处罚后换个“马甲”重新从业的情况并不鲜见,失信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尚有壁垒,联合惩戒“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企业选择技术服务机构时“只看价格不看信用”,客观上纵容了造假行为滋生。

打击弄虚作假,必须让信用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硬通货”。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资质认可机关要严格资质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坚决撤销。同时,要打通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信用信息壁垒,让失信者在项目审批、融资授信、政府采购等方面处处受限,真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

让守信者的路越走越宽。信用监管不能只有“大棒”,还要有“胡萝卜”。对信用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可减少检查频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推荐;对主动报告自身问题并积极整改的,在法定限度内从轻处理。更需构建正向激励闭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整改标准与流程,激发自我纠偏内生动力。

让信用链条全程闭环。信用监管不能止于事后惩戒,更须前移至资质审批和过程监管。建议建立技术服务机构“一机构一信用档案”,从资质准入、执业过程、报告质量、事故关联等多维度采集信息,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生命周期信用“画像”。针对安评报告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常态化抽查核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报告晒在网上,同行看得见,群众看得见,造假的胆子自然就小了。

总之,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是信用问题,更是底线缺失问题。因此,必须用信用之“锁”锁住造假之“手”,让每一份安评报告都经得起检验,让每一个签名都担得起生命之重。

构建多元刚性监督体系

■吴梦鸽

5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检验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成为相关事故灾害发生的重要诱因。笔者认为,打击弄虚作假问题,须构建多元刚性监督体系。

强化人技协同,打通内部监督“吹哨”通道。一线员工是企业造假行为最直接的见证人,建议建立完善“唯一验证码”匿名举报机制,举报人凭码查询进度、兑现奖励。同时,严格落实举报信息泄露追责等措施,切实斩断泄密链条。建议在高危行业推行使用AI智能监控和物联网在线监测系统,检测设备自动记录操作全过程并加密上传,用技术智能监督手段,从源头杜绝数据造假、防止“灯下黑”。

强化监督权限,拓宽社会监督“进场”路径。对于企业隐患,通常要深入一线才能发现,公众很难入企进行监督。建议各地强化社会监督权限,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员工代表等,组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委员会,完善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赋予其举报、提供线索的法定职责。同时,建议各地邀请安全专家、公众代表等随同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从资料审查到实地核验全程参与,真正让社会监督直达现场。

强化数据认证,推动垂直监督“锁定”造假行为。分析部分违法分包案例,我们不难发现,若相关监管部门能直接调取原始检测记录,企业造假行为或许早就被锁定。因此,建议从源头切断数据造假链条,防止企业相关数据在联网上传监管平台之前被“修饰”。在接入监管平台的传感器、摄像头、检测仪等设备中内置“时间戳+数字签名”双认证模块,确保每条数据自采集端即具备法律效力。建议探索建立国家级原始日志区块链存证系统,任何单位无权进行删除、覆盖;省级以上监管机构可直接调取原始数据复核,并将平台数据与第三方安评、检测报告等数据比对,发现不一致即倒查企业造假和监管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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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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