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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如何让你对手的代言人失效

热度 1已有 135634 次阅读2009-6-8 11:14 |个人分类:营销兵法和实战谋略|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竞争往往是针尖对麦芒。

包括企业聘请代言人,不仅仅是从企业、品牌方面以及代言人本身来考虑,很多情况下,还要看你的对手。

就像以前爱多请成龙,步步高就请李连杰。两人都是功夫巨星。风格不同,地位平分秋色。

 

如果爱多请成龙,步步高请袁彪,那部相当于自己给自己一个耳光吗。代表自己承认品牌不如人家。

从这个角度,基于竞争的代言人选择一定要看你的竞争对手。如果你的对手请的是姚明,你却请王治郅,摆明了你的产品就逊色一筹,低人一等。你找的代言要不能比竞争对手差,否则自取其辱,相当于直接告诉人家你不行了。


最近朋友给我发来一篇帖子,挺搞笑的,但是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代言人竞争。

针对日前中国联通推出的以周杰伦的爷爷做形象代言人,名为孙子才玩动感地带的活动,中国移动立即做出反应,他们声称已经签约姚明父亲,即将开展大规模宣传儿子新时空,老子全球通的口号。
而后,中国联通聘请82岁新婚的杨振宁教授为新形象代言人,宣传口号是:我还能!” 中国移动为了反击,立即请杨振宁的夫人翁帆为新形象代言人,宣传口号:你不能,我能叫你能!~~~”

从这个帖子我们看出,如果你真的想超越你的对手,不妨可以从代言人身上做文章,找比你对手更红、更强、更牛的代言人。很自然,你的品牌就会在传播中略胜一筹,而对手的代言人则会逐渐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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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祁跃飞 2009-6-8 13:56
质量好才是硬道理!
回复 王亮 2009-6-8 14:08
有意思!
回复 请叫我卡卡 2010-9-29 15:29
哈哈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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