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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永远的USP,唯一的瑞夫斯

热度 3已有 171658 次阅读2012-3-16 10:26 |个人分类:咨询师手记|系统分类:营销人生|

瑞夫斯在50年前,曾对于广告有三个旗帜鲜明的观点。

其一,所有的广告必须要表达一个清晰的主张,这个主张要为消费者带来切实可行的利益。这个利益不是空洞的时尚概念和新潮的名词,而是让消费者一听就能感受到的,具有冲击力的感受。用现在的话来理解,就是为消费者带来切实可行的价值,对此,有效地广告一定要言之有物。

其二,这个主张一定要是唯一的,这个概念若被别人用过,那么你无论多么努力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这个目的是要把这个唯一的主张和产品形成等价关系,构成记忆联想,强化消费者心智模式。

其三,这个主张必须具有穿透力,打动消费者。

50年前的观点,至今读来犹言在耳,猛回头,备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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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海丰咨询 2012-3-16 14:58
经典回味!
回复 苟晓亮 2012-3-20 15:50
高老师好!
回复 高春利 2012-3-22 16:27
晓亮童靴快要成参天大树了
回复 求教之人 2012-3-25 11:03
高老师,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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