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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望牛墩洪梅环境应急池预案

已有 15678 次阅读2022-3-21 13:41 |系统分类:企业管理| 东莞望牛墩洪梅应急池, 望牛墩环境应急预案, 洪梅环境应急预案

东莞望牛墩洪梅环境应急池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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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池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现阶段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结合近年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池设置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提出的应急池管理工作,起到运行保障的效果。
  1、什么是事故应急池?答: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又称事故缓冲池或应急事故池,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的接纳装置排水、消防水等污染水,避免事故污染水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水收集设施。在实际事故处置过程中,通过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可以程度降低由事故引发次生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概率。
  2、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要建事故应急池呢?答:不是的。主要有两类企业要建事故应急池,一是环评文件或环评审批意见明确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的,二是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的。
  3、应建设事故应急池的企业没有建设事故应急池,会有什么后果?答:如果是环评文件或审批意见明确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企业却没有建设,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如果是在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同时建设事故应急池的,会被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企业未建设事故应急池,主体工程投入运行的,会被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未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但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企业却没有建设的,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可依据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如果企业因未建设事故应急池,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则构成了利用雨水口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对企业进行处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1、什么是事故应急池?答: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又称事故缓冲池或应急事故池,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的接纳装置排水、消防水等污染水,避免事故污染水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水收集设施。在实际事故处置过程中,通过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可以程度降低由事故引发次生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概率。
  2、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要建事故应急池呢?答:不是的。主要有两类企业要建事故应急池,一是环评文件或环评审批意见明确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的,二是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的。
  3、应建设事故应急池的企业没有建设事故应急池,会有什么后果?答:如果是环评文件或审批意见明确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企业却没有建设,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如果是在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同时建设事故应急池的,会被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企业未建设事故应急池,主体工程投入运行的,会被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未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但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企业却没有建设的,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可依据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如果企业因未建设事故应急池,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则构成了利用雨水口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对企业进行处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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