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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未完成销售目标,罚当街爬行

已有 209714 次阅读2009-6-22 12:26 |个人分类:营销事件|系统分类:市场评论|

都市快报620日报道 前天下午4点多,4个年轻人,排成一线,在温州火车站前的大马路上爬行了近千米,用时半个小时。

这可不是什么行为艺术,他们都是当地某企业的员工,这么做是因为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围观的人怎么劝,他们都不起身,直到完成了任务。

他们不愿透露公司名称,说一切都是自愿的,当初向公司和同事承诺,如果不能完成销售目标,就自我惩罚

这是履行对公司的承诺,算是一种头悬梁、锥刺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励志行为。除了承诺当街爬行,还有承诺不吃早饭、不洗澡的。

30岁出头的民警金洁赶到现场时,着实给到了,他还是头一回碰到这样的事。他说,在围观的群众中,就有他们公司的人给这4个人拍照。

尽管这引起了群众围观,但没有像跳楼秀那样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最后,民警金洁把他们放了。

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说,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这4人无论是否自愿,都没必要在地上爬。如果是公司逼迫所为,这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员工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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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1 个评论)

回复 老郭 2009-6-22 13:09
回复 姚尧 2009-6-22 13:51
可笑可气。
回复 李延卿 2009-6-22 15:16
知耻而后勇!
回复 陆俊 2009-6-22 15:48
-------看是做什么项目什么行业,直销行业这种行为可以理解,实体销售的行业大可不必这般,有违背销售道德的基本底线,提倡理性自罚,不赞成头脑发热般的聚众行为。
回复 孙曙光 2009-6-22 16:00
记得有几起这样的“培养”、“锻炼”员工的事件,好像主角都是营销人,营销人怎么啦?!
回复 牛家林 2009-6-22 16:14
不可取
回复 文七 2009-6-22 16:34
郁闷哦,这社会咋整哦!
回复 欧阳知非子757 2009-6-22 17:41
不可取 是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回复 李信勤 2009-6-22 17:55
不要搞这种法西斯式的营销,真令人发指,估计是搞传销的吧
回复 曹杰 2009-6-22 20:28
行不通。
回复 王亮 2009-6-23 10:21
歪曲和过分一样不可取
回复 高大鹏 2009-6-23 14:27
回复 放飞的心390 2009-6-23 16:10
这样做了也不一定有好的业绩,何不从根本上找原因呢!
回复 余雄 2009-6-23 16:31
这样做了也不一定有好的业绩,何不从根本上找原因呢!
回复 夏方捷 2009-6-24 12:49
不如去裸奔。
回复 杨承平 2009-6-24 13:33
这种方法不可取!!!如果这样就能帮助完成销售目标的话,那还要营销人做什么?那还需要提高和学习做什么?

做营销讲的是策略和方法!
回复 竹林世家 2009-6-24 15:00
说到就要做到是没错,但方法有很多种
回复 申星 2009-6-24 18:20
希望看到您原创的作品!
回复 王成武 2009-6-25 11:09
够雷
回复 田友龙 2009-6-30 13:14
曙光,还成了高产作家了也,对于中国营销人最想说的一句话:衰其不幸,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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