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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江苏首推明码实价 叫停商家不当促销

热度 4已有 191738 次阅读2012-1-24 20:41 |个人分类:必胜营销观点|系统分类:市场评论|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月24日电(记者潘晔)针对商家“虚高标价”,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推出《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共计19条。根据《规定》,“返券”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促销行为将被禁止。    

    去年9月6日至30日,江苏省物价局就《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省价格部门、省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经过反复修订,完善后的《规定》明确了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讨价还价后,经营者以低于标示价格销售商品的,应当将标示价格降为成交价格;经营者按照原标示价格没有成交的,可以降低标示价格,但是不得宣称降价、优惠、打折等。

    而对于实行赠品促销的,规定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接受赠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其标示的赠品价值返还消费者现金或者减去相应价值结算,但是在某些商品销售中,如化妆品常会附赠小包装的试用妆则不受这一限制。实行限量促销的,应当明确标示可供销售(或者赠送)的商品数量。    

    此外,《规定》规范会员价的标示形式,有条件的认可服装吊牌作为明码标价的形式之一;对商品外包装印刷价格与经营者标示价格不一致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将印刷价格除去。规定同一商品多件装(或者批量)价格平均后不得高于单件商品的价格;消费者购买价格较高的商品时,经营者以提供分期付款为条件加收合理费用的,应当予以明确标示。

    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鞠汉芳表示,当前,在商业零售市场中,标示价格不真实是明码标价中存在的最大问题,虚高标价比比皆是,消费者反映较多。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就是通过明确明码实价的要求,落实真实标价的法律规定,挤干虚高标价中的“水分”,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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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王效辉 2012-2-13 22:14
回复 王旭升快刀唐门 2012-2-16 09:12
必须的
回复 红色石头-小明 2012-2-2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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