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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对邢质斌“新闻联播”风波的思考

已有 100373 次阅读2012-2-8 08:34 |个人分类:案例剖析|系统分类:市场评论|

    近日《新闻联播》前金牌播音员邢质斌为山东潍坊惠发食品有限录制了一段高度模仿《新闻联播》播报形式的“广告视频”,在网上疯狂传播,并引发了轩然大波。

    这段名为《惠发特别报道》的视频,完全仿照《新闻联播》,由邢质斌播报企业内部新闻。邢质斌一袭红衣,以新闻播报的方式报道新闻。其中,邢质斌郑重、严肃地播报了她为该企业代言的消息。登录该企业官网,仍可看到邢质斌拱手拜年的照片。

    笔者再次上网搜索时,相关视频已基本被删除怠尽,徒留无数嘲讽、质疑、外加辩解之言。

    近年名人明星代言风波不断,笔者遂借此事,探讨名人明星品牌代言之事。

 

一、专业人,做专业事——分工造就专业

        法律问题聘请法律顾问,同理,名人明星其实可以咨询专业的品牌顾问,获取专业的品牌代言建议。

    近年以来,唐国强、王刚、郭德纲、成龙、张国立、赵忠祥等等名人纷纷因代言引发轩然大波,被人诟病,严重损害了个人的品牌形象。得与失之间,孰大?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深刻体会。

    绝大部分的名人明星,不可能深刻理解品牌之深层次内涵。另外一方面,在物质利益诱惑、情感说服等轮番“攻击”下,鲜有不被糖衣炮弹打下阵来的,最终,代言了自己并不合适的品牌,或因代言形式不当,惹起风波(邢质斌便是代言方式不当)。

    “名誉”这东西,看似虚无缥缈,可一旦毁了,身价就会直线下跌(董文华、杨玉茔便是前车之鉴)。如果名人明星代言之前,咨询专业的品牌顾问,相信可以避免再蹈袭覆辙。

    名人、明星珍惜自己的名誉,在不影响声誉的前提下,实现个体商业价值的最大化,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如果代言得当,既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塑造促进产品的销量,也能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为自己的下一次代言增加筹码。可以说,一次恰当、合适的代言活动,必定是企业、名人明星、消费者、社会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关于名人明星代言,笔者之前曾写过一篇文章,标题是《李娜适合代言什么品牌?》,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

    请相信:分工造就专业,且办事会更有效率。切莫一时不理智,成千古遗恨!

 

二、有所为,有所不为——没有人能代言所有品牌

    其实,品牌如人,人即品牌。

    不同的品牌代表着不同的个性与性格,因此,代言品牌要有选择。比如,可口可乐的性格充满了激情、快乐;苹果品牌的性格则代表了时尚、潮流;沃尔沃则处处体现了安全的品性;劳斯莱斯象征着尊贵、荣耀;宝马象征着速度等等。

    作为名人明星,他们也是人,也有各自不同的个性。名人明星与品牌的性格是否匹配,是代言的关键。世界上没有人可以代言所有的品牌。毕竟,有适合男人的、女人的、小孩的、老人的、白领的、老板的、宅男宅女的、学生的……数不清的各种产品。有狂野的万宝路香烟;有和蔼可亲的肯德基上校;有亲切的麦当劳叔叔;有男人味十足的七匹狼服装;有丰满诱惑的婷美内衣;有适合80后男女的凡客……如此千差万别的品牌,如此不同的特征,有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个性。

    试问:谁能代言所有产品?如果存在这么个人,那他其实啥也不是。

    另外,“有所有,有所不为”的另外一层含义是,即便代言了某个品牌,并不是厂家安排的所有活动,都要照单全收。比如,邢质斌如果只是单纯地代言该食品品牌,其实无可厚非;但是,她以高度山寨“新闻联播”的方式出现,无疑就会招致诟病。尤其在当前这种政治、经济氛围下,更是随便不得(当然,厂家出于炒作的目的,可以理解,但玩火玩过了头,厂家也可能引火烧身)。名人明星,应该有自己的个性和坚持,不应该“为了五斗米就折腰”,听任厂家“摆布”。还是回到了第一点——咨询专业人士。

    因此,代言品牌——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贵在精,不在多——消费者心智很单纯

    代言品牌除了要经心筛选外,还应避免代言过多单个行业品牌。

    消费者其实就是千千万万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能够且愿意记住的品牌信息是十分有限

的。国外的研究表明,一般人的大脑最多只能记住同一个类别的七个牌子。我们经常看到,某位明星代言某个品牌,大获成功后,其他竞品纷纷跟进,找其代言。

    姚明曾代言过百事可乐、可口可乐、佳得乐运动饮料等饮品,“三乐”交织在一起,到底是百事可乐更“姚明”呢,还是可口可乐更“姚明”?最终,恐怕只会让消费者更迷糊。

    与其过度透支开发名人明星的品牌效应,还不如精心耕耘少数几个品牌,最好,每个行业只代言一个合适的品牌。这样一来,独家代言既可抬高代言的身价,也能使自己的个人品牌形象更鲜明、更具特色。进而为厂家借来经济效益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更多粉丝的好感与尊敬。

    兵法曰:兵贵精,不贵多也。

    名人明星代言品牌的法则是:贵在精,不在多。

 

四、公益事,挂心间——播撒爱心暖人间

    名人明星在当今社会普遍受到关注,他们的一举手一投足,无不受到无数双眼睛的注目。因此,除去经济利益外,他们已经对社会公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名人明星作为其所在领域的“天之龙凤”,凡事都是要考虑社会影响的。尤其公益活动,名人明星是不应该缺席的。

    无论是欧美,还是港澳台,名人明星参与、捐助甚至发起公益活动,屡见不鲜。以至于,如果某位一位当红没有很少参与公益活动,则会被大众所鄙夷。素有公益慈善“带头大哥”之美誉的刘德华,20年如一日倾注公益慈善活动。

    1991年华东水灾,刘德华捐款500万元……

    19999月,刘德华与梅艳芳、张学友出席中视《伸出你的手,九二一赈灾捐款》,合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一曲筹款3000万元;

    2001年,刘德华将上海演唱会上150万元演出收入捐献给艺术节组委会……

    2005年“爱心无国界”刘德华捐款1200万元……

    2008年,在汶川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华仔作为捐款发起人之一第一时间向灾区捐款10万元,之后“刘德华慈善基金会”又对四川赈灾支援项目捐60万港元……

    2009年台湾八八水灾和玉树地震,华仔又与众艺人共同发起募款赈灾晚会,并与成龙领衔《抗旱救灾——我们在行动》赈灾晚会,筹募2.8亿元,自己捐款20万元。

        华仔参与的其他各类公益慈善活动,因篇幅所限,此不赘述。

    明星们在自己档期活动不算太紧的情况下,多多参与公益活动,一来可以保持一定的出镜率,二来还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公民形象,何乐而不为呢?

 

    名人明星品牌代言,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要多听取专业人士的建议。

 

作者:戴威,集智堂品牌管理机构品牌总监,3F品牌理论创始人,具有丰富的品牌规划、整合营销、网络传播以及团队管理与激励经验。新浪、腾讯微博名字:戴威-David;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jzt2011   品牌营销交流QQ群:24348235,电子邮件: 217514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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