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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见死不救入罪与道德要求的随想

已有 151638 次阅读2011-10-21 23:02 |系统分类:市场评论|

首先,我想对小悦悦表达我沉痛的哀思!

芝兰与俗异,

清幽唤使归,

肉身留世议,

惟愿起沉沦!

其次,我想感谢这位不愿滞留俗世的天使,她以自我牺牲的方式刺痛了这个社会的神经,这个社会已经昏昏欲睡,因为这一下猛烈的刺激再次睁开了惺忪的双眼。谢谢!

或许还没有完全清醒,于是有人提议——见死不救入罪!本心虽善,却见世不明,见死不救入罪的提议只会将这个社会带入越来越黑暗的深渊。

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断然的指出了这个问题,《论语.为证篇》中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是说,如果用行政命令来领导人民,用刑法来规范约束人民,人民会为了免除刑法而做一些事情,但却会没有羞耻感,如果用道德的力量来领导人民,用礼仪的规范来约束人民,人民会有羞耻感并且会自然的归化。虽然我并不完全认同这段话,但是,我会认为见死不救入罪只会加剧社会的分化及普通人们的抵触心理。

对于法律,我想我们应该有两点基本认识:第一、法律永远是基本的保障,不得已而用之;第二、法律永远是道德、文化的补充。如果希图法律能够与道德并驾齐驱,或者凌驾道德之上,这将意味着整个社会道德底线的全面崩溃,离混乱也就不远了。我也看到某些见死不救入罪的提倡者举了国外的很多例子,这些例子的确没有意义,因为我们根本不了解当地的文化、风俗,而这一点恰恰是立法的重要前提和依据。

在小悦悦的事情上,整个社会的倾向重点还在于痛心疾首的拷问着社会的良知、呼唤着道德的重塑。从表明来看,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我也认为这是一个表象,忽略了道德沦丧的根本成因。

这里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对道德本身的认识,道德只是一个词,一个相对含糊的概念,并不直接指向“见死不救”,事实上,我们用道德这个概念要求着我们生活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学生拍拖、包二奶、富二代官二代嚣张气焰、官员的贪污腐化、商业的欺诈、夫妻的背叛、朋友的欺骗……,《管子》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道德所包含的概念太过广泛,某些道德概念所排斥的观点到现在已经成了一种常态,只要是官员,谁都认为是贪的,只要是富人,谁都认为是有二奶的,只要是商人,谁都认为是无良,只要是男人,谁都认为是一定会叫小姐的,只要是漂亮的女人,谁都认为一定是被潜规则的……,因为诸多道德范畴外的事物在市场的环境已经被默许,那么我们寄希望于单独的“见死不救”的一个点去撑起道德的提升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且道德的标准本身就极为含糊,法律认定与人们内心的价值评判常常背道而驰,比如早段时间轰动一时的青岛黑老大案,有警察说该黑老大非常讲意气,可谓一诺千金,那么从道德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评价他?又比如现在影响极大的搀扶老人的事件,现在整个社会的舆论倾向还是先不要扶,先找证人或者直接打120,这种观点与道德也是相悖的。

无论是见死不救入罪的倡议或者道德提升的呼唤,应该说都是社会良知的拼发,但是我也认为我们需要理性的去分析这个问题,毕竟我们都希望这不是刺痛后的冲动,而是希望真正推动社会道德的进步与改良。

所以,我倒建议目前传媒行业可以发起“道德提升实务”的社会讨论,以期集思广益的收获一些具体的策略,切实的去推动道德的提升与进步。

20111021日夜,写于小悦悦病逝的当晚,虽然小悦悦厌恶了这个世界,但是,也希望小悦悦不要记恨这个社会,不要记恨那18个见死不救的路人,真善美假恶丑其实同时并存在每一个人的心里,一念之间或为圣人,一念之间或为恶人,圣人与恶人的区别常在一念,宽恕这个社会,宽恕这18个路人!)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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