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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模式
代理商模式——投资公司成为期货公司的代理商,负责协助期货业务开拓,发展客户。
期货公司通过总部营销团队或下属营业部开发大批的代理商,通过代理商的分支机构进行业务开拓,吸引客户开户。在一个区域市场内,营业部通过代理商来管理其分支机构或下一级代理商,最终实现客户开拓和服务的目标。
运营模式——服务产品化,客户会员化,代理指标化,代理商享受固定提成。
服务产品化:期货服务将以产品形式推销给客户,客户开户将视为产品购买。
客户会员化:客户开户将成为我司会员,由我司专人专职进行统一管理和提供服务。
代理指标化:期货公司将指标“批发”给代理,代理购买“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和完成质量,按固定比例享受提成。提成在合同期内永久有效,合作越久,利润越大。
(二)合作方式
1、直营:期货公司将开户指标批发给投资公司,投资公司通过直营机构开展期货业务介绍与开户咨询,完成开户任务,享受相应提成奖励。
期货公司→投资公司(批发)→分支机构(零售)→客户。
2、代理:期货公司将开户指标批发给投资公司,投资公司通过合作单位、个人(居间人)开展期货业务介绍与开户咨询,完成开户任务,享受相应提成奖励。
期货公司→投资公司(批发)→代理(零售)→客户。
(三)业务分工
1、代理方:
l 为客户提供开户咨询、代理服务;
l 基础咨询服务;
2、期货公司:
l 受理具体开户、入金服务;
l 期货专业咨询;
l 客户投诉、查询等服务受理;
l 客户培训、提供相关资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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