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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免费营销14 从配角到主角

热度 26已有 685241 次阅读2012-6-1 16:08 |个人分类:免费营销|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小企业,谈产品时满面笑容,说品牌时却愁容满面。

    小企业通常有大理想,追求百年老店,梦想攒个强品牌,但他们缺乏达到目标的路径与方法。

    小品牌处境很尴尬——做管理不会,做销量太累,做品牌太贵。

    过剩经济,买方市场,即使皇帝的女儿也愁嫁; 资金少,武器差,打法不怎么先进的小品牌现实很危险,前途很有限。

    该做的都做了,多数小品牌还是不能走上崛起之路,中小企业集休叹息:日子不好过。

    事件营销似乎又让小企业看到了可乘之机。

    企业眼中的事件营销是集新闻效应、广告效应、公共关系、形象传播、客户关系于一体,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营销手段。

    企业心中想到的事件营销是通过把握新闻的规律,制造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进行宣传,达到广告的效果 ,能够避开媒体的高收费。

    互联网给事件营销推波助澜,网络这个强,一个事件总是被酝酿、发酵、激荡与放大,聚人气吸眼球,轻松传播。

    当定位大师“公关第一广告第二”呼声传遍全球,地球人都知道除了广告之外,事件营销是最锋利、也最有席卷力的一把“利器”。

    从此,事件营销比流感更流行,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削减广告开销、加大事件营销的投入力度。

    “利器”虽好,如果成了普及型装备,只是增加竞争的激烈程度和杀伤力度。于是,事件营销再次成为合成谬误——道理上事件营销好像是低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事实永远站到道理的对立面——多数营销事件是费力不讨好。

    事件营销的第一要务是制造新闻,但网络时代信息泛滥,最不缺的新闻。

    网络时代,最缺的也是新闻,大多数网民都有搜奇猎怪的心态,过度追求新奇特、不仅反常甚至变态。以前狗咬人是新闻,曾经人咬狗是新闻,现在人与狗大决战,也见怪不怪。要爆点猛料,找点重口味够刺激的新鲜事,似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网络时代,人们的热情来的易,去的也快,而且复杂多变,你很难知道他们下一个兴奋点是什么,会关注什么话题,制造新闻就成了洞察人性的高技术含量活儿。

    即使你有绝妙的好点子――有看头、有想头、还有乐头。登高一呼,就会应者云集吗?你能引起媒体的关注吗?

     中国流行大文化,一贯强调大思想大战略,一直以来强调的是抓大放小,重大轻小,我们把掌声荣誉都送给大品牌大企业,闪烁的聚光灯下,主角永远是大企业大品牌。

    中小企业尽管是经济的主体,其江湖地位却是配角,不能代表一个行业、某个领域,新闻媒介关注的方向与你似乎没有太多交集,通常不会太关注你。

    小企业热点永远不够,你的面子永远太小,无论你如折腾如何出位,要想通过媒介特别是你想要的媒体把消息发布出去,基本上是白日做梦。

     即使有那么几家媒体对你大发善心,基本上不是你想要的主流媒体,为你泼的笔墨不仅少得可怜,而且通常是八股文式的官样文章。

    事件营销是一门学问,一个系统工程,有新鲜的卖点、出位的买点是不够的,还要传播有量,只有量的累积,才能引起质变。

     事件营销本质是“嗓门”经济,“嗓门”竞争同样非常激烈,张三在呐喊,李四在高呼,因此整个网络人声鼎沸,一个事件如果没有成千上万篇的报道,一个人的力量即使吼破嗓门,也不可能在一片噪音中脱颖而出,引不起任何风浪。

    事件营销本身是一把“双刃剑”:事件营销虽然可以短、平、快的方式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关注度,但如果不具备“引导”和“控制”的实力,事件营销不仅不会成功,更大的可能是引火烧身,这样的名单可以拉出很长很长。

 

     当然,不是说小企业小品牌就不能站在事件营销这个舞台上,小品牌也不是只能跑龙套做配角,只是要换一套玩法,用另外一套规则。(作为实战派,我们一直在不厌其烦地说这个观点:小企业不要进入大企业的市场体系,小品牌不能按大品牌的打法打)。

    小品牌必须不走寻常路,因为小,你可以不讲规则,做事件营销,你不是要学习事件营销的规则,而是要忘掉事件营销的规则,以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事件,去寻找借事的机会。

    小品牌玩事件,需要意志和胆量,更需要慧眼去抓一切机会,机会总是存在于大众的盲区之中,小品牌要学会主动观察,。某些事情的习见不疑而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疏漏和松懈,你站出来高声喊,不仅可以化不利为有利,而且一呼百应。

    小品牌做事件,参与就是营销,必须主动出击。大企业有钱可以出钱,小企业必须出力――智力。小品牌必须会奇思妙想,将品牌企业无缝植入事件之中,达到提升企业形象以及销售产品的目的。

    小品牌必须灵活一点,巧妙地把自己和事件进行有机捆绑。用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不仅能获得大众好感,大可能加速企业的“行进速度”。

    小品牌步子要快一点,抢先关注并参与话题,将自己带入与品牌匹配的话题的中心,让大众看到并喜欢上你的品牌。

    小品牌必须学会取巧,利消费者尊重强者,同情弱者的心理,主动制造并控制话题,时不时弄点新花样,搞点新动静,让话题与品牌完美匹配,引领并创造消需求。第三章 借事行销技巧  田友龙  孙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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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7 个评论)

回复 李济安 2012-6-1 18:00
小长大不易,小变大可为。
回复 曾金沧海 2012-6-1 19:41
如果能配一两个相应的真实案例则是锦上添花了
回复 王旭升快刀唐门 2012-6-1 22:18
讨巧、讨好是风格,喧宾夺主是本意
回复 田友龙 2012-6-1 22:27
王旭升快刀唐门: 讨巧、讨好是风格,喧宾夺主是本意
知我者,老王也,
回复 田友龙 2012-6-1 22:28
李济安: 小长大不易,小变大可为。
小企业,活着不容易,长大更困难,市场没有平等竞争,所以小企业必须要用另一套方法。
回复 田友龙 2012-6-1 22:28
曾金沧海: 如果能配一两个相应的真实案例则是锦上添花了
好好,以后加上案例,
回复 李基海 2012-6-1 23:01
每个人都想当主角,但是有这个目标是好的,但是要成为也要有相关东西支撑,如果你连配角都没有当过,我建议可以先当下配件,如同电影中的吴孟达等金牌配角,并不是有什么不好,而且配角比较柔和点,相对没有那么耀眼,那么刺眼,建议大家可以先多融入事件中当当配角,有机会再当主角吧
回复 魏长永 2012-6-2 05:27
当配角是指参与事件的角度,能够与整体匹配,不出错误,这是基础。在做好基础的前提下,在看是不经意的时候露点、出彩,博得主角的影响。
回复 许瑞光 2012-6-2 09:28
我理解的是不论配角到主角,还是主角昌盛不衰,”踏实是最稳得磐石。“
回复 田友龙 2012-6-3 12:41
李基海: 每个人都想当主角,但是有这个目标是好的,但是要成为也要有相关东西支撑,如果你连配角都没有当过,我建议可以先当下配件,如同电影中的吴孟达等金牌配角,并不 ...
心大舞台才大,做配角之时,也要有主角之心,如果没有一有一点野心,那么永远也只能当配角,有野心,当然还有思想,不然你仍然是配角的命,对于企业而言很多进候,思路就是出路,万物相生相克,只要运用得妙,配角一样可喧宾夺主,成为主角,也不是没有可能。
回复 田友龙 2012-6-3 12:43
许瑞光: 我理解的是不论配角到主角,还是主角昌盛不衰,”踏实是最稳得磐石。“
作营奇正相生,出奇而守正,没有正何来奇,任何时候,实实在在做,提高品质,都是不二的法则,这正是中国企业最缺的。
回复 田友龙 2012-6-3 12:45
魏长永: 当配角是指参与事件的角度,能够与整体匹配,不出错误,这是基础。在做好基础的前提下,在看是不经意的时候露点、出彩,博得主角的影响。
魏兄所言甚是,对于小品牌,第一要主动参与,参与即营销,第二,要想办法做大,扩大影响,断上位,先追赶,最终是超越。
回复 李基海 2012-6-4 13:10
  
回复 “狼人”尚下 2012-6-7 08:18
不错
回复 田友龙 2012-6-8 08:55
“狼人”尚下: 不错
多年体会的心得,仅此而已。
回复 田友龙 2012-6-8 08:55
“狼人”尚下: 不错
多年体会的心得,仅此而已。
回复 广药—郭兴钢 2012-6-10 22:02
我们中国地域辽阔,东边不亮,西边亮,小企业要忘掉规则,自成一派,受教了!
回复 田友龙 2012-6-11 13:42
广药—郭兴钢: 我们中国地域辽阔,东边不亮,西边亮,小企业要忘掉规则,自成一派,受教了!
忘掉规则,不是不时规则,也不是打乱拳,有一句话,一直误导我们,那就是乱拳打死老师傅,这是乱拳的耻辱,不是光荣,有本事,与年轻的师傅打一架,看谁死的惨。
不讲大品牌的规则,讲小品牌的规则。
回复 苏剌 2012-6-18 16:24
先当一个出色的配角,最终成主角~~
回复 田友龙 2012-6-18 22:23
苏剌: 先当一个出色的配角,最终成主角~~
没有人愿意当配角,每一个配角都有主角的梦想,关键是要有行动,积极争取,才能成为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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