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的休假中的一天我无聊的到了我住房的附近一个免费开放的公园去消遣时间,正在我发呆的时候被一个小孩的哭声和成人的喧闹声把我拉到了现实生活中,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走过去一看才知道是一个年龄大约是一个大约3岁的小男孩在哪里哭,听小男孩的奶奶的描述,看上去大约7岁的一个小女孩在骑单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这男孩给撞了一下,这男孩的头上有一点小伤。这时候那女孩的父母也说话了:他们说女孩根本就没有撞到那男孩,是他自己走路不小心跌倒的。原本我以为他们会协商解决这事情,谁知道他们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处理这件事情,没有丝毫的理解和宽容,甚至一点点的换位思考都没有。最后把警察都给叫来了,警察现场也没有搞定,居然还要把双方带回警察局去解决。其实问题的关键点是在一方想对当付医药费,另外一方又不想付。父母爱孩子是应该的,不过我觉得爱过了就变成害了!这会让小孩养成一种不良的习惯---自己一点亏都不能吃、没有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