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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新贴:为什么要用“三个代表”的标准要求营销高管?

热度 13已有 371586 次阅读2010-7-27 23:59 |个人分类:营销高管修炼|系统分类:企业管理

      我喜欢读德鲁克的著作,并且在管理方面,也只读德鲁克的著作。
      但我相信,不仅仅是我,对于他关于“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正确而有效的定义:创造顾客”的论断,以及他对于利润功能的定义,可能所有中国人都难以苟同。
      尽管他的论断和定义,把我们的逻辑全弄乱了,但我接受他的逻辑。
      因为他是站在社会角度看企业,并把企业看作国民经济增长的器官,而不是一个仅仅归属于投资者的赢利机器。
      用德鲁克的观点分析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就能够发现它爆发的必然性。换句话说,金融危机的爆发,证明了德鲁克观点的深刻和远见---尽管他的观点多少有点“乌托邦”倾向。
      我常常这样想,虽然德鲁克的观点影响了世界,但绝对不包括他对企业目的和利润功能的定义。这就像马克思的理论也影响了世界,但并不是他的核心结论。
      我看待企业高管阶层,从视角上,类似于德鲁克看待企业。
      人不为已,天铢地灭。凭什么要求营销高管们出于公心,而不是利己之心?
      这大概是岗位使然。
      有些岗位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有些岗位则是主观为别人,客观为自己。但无论出发点是什么,都必须做到“人已”平衡,一边倒的事,整体上、长期上看,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从营销岗位上看,我认为基层营销人员可以选择“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为了更高、更好的收入,而努力工作,并通过良好的业绩而达到目的。
      而另外一部分营销人员---主要是中高级营销管理人员,他们是营销人员中的“公务员”,他们是通过管理别人,通过让他人更好地工作完成自己的目标,他们就不得不首先帮助他人的获取利益---保证下属的利益,否则,就无法通过下属完成自己的目标。
      同时,由于处于“管理者阶层”,他们就不得不对组织目标负责,也就是说,只有在实现组织目标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
      正是因为他们一方面要保证下属利益,另一方面要保证组织利益,“承担了更多责任”,他们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
      岗位不同,责任不同,实现利益的方式也不同;能力不同,贡献不同,实现利益的多寡自然也不同。
      我在讲营销高管修炼的时候,较多地谈论了境界、胸怀、远见,甚至觉悟方面的东西。正像有的网友指出的,多少有点类似在校学生的“思想品德”课。
      真正带过队伍的人,尤其是带过“准营销高管”队伍的人,都会有切身感受。这些人所以进步缓慢,所以干得不够好,主要不是个专业能力问题,而是上面所说的那些涉及世界观方面的问题。
      在一个能够影响组织命运和他人命运的岗位上,没有境界、胸怀、远见和觉悟,能够胜任吗?我的结论是否定的。
      “三个代表”从理论上,绝对是经典提炼。完全,也应该成为想在管理上、职业生涯上有所作为者的修炼依据。
      代表最先进的文化---修炼最前沿的营销理念;
      代表最先进的生产力---在专业上力求达到完美境界;
      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让尽可能多的下属获得满意的收益和职业提升。
      总而言之,一个营销高管,只有在有能力满足组织要求和下属要求的前提下,才是真正的人才,才能实现自我并实现利益。
      你可以认为这是“大道理”,但它们却不会因为是大道理,就变得“没道理”。
      我说营销高管是“最痛苦难当的人”,就是因为他们只能服务大道理,无法斤斤计较于小道理。
      当然,在比营销高管更高层级的管理人员---比方老板、总经理---明显也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要求营销高管变成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的确是不公平。
      但是,我们在这里谈的并非公平与否的问题,而是营销高管修炼的问题。
      一方面,既然是讲个人修炼,就必须给出标准。另一方面,营销高管们通过个人修炼,达到的程度越高,应付有问题的上司,反倒越从容---我们总不能因为别人修炼不够,而停止个人修炼吧?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式的狭隘是不足取的。
      对付不规范最好的办法是规范,而不是以毒攻毒。
      资本的力量,在当今社会仍然是强大的。能够与强大的资本力量抗衡的,只能是“知本力量”。人生苦短,与自己较劲,加强个人修炼,增加自己驾驭环境的能力,更加现实,似乎,也比与他人较劲更为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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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0 个评论)

回复 原创品牌营销李晨 2010-7-28 09:03
“三个代表”不错,但很空洞,不具备可操作性。
回复 金焕民 2010-7-28 10:41
原创品牌营销李晨: “三个代表”不错,但很空洞,不具备可操作性。
这是系列文章中的一篇,许多具体内容都在那个系列中。这一篇是为整个系列辩护性的文章:为什么要像系列文章中提到的,对营销高管要求那么高?想了解更多内容,需要去看那个系列。不过,以我对你博客的关注,我想,你大概是指的那个真正的“三个代表”---它也不空洞,只是落实起来有点难。
回复 石顺 2010-7-29 13:49
   资本的力量,在当今社会仍然是强大的。能够与强大的资本力量抗衡的,只能是“知本力量”。人生苦短,与自己较劲,加强个人修炼,增加自己驾驭环境的能力,更加现实,似乎,也比与他人较劲更为轻松。
回复 石顺 2010-7-29 13:52
      
金老师,您还是注意点身体,先别写了吧!
休息,休息一会儿!
这些玩意都写完了!
我们都看完没得看了,你还干嘛去啊!
您不能像那些网络小说似的写这些东西啊!
回复 孙雨 2010-7-29 18:57
“人生苦短,与自己较劲,加强个人修炼,增加自己驾驭环境的能力,更加现实,似乎,也比与他人较劲更为轻松。”
没有一个环境,没有现实中的一个标杆,一个“他人”,与自己“较劲”是不是越“较”越没“劲”!?
回复 孙雨 2010-7-29 18:58
原创品牌营销李晨: “三个代表”不错,但很空洞,不具备可操作性。
空洞吗???那是因为你没有理解!!!
这是理论的理论,高度总结。
回复 石顺 2010-7-29 21:02
孙雨: “人生苦短,与自己较劲,加强个人修炼,增加自己驾驭环境的能力,更加现实,似乎,也比与他人较劲更为轻松。”
没有一个环境,没有现实中的一个标杆,一个“他人 ...
呵呵!人生如饮水,冷暖自知!
回复 孙雨 2010-7-30 07:45
石顺: 呵呵!人生如饮水,冷暖自知!
“自知”没那么容易吧??
回复 石顺 2010-7-30 08:59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做到自知委实不易,故人有修佛,修道,参禅。。。。。。
然到底成功与否,也如饮水,冷暖自知。
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穷,怨天者无志。失之己,反之人,岂不迂乎哉?……
故君子道其常,而小人道其怪。
回复 邬华山 2010-9-26 22:39
思维决定高度。虽然“在其位谋其政”不错,但站在更高的境界修炼自我,终能有所提高。

金老师在文章提到了“三个代表”,这让我想到了关于职业经理人的“三个代表”:
1、代表了股东的利益;
2、代表了员工的利益;
3、代表了个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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