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满足需求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
一种是“需要型”。需要型在实施过程中呈现两个基本特点,一是购买力许可,一是综合兼顾。比如,我有能力买房,但买房后,我仍然有条件正常生活。
能够满足这两个特点的消费类型,我们不妨称之为“基于个人现实能力的有效需求”。它不仅“有效”,而且“有益”。它能够使消费健康、持续实现,并且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生活水平和质量,芝麻开花节节高。
一种是“欲望型”。简单说,受欲望驱使,追求客观上并不现实的消费。表面上是“有效需求”,实际上,并不理性。
这种消费类型,我们不妨称这为“寅吃卯粮型或啃老型的有效需求”。分期付款方式为寅吃卯粮型创造了条件,啃老型则是通过剥夺父母的消费,满足自己的消费。这两种消费既非基于个人能力,也非基于个人现实能力。其后果要么是个人变自由身为“奴”,要么是将整个家庭拖入被动之中。
无论如何,量入为出、勤俭持家都应该是最基本的消费观念。如果整个社会都放弃这种观念,受欲望驱使,采用赌博式消费,对个人无益,对社会有害。
由于我们这个国家基本上是由那批从短缺年代过来的人“掌权”---执掌着家庭消费,所以,储蓄率整体上还是偏高的。
美国一方面通过“对话”,要求我们增加消费,另一方面又要求我们加强社会保障。我感觉鱼肉和熊掌,一时还是难以兼得。一个家底很薄的国家,在一方面需求不足,另一方面消费非理性的情况下,刺激消费和加大政府开支并举,哪里还有财力建立社会保障?
弱势群体庞大,老龄社会来临,如果没有完善或者至少是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的未来靠什么支撑?
欧美经历了数百年的经济大发展,尽管它们已经属于“富裕国家”,看看它们面临金融风暴又是多么脆弱?美国作为世界“首富”,医保问题解决起来也毫不轻松。它们寅吃卯粮的消费观念是否值得我们反思呢?我们可是才刚刚解决温饱问题!我们可是有十几亿人口!
由于“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起来”,其示范效应是不可低估的;
政府和国有企业掌握着庞大财富,“近水楼台先得月”,其腐败和特权式消费,丝毫不亚于富人;
媒体,在“消费引导”方面客观上又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们的社会“未富先奢”,许多问题,由此而起。
在国民强大压力面前,政府承诺解决房价问题。这个承诺注定是皇帝的新衣,美丽的谎言。
因为那么多人拥有了房子,并且不是官员就是富人或者相对富裕的人,那么,没有人敢说其他人没有资格拥有房子。但政府真的有能力让所有想拥有房子的人拥有房子吗?巨大的刚性需求,政府真的有能力控制住房价吗?
回答都是否定的。政府不干预,房价肯定持续攀升,政府干预,会产生更大的不公平,而且,普通老百姓仍然或者更加得不到房子,将会出现结构性,更加激起民愤的“住房问题”。如果不信,看看日照、深圳、北京的经济实用房分配情况,就能够一目了然。
一个国家,尤其是象中国这样的大国,改善民生必须循序渐进。最使不得的方式就是完全的市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来是一个很好的选项,但目前的问题是,市场经济倒是推行了,“社会主义”却失去了支点。当然,在大的灾难面前,还是有所体现,问题是老百姓最终还是要生活在正常状态下。
三个代表必须落到实处,消费观念也需正确引导。哪个方面出了问题,社会都承受不了。
以房子为例。
为什么早期就没有注意到二套房以上的房贷控制?
为什么不及早控制投机行为?
为什么不及早对不同年龄不同收入者的购房有所控制?
为什么不及早采取综合性解决方案,将这么重要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完全交给市场?
失控制至此,才匆忙采取措施,并且是极其短视,甚至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措施,岂能不埋下更大的隐患?
房地产市场未必会崩盘,政府信誉却可能因此而崩盘,这才是最要命的问题。
不仅仅是住房,几乎所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政府都需要反思,都需要从长计议,如果继续满足于救急,总有一天会最终酿成恶果。
今天不行动,明天更被动;
今天瞎行动,明天会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