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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全国高科技产业品牌推进委员会领导机构

已有 157902 次阅读2010-2-20 01:01 |

全国高科技产业品牌推进委员会领导机构

E邓小平同志为我国《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题词:“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进一步指明了研究开发高科技的目的是实现产业化。

F邹家华副总理一九九六年四月在纪念“863计划”十周年纪念会上,在听取李恒光同志(随后成立的全国高协组织常务副理事长)汇报拟采取社会化协作方式,组织企业与科研单位解决科技成果和产业化配套难题时,邹家华十分高兴,连声说:“好,好主意,好办法,应该发挥他们的作用,特别是那些大中型企业,都是国家多年投入打下的基础,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国家新的投资,同时为他们提供生财之路......”
E原国务委员、国家科委主任宋健亲自到烟台视察全国高协组织高新技术中试基地时,指示:“中试环节,一直是影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的关键性环节,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是迫切需要的”,图为全国高协组织常务副理长正向宋健同志介绍基地情况。

E国家科技部部长朱丽兰在澳门“尤里卡”会议期间听取全国高协组织常务副理事长李恒光汇报时,十分肯定地说:“只要能推进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尽量多开辟对外合作的渠道,可以大胆地多种方法开展工作”。

王大珩院士对高技术产业化心急如焚
——在全国高协组织产业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图中为 CHC 总顾问王大珩院士(左二)正在与 CHC 常务副理事长李恒光(左一)讨论高技术产业化工作,图右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邓寿鹏局长

  早在 86 年,王大珩等四位老科学家、心系国家安危、站在历史的高度,向中央提出了:《中国必须发展高科技、必须紧追世界先进技术,搞一个高科技发展计划的建议》。此建议得到中央特别是邓小平同志的高度重视,邓小平同志于 8 6 年 3 月为王大珩院士等四位科学家提出的发展高科技的计划《建议》题词:“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此后,国家依邓小平对这个《建议》计划的题词时间为代号、正式将我国的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定名为“ 8 6 3 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自此,十多年来,“ 8 6 3 ”成了中国高科技的代名词,中央政府为实施这一计划投入巨资,教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为实施致意计划艰苦奋斗、成果累累。
  CHC 总顾问,八十多岁的王大珩院士在参加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工作会议时,又对高科技产业化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真知卓见,并对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寄予厚望,以下是他的讲话:
  “十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提法,是十分科学、十分恰当的。这个意思是:我们要发展、要不受别人欺负,就必须发展高科技。可是,对高科技的研究开发,这只是一方面,是第一步的工作,把高科技向生产方面转化,实现产业化才是目的,否则,高科技再多,用处也不大。但是,到目前产业化工作远没有上去。”
  他又说:“高科技的产业化,要比高科技的研究开发可难得多,投资的量也要大得多,必须由国家政府的极大重视,必须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靠某一个部门抓是不够的。全国高协组织联合众多的部委和地方政府等单位共同推动、采用市场机制具体实施,应该说是个好方式,值得探索实践,应加大力度推广。”他又进一步说:“我建议高协组织召开全国产业化协作会,在这个会议上正式推出‘高科技产业化工程',大张旗鼓地把产业化问题提出来,应该比‘ 8 6 3 '的声势更大、手法上也一定不一样、投入力度、工作力度都应该更大。”
  在说到实施产业化与高科技的研究开发时,王大珩院士又具体地提出“产业化要走与金融结合的路子,这是高科技产业和金融机构发展的共同机会。在国外,金融投资机构在对高科技的投资和融资方面、有专业方面成熟的经验,该投资哪些项目,怎么投入,他们作得很好,所以发展的很好。高协组织应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筛选,组织对应领域的专家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帮助投资者决策,为投资人确定投什么样的项目提供帮助,投资者需要有这个帮助。”
  他还提出:“高协组织已经搞了一些尝试,有一些工作措施和业务执行机构,是否可以搞一个产业化指南性的东西,让社会了解。同时,要把风险投资机制联系到协作组织里来,组织风险投资的大协作,有了风险投资的支持,产业化就好办了。”
  王大珩院士在讲话中还对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关系进行了阐述,不应该提“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因为科学技术本身就是生产力,而且是起带头作用的第一生产力。应该说,科学技术向生产领域转化……。( 根据录音整理 )

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秘书处

“全国高协组织是多部委联合贯彻《转化法》的组织创新形式”
——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常平同志在 CHC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

图为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常平同志在参加 CHC 工作会议时讲到:全国高协组织是多个部委单位联合贯彻《转化法》的组织创新形式。左一:秘书长唐兴信;左二:常务副理事长李恒光;左三:理事长裴夏生;左四:常平副主任;左五: 邵立勤司长。

  很高兴能在此看到这么多部委单位的同志在一起共同研究科技转化工作。
  高协组织与《转化法》是共生的,是新生事物,是各单位落实《转化法》的组织创新形式,是一个很好很值得尝试的实施方法。高协组织在短短的时间里,知难而进,积极探索,从九个部委单位发展到十三个,还吸收了不少协作单位,做了很多工作,我对你们取得的成绩祝贺!
  转化问题是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关切的问题,科委也始终把这个问题作为核心工作布署,可效果总不理想,转化工作还需加大力度。《转化法》就是为了这个目的。通过《转化法》把这个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重大问题面向全社会。中央的意图就是动员全社会促进科技转化。目前科委实施的各项计划,都是为促进转化,并已取得了很大成绩。而“转化”是科技战线的永恒主题。
  我认为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有几个特点:
  一是高协抓到了“转化链条”的关键环节上,抓到了点子上,高技术中试和产业化条件配套是我国转化中取得的关键环节。高科技是投入高、风险高,一项技术出来能否形成生产力,关键在这里。是难度很大的工作,高协组织能抓得准,并已做了些工作,是成功的探索,我是很钦佩的!
  二是“动态联盟”是非常好。转化有很多工作要做,这样在不同领域不同方面有条件的都可参与,参与者都有受益。行业部委横向联合就能统一动作,才可加大力度实施转化。刚才李恒光同志讲的通过信息沟通促进资源共享,这很重要。各部门通过联合沟通,可优势互补,转化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资源是国家、社会的跨行业部门动态联合行动很有意义,就可以避免一定风险,并能加快转化速度。
  第三个特点是:政府行业推动,市场化运行。在当前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朱主任向全国人大汇报时,同意政府推动搞市场化试点这本身就是对我国高技术风险投资不足的补充和支持,是很重要的问题,必须走市场化的,不走市场化是没有出路的。思可达走的就是市场化之路,政府行业的协调推动力通过这种市场化运行一定能发挥好的作用。当然,只有一个思可达还不行,还应扩大规模,形成气势,以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
  总之,从高协的整体看,官产学研商都有了,在转化和产业化中,都有了位置,尤其是选择从高技术中试和产业化条件配套入手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这是非常好的切入点,是新的思路做法,抓到了关键点上,是符合国情的,科学的,很值得推行的模式,希望能够继续知难而进,坚持下去,一定能够做出更大成绩来。
  谢谢!

(根据全国高协组织第二次工作会议记录整理)

1998年1月22日,“全国高协组织第二次工作会议”在国家科委二偻会议厅召开,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建设部、电子部、军总后、化工部、公安部、航天总公司、国家轻工部局、航空总公司、国家医药局等部委的核心成员单位代表参会,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到会并讲话。会议圆满成功,并对跨世纪工作提出设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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