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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公司的情况,由于是新公司、新产品、新品牌,那么在设置薪资体系时,就要考虑在新市场开发和产品销量作为重点,也就是新市场开发和产品的销量要作为营销人员的主要考核指标和激励指标。在初期,如果市场数量和销量还不足够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底薪+提成+额外奖励”的薪资模式。
底薪就是为了稳定团队而给团队成员的安全生活保障;而提成则与销售人员的业绩挂钩,上不封顶,刺激销售人员尽可能的多实现销售业绩;而额外奖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设立销售明星奖,每月、每季、每年对所有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前几名的销售人员不但可以拿到正常的工资和提成,还可以拿到额外的公司奖励,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同时在销售团队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二是设立新市场开发奖,销售人员只要开发出一个新市场就可以另外拿到额外奖励,另外为确保新市场的成活率,可以设定一定周期,比如三个月,新市场只要不间断进货且达到一定销量,公司就可以额外进行重奖,已达到让销售人员积极去开发新市场并确保新市场成活的目的,而且为了更加刺激新市场的开发,公司可以界定新市场的时间标准,比如三个月内或六个月内,新市场的销售额提成标准可以比老市场稍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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