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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勇:终端卖场运营秘笈(四)

已有 67878 次阅读2009-5-30 08:38 |个人分类:杨宗勇营销实战|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商品陈列时的基本原则

A.
每一不论是大分类或小分类,均应做整体陈列;

B.
替代性商品应陈列在一起;

C.
数量庞大、体积笨重,以毛利较低的商品应配置陈列在货架的下层;

D.
商品陈列不可超过1.6公尽高;

E.
把商品陈列在顾客所期望的区域;

F.
商品必须列在顾客能全得到的地方;

G.
商品陈列必须善加规划,同时保持稳定,也就是说,我们不常改变它的陈列方式及陈列高度(端架、促俏区除外);

H.
商品应尽可能做大量陈列,以建立是低价的形象;

I.
号码应和存的特别号相同,以便利顾客提货。例如:电器、办公用具、运动器材等;

J.
每单产品的展示面,最少应有20公分宽;

K.
具有高利润的商品必须配置陈列在与顾客视线同等高度的货架上(约120公分的黄金线);

L.
以功能分类来陈列商品而非以厂商来区分陈列商品(例如:以低脂鲜奶、果汁鲜来分开陈列,而非将“三元”牌的产品全都集中陈列);

M.
以垂直陈列替代横式陈列(垂直的定义是以区或整块为单位,而少量的商品必须集合成区或块状再做垂直列)。

 

如何从供应商处获得更好的价格 优秀的采购员应该是能够有效地尽可能从供应商处获得较好的进货价格。

经验之一: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一步步争取价格的优势。

供应商报价:常规的报价一般可压5%-10%的价格(特殊定货量和定货方式除外)。

取得供应商最小送货量(一般可控制在三天至一周销量内),而一般超市允许的合理库存可达到二至三周, 尽量有效地减少供应商送货次数,以节约其运费及相关费用,供应商可让利一部分给商家。

一次性订货达到一个足够的量时,供应商可以返利给商家(当然前提是你必须保证在合理的时间内销售完这些商品)。

为畅销商品供应商提供优惠的结算方式,缩短其帐期甚至现款购货,这是最能让供应商动心亦能使其让利的。

通过良好的营运控制,减少对供应商的退、换货,从而获得供应商的让利。

……

记住一点:供应商的商品价格通常是由商品生产成本、营销费用、合理利润构成,上述五点就是从邦助供应商控制营销费,使资金良性流转从而使其在营销费用、合理利润上给商家让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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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曹立峰1978 2009-5-31 10:30
学习了!
回复 江山0707 2009-6-6 16:02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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