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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考察报告(一)

已有 108519 次阅读2009-2-17 11:39 |个人分类:批发渠道|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应台湾财团法人农村发展基金会邀请,农业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考察团一行10人,于2001年11月19日至28日在台北、台中、台南、嘉义等地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会、合作社、大学、农业改良(试验)场(所)等十多个单位进行了参访、座谈,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考察了台湾农产品流通模式、分级包装、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市场信息、农民合作组织、农政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一、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

  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自1973年开始依法筹建,有近40多年的发展历史。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给我们留下的突出印象:一是将批发市场明确定位于公用事业而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司,并基于这个定位,加强市场管理;二是批发市场在农产品运销中的作用比较突出,发挥着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传递、产销调节和质量控制的等多方面的功能;三是虽然仍以小农经营为基础,但批发市场交易和管理的现代程度较高。

  台湾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健全的法律法规。台湾关于农产品营销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主要有《农产品市场交易法》、《农产品市场交易法施行细则》、《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等,还有与市场运作和管理紧密相关的《农会法》、《农民团体共同运销辅导奖励办法》、《农产品分级包装标准与实施办法》、《农产品贩运商辅导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批发市场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批发市场的性质、主管机关和运作方式。

  2、统一的建设规划。台湾明确规定了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条件,使市场建设能够做到科学规划。具体为:果菜市场以每乡、镇、市、区各设一处;家畜(肉品)、家禽市场以每县、市各设一处;渔市场以每一渔会区域各设一处;在直辖市区内设立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人口每满50万人各设一处为原则。在提出这些基本原则的同时,还规定:各地方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报请中央主管机关核定增减或与邻区合并设立之”。也就是要求“行政院农委会”进行市场数量的调整和布局规划,从而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台北市200多万人口,有三处分割较远的果菜市场;整个台湾省有台北、彰化、台中和台南四大花市,这样的数量和布局看起来是比较合理的。

  3、市场的专业性强。这次我们在台北考察的几处市场,分别是花卉、果菜、水产品的专业市场。台北第一果菜市场与台北水产品市场虽然仅一墙之隔,但却是两个独立的市场。据了解,台湾的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以专业市场为主,不盲目求大、求全。市场经营形式依不同农产品运销、交易的不同特点和产销规律决定,便于市场实行专业化运作和现代化管理。

  4、积极推动拍卖交易。台湾的花卉、果菜、生猪、水产品批发大多已经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并采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改变了人工竞价方式。拍卖特别是电脑化拍卖,减少了“菜霸”等恶势力操控市场的可能,克服了管理者与交易者“暗箱操作”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对维护市场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据了解,台北花卉市场拍卖时平均一个小时能成交2200件商品,台北农产运销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个果菜批发市场,每日交易数才约1200吨,水果约700吨,75%的蔬菜和50%的水果实现了电脑化无线竞价拍卖。经营的产品不同,拍卖施设也不一样,花卉、生猪是场馆式的,货动人不动;果菜是移动式的,人动货不动,较好地使用了不同农产品的交易特征。

  5、严格的商品和客户管理。台湾的农产品市场管理具体而细致。在商品的管理方面:要求入市商品进行分级、包装,在包装上标明供货商、品名、品级和数量等。这种分级和包装看起来只是对农产品的简单处理,但却是提升农产品质量的重大变革,对于农产品大量而快速地集散是非常必要的。在对客户管理的方面:对供货商有统一的编码,有完备的资料,能够清楚供货商的基本情况,并确切地知道商品的来源;对承销人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要求承销人有较好的信用、较大的经营规模和较强的经营能力。例如,台北花卉市场的“供应单位”申请流程为:“供应单位填写申请书——文件备齐后由当地乡(镇、市)农会、公所或合作社场发文代为提出申请——函文直接发至台北、台中或彰化市场(就近选择其中一家)——资料初审——通过审核后,十天内核发正式供应代号并同时函文发至其他花卉批发市场使该供应代号可以多家市场同时启用。”

  6、切实有力的支持。基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公用事业这一基本认识,台湾各级“政府”和农政部门对批发市场的建设高度重视,给予了切实有效的支持。一是在市场土地利用上按照农业用地对待,通常由“政府”低价租让给批发商场的经营者。即使是私有土地,也先由“政府”出面征用,再转给批发市场。二是给予财政补贴。财政对批发市场“地上物”建设的支持比例大体在50%左右。台北第一果菜批发市场总投资2亿元新台币,其中由“农委会”和“台北政府”投资的公股占45.5%。三是免税减费。台湾对农产品的交易实行免税。农产品进场交易的费用也很低。按照有关规定,批发市场只能收取交易额5%以下的手续费,而我们考察的几个市场实际执行只有2%-3%。四是市场建成运营后,明确由独立的市场法人统一进行市场管理,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入场干预,避免多头管理。

  目前,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已经基本稳定,主要任务在于提高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包括在一些尚未建立拍卖制度的市场开展拍卖。随着现代超市、直销等流通方式的发展,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也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一些市场的经营者也在积极地参与和应对这种市场竞争。经营台北第一、第二果菜市场的台北果菜运销公司,就相继发展了19家专业超市,并且建立配送中心为其他单位提供生鲜食品供应,使传统批发市场与现代商品流通为一体,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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