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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水果没有品牌难以开拓市场

已有 62206 次阅读2009-2-2 23:34 |个人分类:品牌推广|系统分类:公关传播

我不是经济学家,谈论经济问题有"班门弄斧"之嫌。但我发现果业的有些现实问题并没有得到经济学家们应有的关注。比如说,我国的水果为什么很难打到世界市场上去?为什么进口水果开始打败国产水果?这里面首先是营销体制问题,可是经济学家们很少愿意深入探讨。这样只能留给我们这些搞果树的人来"说三道四"了。
  面对"入世"和"中国-东盟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即将来临的"零关税",进口水果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果业的形势十分严峻,不能没有忧患意识。
  我国已经是世界水果生产最大国,苹果、梨、荔枝、龙眼的产量世界第一。但是出口量仅占产量的1.2%。实在低得可怜。而且从1997年开始出现进出口逆差,出口63.3吨,进口65.0吨。(泰山果业通讯, 2003, 3-4期);我国水果出口远远落后于泰国(中国水果网,2003-10-14),这也是促使我来谈谈这个话题的原因。

  品牌是诚信的载体
  人们向街边个体商贩买水果时总会问:"味道怎样?",回答一般总是"很好哇!""包清甜"。广东小贩只知道"水果清甜就是好",没有想到我要的是"元帅苹果的特殊芳香","大久保桃子的爽甜滋润入口就化"……。但是每次都得问,因为他们卖的水果没有品牌,而且每批货都不一样。如果是"新奇士(Sunkist) 橙"或者"Chiquita香蕉",便可以放心不问了,只看外表是否光鲜,因为消费者信这些品牌。电器中有"格力""长虹""海尔":……,而水果中像"新奇士"这样被消费者家户谕晓的品牌很少,一般多半只是到达被批发商、零售商所确认的层次。这显然不够。因为消费者还得听店家或商贩的介绍,不买来品尝一下总还不会信也不放心。
  我国大量果品虽然包装有所改善,但冠以产地名称,如"河北鸭梨"之类,这实际上是"产品名称",是对"品牌"的误解,在法律上根本无法寻求保护。

  没有品牌难以开拓市场
  产品不等于商品。当产品还无缘进入销售网络时,只是产品。
  计划经济时代大量产品是靠政府配给销售渠道和对象的。最近,有个朋友设厂为某国营单位制作某种检测仪器,我问他那东西叫啥牌子,他说没牌子。所以实际上只是那个国营单位的附属加工车间,但却要自投资本。一旦那个单位说不要了,也就"寿终正寝"了。这是极其无知的例子。没有商标的产品(连注册也没有)拿到市面上能卖吗?人家叫你无牌无证的东西,只有等挨罚的份。更谈不上去寻找渠道开拓市场。小农户的水果当然只能在街边卖,或者推到批发市场待价而沽,或者等着果贩子来就地收购。最近听说,收购者勾结起来在海南压价欺负荔枝农。这种情况下,果农的命运只能如此。实际上,小果农只是在不断地生产"初级产品"甚至是"初级原料"。过去由外贸公司垄断出口,他们收购后装筐或装箱,确定等级,但没有什么品牌。难怪我们的水果在港澳会节节败退。现在不再由进出口公司垄断了,但出口的局面没大改观。说明我们的水果出口仍有体制问题。
  即便有了"牌子",风味品质总体上也不错,甚至不亚于同品种的洋水果,但批货间规格不稳定,差异明显,或者一批货内规格不一,甚至"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到了外国超市,上不了货架,只能放在地上贱卖。
  为什么我总要谈"出口"呢?我国市场虽大(我们有五分之一的全球人口),但是近年来我国某些消费者宁可花几倍价钱去买进口水果。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水果质量被"比下去了"。新西兰猕猴桃卖到十几元一斤,我国的猕猴桃只卖2-3元一斤,个头虽然不小,甚至还要大,但成熟度太差,有的简直没法入口!我是主张以出口带动内销的,因为只有当你重视出口才开始懂得什么叫国际"商品规格",而若你老是按照国内那一套去做,可能将来连俄罗斯都不买我们的了(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国光'苹果只能卖到前苏联),甚至连我国的消费者也会渐渐少买自己的产品了。

  谁来打造和拥有"品牌"
  李植记皮鞋品牌很响,远近遐迩,但除非成立连锁店,它终究也只能是堪称"广州一绝"的历史名作坊。所以一个个体小农户无法打造一个商品品牌,就算有了品牌也没有"量",这是起码常识。
  许多国家以"果农协会"的名义建立品牌,如澳大利亚的"ALGA"荔枝,居然把反季节荔枝打进我们这个荔枝王国里来了,如果它没有"量"和"质"做后盾,怎么行?南非的"COLORS"也是如此。他们的来势很猛。
  水果品牌当然可以由股份公司来打造,这是当前较多见的,但能做到家喻户晓的还极少。公司也有惨痛例子。比如XX公司的"红江橙",因为质量不稳定自毁品牌(其实当时还没有商标),导致出口新马全军覆没。国内果蔬商界经营出口,以"捞一把就走"的"街边游贩"思维,自毁品牌的事例不胜枚举。
  现在官方大力提倡"公司+农户"的模式,这种模式也许一时比较便利于操作,因为只要有投资有技术,公司就可以搞起设备,比如冷藏库、包装厂……在当前比农户要好办而有效率。但是公司企业(龙头)的经营宗旨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农户(龙尾)不是处在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共同体里。当企业只获微利或亏本时可能把风险转嫁给农民(李昌平, 2002)。李昌平更直截了当地指出:"'公司+农户'未必是农民致富之路……(在计划经济时代)'公司+农户'也有几十年了……并没有把农民搞富起来,相反越搞越穷了"。
  我相信果农协会是解决我国果业危机的长远最佳选择。果农协会可以把竞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在寻找市场对外销售中形成合力。协会使分散的弱者联合起来,改变弱势集团的地位(张晓山, 2003)。从而消除互相压价的无序竞争,避免出现"果贱伤农"的现象。
  果农协会就是行业协会,为会员谋取福利,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邓小平提的口号,他对美国的电视新闻访谈者说过:"我们跟你们不同,我们是走共同富裕之路!")。行业协会可以代表会员争取各级政府、大学、研究单位、社团的支持,同时也是对政府的一种促进力量,甚至形成"压力",对于勤政廉政和改革都有好处,所以有人说行业协会壮大必然促进国家社会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当然不能完全否定"公司+农户"也是一种可以利用的形式。这里,我申明我不是绝对反对"公司+农户"的形式。但必须设法切实地协调"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关系,避免农户被公司压榨。美国如何处理这对矛盾呢?据报道,他们采取果农按送交果品的数量可以参股公司,从而获得利润,这样就可以把公司和果农户"捆绑"在一起,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但是我认为,较好好的形式还是"公司+协会",因为个体农户和公司谈判时处于零优势,成立协会则产生联合强势。
  没有规模化生产就没有品牌
  没有量也就无所谓质。龙头公司(企业)虽然可以从个体户收购水果,但是风味品质、无公害性和商品规格难以保证,所以龙头公司常常向规模化果场定购果品。因此,我国的"超小果农户"即使联合起来也无助于对品牌的支持。美国的个体果农户每户拥有果园相当于从几百市亩到几万市亩,而我国果农户一般超不出几十亩,有些承包、租赁土地经营者可以达到几百亩上千亩,差别甚大。我国农民最基本的弱势是经营规模太小 (张厚义)。
  我国的农村土地的"私有化"和"永久使用权"问题之争仍在继续之中,涉及到如何有利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李昌平(2003)主张"慎言土地私有化",最根本一条是土地乃农民的命根子;而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2001)说土地所有权完全私有化了,农民成为自由民,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而可自由买卖的土地比不可自由买卖的土地价格高得多,会使农民变得更富,台湾农民比城里人富,就因为有土地完全所有权。农民卖掉土地后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经商资本。
  农户缺乏规模化当然也很难吸纳人才和科学技术。试想一个只拥有几十株果树的农户会送他的儿子去学农回来继承父业吗?他更雇不起一个技术员。杨村柑橘场分散承包后被黄龙病毁灭的事例足以说明小农体制是现代化的"瓶颈",甚至现代化改革的倒退因素。这是对滥用"一包就灵"口号者的惩罚。

  组织化是个大而难的课题
  果农户组织化的呼声已经相当高。据陕西省科技厅等部门调查了解到,"多数果农认为,……组建果农协会或果业生产合作社, 是件大好事。可以实现对果园统一打药、施肥、管理……形成规模效益, 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更重要一点是果农组织化使果农能够在汪洋大海般的国内外市场中搏击风浪。
  现在众说纷纭的果农"组织化"是五花八门的。
  一种方式是:纯粹的果农协会。理论上,这是一种"主权在民(会员)"的非营利纯民间机构。鉴于我国果农户规模太小,科学文化程度低,个体农户很难获得应有的市场和科技信息(农民习惯于"村看村,户看户,剩下看干部"),农民的公民意识薄弱,加上地方政府不是积极鼓励引导扶持,所以这种方式的普及有相当的难度。但这是前景最佳的方式。它的最终实现也和"个体果农户"的规模化经营分不开。
  另一种方式是:农户入股,统一合作经营。也许比较容易贴近"规模化"的目标。这种方式也应当实行"主权在民(会员)"和"入会退会自由"的原则。会员(股东)有完全的权力选择自己组织的领导人(他们没有官方给的"乌纱帽")来操办会务,也有完全的权力罢免任何不称责者。怎样调动会员(股东)的积极性是个大问题。应当防止实行土地充公的"集体化",走过去"合作社"的老路。我国农民对于"集体化"早已经"谈虎色变",人民公社化更是全民大灾难。
  现在还出现一种方式:大行业协会,包含企业、政府部门、果场、果农户等,相当于一个半官方"经济协商会议"机构。这种组织如何运作、协调,有待摸索,能不能长久发挥作用,实属疑问。

  政府行为
  政府在果农合作化过程中好比是足球场上的"裁判员"(制定相应法规--"游戏规则"),可能还应具有"教练员"的品德和职责。
  地方政府应当是政策制定者,实行"政策导向"、进行"指导"、"协助"、"资助"、"扶持",不应当搞计划经济时代的强迫命令,摊派任务、长官意志,也不应当直接介入,插手协会会务,更不应当采取不正当(合法税收之外)的手段为政府班子的集体谋取物质利益,或者强制性地将协会的运作纳入自己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轨道上去。
  一句话,既然是"裁判"就不应当下场去"踢球"。
  国外发达国家的"果农协会"常常是向政府提出各种要求,而政府对农户进行应有的服务,他们运作是"自下而上";而我们总是政府要农户这样那样,或者不得这样不得那样,是"自上而下"。所以总的来说,应当消除"官本位"的思想意识和惯性行为。

  体制高于技术
  搞科学技术的"技术型知识分子"很习惯进行"纯技术性思维"。所以应当要求"技术知识分子"多关心社会、关心体制问题,也就是培养知识分子的公共性。
  技术再好,体制不好也是白搭。在省政协期间,有些局外人总会带着责难的口气来问我:"我们的水果在香港市场上节节败退,你们专家为什么不多育一些好品种?"。
  我说:"我们什么品种没有?国产的、美国的、欧洲的、日本的优秀品种都有,但是生产不出一流商品,只能怪我们的体制上的缺陷,首先是营销出口体制上的缺陷"。局外人当然怪不得,可是我们自己的专家学者、技术干部很少往体制上去想,甚至有意无意地采取回避态度,因为谈论体制会涉及许多敏感问题,有些人总是用"说不清楚"来糊弄自己和糊弄别人。
  体制对头了, 生产上去了, 出口兴旺了(当然内销也会兴旺),生产的导向使得科学技术研究更加有了明确方向,知道存在问题的轻重缓急, 有的放矢地解决"瓶颈"问题,那时科学技术人员更加有了"英雄用武之地"。我看到时就较少有人会追着我们责问诸如"为何不育些好品种"的"伪问题"。当然,任何时候都要重视优良品种,要根据市场要求"更新换代",这是我要补充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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