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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厂商关系的本质

已有 54619 次阅读2009-10-27 11:16

        厂商关系的本质

              娄向鹏接受《糖烟酒周刊》采访的内容

 

对于厂商关系的理解有官方的也有民间的。官方的说法是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我认为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民间的说法是相互利用,相互借势,虽然这种说法直白,但我更认可这个观点。如果把这个直白的说法上升的理论的高度,那我的理解是厂商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交换,厂商关系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双方都想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博弈中,也就发生了愉快和不愉快的事情,可以说厂商关系也是动态的。那么如何构建有竞争力的厂商关系呢?

第一是厂商价值链的设计,这主要取决于厂家,因为厂家通过产品体系的构建、销售政策的制定,直接决定了利益的分配模式,这也是厂商关系的源头。如果一开始,厂家就没打算让经销商赚钱,而是想着如何把自己利益最大化,那么这种单级的思维主导下的厂商关系必然会出现问题。

第二是双方都要拿出自己最有价值的资源。对于经销商来说,以前最有价值的资源是渠道和终端,也可以说以前有网络,经销商就能卖动货了,就有了和厂家提条件的资本。现在不同了,有了网络也不一定能就有销量了,因为网络是开放的,你可以有,别人也可以有,这不是唯一的,具有可替代性。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经销商开始进入品牌需求时代,即通过优秀的品牌来巩固网络,来抓住终端的终端,也就是消费者,尤其是区域内的核心消费者。只有抓住了核心消费者,经销商才能做到不可替代,也就有了和厂家交换的最大价值。厂家给经销商的价值是提供商业机会,具体表现就是提供产品和服务。实际上无论是白酒、红酒、黄酒都是一个载体,在这个载体上有厂家的商业模式和价值链设计。

第三就是情感因素,在中国情感因素很重要,在厂商关系中也起着润滑剂的作用。综上所述,我认为厂商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交换,而构建有竞争力的厂商关系,第一需要厂家设计合理的价值链,第二是双方拿出自己最大的价值进行交换,第三是有情感做润滑剂。

关于窜货。如果说把厂商关系比作夫妻关系的话,窜货就是婚外恋。刚才各位提到了重罚窜货,也提到了保证金制度。我认为这是最简单,最粗暴的方式,但也是现阶段最有效的方式。除此之外,管理窜货还有两个方法:一是把对窜货的管理纳入到公司的年度管理体系中,和销售政策进行结合。二是要从源头抓起,把窜货扼杀在摇篮中,加强对经销商的库存监测和产品流向。三是签订一级商、二级商三方协议。

(本采访文字刊登在《糖烟酒》周刊酒类版20097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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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回复 王亮 2009-10-27 11:22
分析的到位
回复 杨承平 2009-10-27 17:01
打击窜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源头抓起,加强对经销商的管控,保持适度库存压力,加强产品分流,这样窜货自然就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
回复 戴季璋 2009-10-27 19:25
个人认为:即使这样做也未必杜绝,就样LS说的好象婚外恋,呵呵,杜绝不了的
回复 杨承平 2009-10-27 20:00
一种方法肯定是不够的,还是需要多种方法并用,如:发现窜货进行处罚等就很是必要啊.
回复 蔡基招 2009-10-28 22:52
廠商之間的博羿本身就是產品流通渠道中利益分配體系中需要找到的一个平衡点。
回复 曹红元 2009-10-31 16:16
以上观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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