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营销困惑中的突破---“混搭文化”
家具是什么?是耐用消费品吗?不是。是收藏品吗?有时是。是礼品吗?有时是。是奢侈品吗?有时是。
家具营销遇到天花板,避免步入“价格陷阱”,混搭文化,将有所突破,是可操作的路径之一。
装修8年装一次,手机几个月换一次,电脑每年换一台、、、电视机不要说,我这个便宜,功能多了,而要说淘汰你现在还能用的那台,换台时尚的,因为它落伍了。
它们是耐用消费品吗?以前是,现在不是了。家具以前也是,现在也不是了。那么它们是什么呢?是快速消费品吗?显然,比快速消费品慢点,比耐用消费品快点。我们叫“时尚性中速消费品”。
基于此:“调光大师”居然能把硬邦邦的灯具细分出男娃灯、女娃灯、橱柜灯、麻将灯等近百个品类,而且带有浓浓中国味的“身份证”。影院灯叫“永遇乐”,卖场灯叫“日夜明”,婚庆灯叫“念奴娇”,麻将灯叫“战方城”,床头灯叫“花罗帐”……
汽车可以叫“QQ”;瓷砖可以叫“马可波罗”;写字台也可以叫“掌上千秋史”;电脑桌可以叫“胸中百万兵”;茶几可以叫“一壶一乾坤”;双人床可以叫“好梦之乡”、、、
家具本身具有文化属性,营销不可死板板的;家具本身具有“人性”,营销不可冷冰冰的。梳妆台就叫“早晨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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