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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网络转载大行其道,企业权益谁来保护

已有 62752 次阅读2009-2-18 14:32 |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网络时代确实带给人们太多的方便,随时了解各行各业的各种信息,让信息传递不再有距离感和空间感。但由于网络进程的速度远远快过了法律法规的建设速度,网络系统的负面炒作报道、无限制转载,让企业的合法权益往往置于无保护状态。

    去年三鹿奶粉事件让中国乳品行业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从此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提升到空前的至高点,接下来的食品安全问题、那怕再小的问题也会让人胆战心惊,多美滋事件的爆发引发了人们对洋奶粉的失望,而在这紧急关头,国家公布了撤销76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消息,虽然很多企业是根据自己需要申请注销的,但网上一片热炒之后,加之有糊涂专家进行了毫无根据的分析,让无辜企业受到巨大伤害。

    如果说夸大其词的哗众取宠是媒体的一种劣根性,那么当企业找到媒体理论而企业振振有词、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则是属于法律法规的不建全,“转载的文章我们媒体不承担任何核实的责任,我们也没有那个义务”,“如果你认为我们转载的文章有问题,请让新闻报道方出据报道失实的说明我们就配合撤稿”等等,这些话越听越刺耳,本来你的报道让企业受到伤害,反而推干净责任,跟个没事人一样,试问谣传者和造谣者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又有多大区别呢?

    中国食品企业已经遭遇了寒冬,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在一轮又一轮的食品安全危机的洗礼下,很多企业“坚持做良心企业,生产优质食品”,顶住压力已实属不易,然而又有多少媒体为了提高自身关注度,不惜牺牲中国企业的名誉和权益乱炒乱报,这与强盗何异呢?

    真心希望媒体在报道时充分核实事件的真实性,不要把企业当噱头,牺牲企业来提升自己,这样做是不道德的,网络媒体也应该有自己的道德标准。更希望国家法律部门能尽快严肃健全法制,让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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