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环评的重要性:未批先建,罚款总投资额5%的罚款!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或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未重新报批或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备受人们关注的话题,我们将不断开拓创新,成为智能化、科技化、全方位的环保专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生活更美好。
公司业务范围:
环评审批、危废固废处理合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VOCS在线监测设备、光离子在线监测仪、环保管家、
邮编:523073
24小时服务热线:刘经理!
办公服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中信德方斯协和大厦202苏辰环保
销售与市场官方网站 ( 豫ICP备19000188号-5 )
GMT+8, 2024-3-29 02:38 , Processed in 0.02729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销售与市场网 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有限公司
© 1994-2021 www.cmm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