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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转》永恒的营销法则

已有 50102 次阅读2009-4-2 14:07 |

 

领导法则──与其诉求你的产品比人家好,不如抢先进入某个市场
第一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人是谁?查理斯 林白。第二个呢?不容易回答是吗?此君乃伯特
辛克勒,他飞得比查理斯更好──更快、汽油消耗量更少。但谁听说过伯特 辛克勒呢?

林白的故事说明了领导法则──做第一,好过做更好。很多人以为,营销的根本问题在於说服消费者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比别人好。不对!任何行业的领导者都是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的品牌。第一品牌得以保持领导地位的一个原因是,它的品牌名经常因其领导地位而成为行业属类名。人们站在理光、夏普或者是柯达的影印机前,经常会问起:我怎麽进行施乐'(复印)啊?”


如果成功的秘诀在於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那麽大多公司采取的又是什麽策略呢──“更好的产品策略。新近谈爆管理界的策略是定点超赶,以行业中的领导品牌为标准,以其衡量你的产品。这是所谓的全面优质管理方法的一个基本要素,被标榜为最具竞争力的策略。遗憾的是,定点超赶并没有发生神奇功效。不论现实怎样,人们首先已经在心智中认定第一品牌是最高级,比较级全属徒劳。

品类法则──如果你无法抢先进入某个产品类别,试着建立一个你可以抢先进入的新类别
那麽,一旦身处下风,是否就注定终生郁郁不得志呢?那倒不一定。第三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人是谁?阿玛利亚
伊尔哈。伊尔哈究竟是因第三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人而被世人铭记呢,还是因为她是第一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女性?
如果你没有第一个抢占消费者的心智,不要紧,我们还有品类法则──如果在这个品类 做不了第一,那就建立一个能做第一的品类。

很多电脑公司都是凭这一简单法则一夜功成名就:数码设备公司第一个进驻了迷你电脑品类;天腾第一个尝到容错电脑的甜头;克雷研究所生产出第一台超级电脑;而戴尔是凭第一个电话直销电脑杀入个人电脑领域。

建立新产品的时候,你要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它怎麽才比竞品好,而是这个新产品能在哪个品类做第一

这看来有悖於传统品牌主导的营销思考方式──怎样使消费者更偏爱我的品牌?忘记品牌,考虑品类吧。营销者一说到品牌层面,消费者就敌意顿生,人人都极力维护自己使用的品牌,觉得还是它最好。但如果从品类切入,消费者的心胸总是为你敞开的。人们总是喜欢新鲜的东西,很少人会去在意谁是更好。

心智法则──与其第一个进入市场,不如第一个进入消费者脑海
世界上第一台个人电脑是MITS Altair
8800
,杜蒙发明了第一台商业电视,德耶设计制造了第一辆汽车,赫利则是第一台洗衣机的发明者,但今天这些人人物物全已不复存在。领导法则错了吗?


不是,只不过是心智法则对它进行了引申──第一个进入心智,远胜第一个进入市场。营销的精髓正在於第一个占领人们心智,第一个进入市场之所以重要,也是因为它可以用来第一个抢占消费者的心智。有成千上万的准企业家被这条法则绊倒,有人相信他们有一个足以颠覆行业的概念,但问题是要做到第一个把它推入心智。


解决这个问题的传统方法是钱,但如果以开放的心智来操作营销,即使钱不多也够你走很长一段路了。苹果当年就是凭9.1万美元起家的,这个简单易记的名字帮了它不少忙,而竞争者的名字个个复杂得难以铭记。

认知法则──营销运作并非一场产品战,而是一场认知战
接下来是认知法则──营销是认知之战,而非产品之战。所以,心智在市场上会取得优先权。

营销人士通常都有一个思维定式──市场调查为先,获取事实。他们把形势解来剖去,确认真理站在他们这边,然後信心百倍地开往市场。他们自信拥有最好的产品,而最好的也将笑到最後。

不要自欺欺人了。没有客观的现实,也没有事实可言。一句话,世界上并不存在最好的产品。在营销世界
,惟一的存在就是消费者的心智,认知就是现实,就是一切,其他都是废话。本田的汽车在美国是领导者之一,而在日本它连边也沾不上。日本的本田和美国的本田有什麽不同?产品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两国消费者的心智认知──在美国本田代表的是汽车品牌,而在日本它代表的是摩托车。

焦点法则──营销运作最具威力的观念,就是在潜在顾客的脑海中占有一个自己独享的字眼
如果能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企业就可以取得惊人成功,从字典
找出一个简单的词最好。这就是焦点法则──营销中最强有力的概念是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最有效的是那些简单而富有利益导向的词。不管产品有多麽复杂,也不管市场需求如何,聚焦在某一个词或一种利益点上,往往胜过在两个、三个或四个上撒网。


联邦快递能把隔夜这个词推进消费者的心智,完全因为它聚焦在隔夜邮件快递服务上。当你在某一利益点上得到了公认,出於光环效应,消费者还会给你添上许多其他利益点,比如一辆更安全的汽车还意味着,它有更高雅的设计和更强劲的发动系统。


营销的本质在於缩小焦点范围。缩短战线时,企业的实力同时也得到增强。当然,企业有时须更换原有的词。莲花公司多年来在消费者心智中的词是试算表,但是试算表的竞争日益激烈,发展空间也日趋缩小,所以莲花公司决定聚焦在新词群件上,一种专为联网个人电脑设计的软体。


一些企业接受焦点之说,但施行方法却往往弄巧成拙,我们在质量上聚焦,我们不愿强调价格。在企业内部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概念──全面提高质量,通往伟大的挢梁,甚至在经销商会议上也能营造出令人神往的主题。但是,从外部看来,它传达的资讯已和现实脱节。哪家公司不说自己讲质量?几乎人人都说自己代表质量,结果谁都不是。

找到聚焦的词後,要允许其他人用你的词──要成为领导者,就得有跟随者。
阶梯法则──你所要执行的策略,完全视你所占有的阶梯位置而定

虽说应把进入消费者心智作为最重要的营销目标,但假如没有做到这一点,也并不意味着你就此失败了,第二或第三品牌们还是有路可走的。至於要用什麽策略,那要看你在品牌阶梯上排第几级了。这就是阶梯法则。消费者往往会在心智中对品牌进行排序,每个阶梯代表一个品类,每一梯级代表一个品牌。营销策略应该取决於进入消费者心智的速度,以及你要占领的梯级。当然,梯级越高越好。


以艾飞斯为例,多年来它自称是最好的租车公司,但因为赫兹是这个行业的第一,看广告的人不禁会想,这些人没有占领最高的那级阶梯,怎麽可以说自己提供最好的租车服务'呢?”後来,艾飞斯承认了自己的地位:艾飞斯在租车行业
只是第二,那为什麽还要选择我们?因为我们更加努力。艾飞斯13年来直线亏损,然而承认了自己是第二之後,转机就发生了,他们开始赚钱,赚得盘满钵满。但是,不久艾飞斯就换了东家,新东家下令撤换艾飞斯的这一广告主题,开始说艾飞斯即将成为第一,大难临头。


很多营销人士误读了艾飞斯的故事。他们认为艾飞斯之所以成功,完全归功於它更努力,比如它有更好的服务。但事实全然不是这样,艾飞斯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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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老郭 2009-4-2 14:33
好像还没完......
回复 fenghoubin 2009-4-2 14:38
是的,还有部分内容没有弄完
回复 老郭 2009-4-3 10:10
那还不赶紧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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