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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公子 https://www.cmmo.cn/?69183 [收藏] [复制] [RSS] 来啦~这里是我的文字,干货和水货都有,您自个看~

日志

产品即人格

已有 36023 次阅读2015-7-14 12:14 |个人分类:卷首语_杂志的第一页|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互联网, 产品


2014-2-26 15:22| 查看: 3803| 评论: 0|原作者: 白哲

摘要: 《什么是互联网思维》中说:让传统企业学习互联网精神是不可能的。如果非要学习互联网精神,不如收购一家互联网企业,看着他玩。那么,互联网企业是怎么玩的呢? 雷军宣称: 专注产品,把自己逼疯,把对手逼死。 ...
       《什么是互联网思维》中说:让传统企业学习互联网精神是不可能的。如果非要学习互联网精神,不如收购一家互联网企业,看着他玩。那么,互联网企业是怎么玩的呢?
       雷军宣称: 专注产品,把自己逼疯,把对手逼死。
       如今,营销业者已经发现:被挂在嘴边的“品牌是与消费者沟通的媒介”论已经过时了。曾经,品牌(特别是广告)说什么,就是什么。然而,在这个品牌去魅化、信息基本对称的时代,你得知道:产品说什么,才是什么。
       所以,《产品精神化》一文对当下品牌创建的逻辑路线是这样定义的:首先,在产品中注入精神因素;其次,消费者感知到此精神因素;再次,消费者把精神因素与品牌建立联想。至此,一个闭环完成。
       如果精神因素不好理解的话,不如把“精神因素”这个词替换成“人格”。
       消费者真正需要的产品,是“自我人格的化身”。如果产品凝聚了消费者已经具有和希望具有的一切良善的人格特质——例如公平正义、人性、创造性、艺术性等——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产品。
       按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的说法: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后来这个逻辑不断被各路商业精英演绎为“产品是人体的延伸”。手机是,汽车是,微信是,淘宝是,各种是。然而,这个世界让我们发现:“延伸”已经远远不够,产品必须是“人格本身”。
       让我们看看自己的世界。曾经我们把这个世界叫作“三屏”世界:所谓手机屏、电脑屏、电视屏。当电脑逐渐被PAD和智能手机取代,人们发现:原来,占领手才是王道!
       这时,我们发现“延伸”论已然无法解释三星、苹果对手机市场的二元统治。就功能和材质而言,几乎所有手机都有同质化的倾向。我们只能从“人格”论的角度考虑:我们手上把玩的东西,不可以是一个猥琐的甚至是不那么美好的人格化身,他应该是面目清丽的、聪明的、快乐的、高贵的、忠诚的……《HTC的最后晚餐》中写到:苹果把“手机”的概念淡化了,把手机变成了记录生活享受生活的小伙伴——就是这样!
       所以,作为企业老板,你真的以为自己认识到产品的重要性了吗?当你对产品提出的要求被市场经理抵制说市场不能承受时,你还会改进吗?你费大劲生产出来的新品被经销商喊NO时,你还会坚持吗?当你对大型KA和堆头、陈列迷信不已投入巨资时,你意识到这与产品为王背道而驰吗?当你被线上线下电商O2O等弄得头昏脑涨时,你意识到这其实是对产品本身的不自信吗?当你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政府公关时,你还会想起产品研发的实验室和消费者吗……
       据说,这是一个产品经理的时代。最优秀企业的老板就是最优秀的产品经理。而之所以产品经理能成为老板,他们还有一个特质:能够洞悉人性。
能够洞悉人性的老板,是你吗?

本文刊载于《销售与市场》杂志评论版2014年03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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