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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名字的新标准?
为什么一些好听的名字不管用了?
某年中秋。两个年轻的姑娘在超市货架前,高个子指着“白金酒”:“我们家有一瓶不是这个, 是‘黄金酒’”(功能白酒)。
矮个子稍有惊讶:“买它了?”
高个子看看她:“你没看电视?‘送长辈黄金酒’,电梯里也有这广告,最近好像很热。”
矮个子显难为情:“嗯,有点那啥,好像还说‘大补’,你也敢送?”
高个子略显疑惑 :“怎么啦?保健的酒吗,反正得喝酒呀,这还能保健。”
矮个子提议:“要不,送脑白金也行啊?邻居说显年轻。”
高个子:“整天在电视上叫唤,恶心人那个。什么‘白金’、‘黄金’的,就是瞎忽悠。”
矮个子:“不然买什么呢,‘黄金酒’是什么都不知道,别光听它说‘六味中药’什么的,啥药谁知道啊?喝出毛病来都难说!”
高个子:“跟着学呗,人家‘白金’它‘黄金’,还冒出个‘白金酒’呢!”
这使我想起了“国酒”茅台。好像300多年前,清康熙年间,品牌开端时,就出现了特釀精品“回沙茅台”。后来,被遗弃了。
此名,恰是品根记号。
与130年前,美国南部诞生可口可乐(Coca-Cola)时的命名,异曲同工。都是前人非自觉的直觉(前意识里的品根记号),所见即所得。一个是“Coca(古柯叶)、Kola(可拉果)”,一个是“茅台产地、回沙工艺”(当然,“茅台”现在还指微生境)。
“猴姑”饼干,本亦如此。却又逼回了“原形”——“江中猴姑”。这并不只是为“猴姑”饮料让路。饮料可以有另一个品根记号。
毕竟,不自觉的直觉,轻易就会滑向,非直觉的回头路。
好在,可口可乐,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简化名时,仍沿着“返本开新”之路,由“Coca、Kola”通向了“Coke”。
江中的“参灵草”命名,当然是不自觉的。简化或模仿。“参、灵、草”是原料,不是品根——直觉中没有“合一指向”的根值。当然,品根不清晰,品牌难自立!
至于,“蓝枸”,天赐良名。
(视觉上:不自觉,不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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