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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对上海菲扬化妆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举报

已有 274891 次阅读2011-11-3 21:15 |个人分类:刀客|系统分类:市场评论|

举报人:

姓名身份证号:  

详细地址:

邮编:

电话:

被举报人上海菲扬化妆品有限公司

地址:

举报请求:

1.依照《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查处;

2.对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第37条的规定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

3.书面答复举报人全部处理结果并抄送处罚决定书;

4.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事实理由:

举报人被举报人网站http://www.malidaijia.com/看到玛丽黛佳系列化妆品首页,点击“换颜新肤BB霜”,显示页面。被举报人的上述化妆品广告虚假宣传违反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和《广告法》的法律法规,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具体表现为

一.换颜新肤BB霜,经查:该产品官方网站宣传内容有许多虚假和不实宣传 宣传称:“使肌肤进行再生和修复”;“促进皮肤细胞代谢,促进皮下血液循环,防止色素沉着”;“抑制紫外线刺激,降低色素生成,击散色素细胞”;“调解内分泌失调”;“具有舒缓镇定,抗菌消炎以及很强的抗衰老功效”;“有抗皮肤衰老功效”

该广告宣传违反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和《广告法》规定:

1,“使肌肤进行再生和修复”;“促进皮肤细胞代谢,促进皮下血液循环,防止色素沉着”;“抑制紫外线刺激,降低色素生成,击散色素细胞”;“具有舒缓镇定,抗菌消炎以及很强的抗衰老功效”;“有抗皮肤衰老功效”等宣传属于虚假,夸大和不实宣传。

2,“舒缓镇定”,“抗菌消炎”;属于医疗术语。

3,“调节内分泌失调”;属于适应症。

4成分标注中:马齿苋,绿茶萃取物,稻糠萃取物,熊果苷,属于虚假宣传,事实证明,该产品里,没有这些成分。


致:上海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举报人:姓名  

    

附:身份证复印件

被举报人的官方网站http://www.malidaijia.com/

附:网站照片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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