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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
姓名身份证号:
详细地址:
邮编:
电话:
被举报人:上海菲扬化妆品有限公司
地址:
举报请求:
1.依照《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查处;
2.对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第37条的规定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
3.书面答复举报人全部处理结果并抄送处罚决定书;
4.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事实理由:
举报人在被举报人网站http://www.malidaijia.com/看到玛丽黛佳系列化妆品首页,点击“换颜新肤BB霜”,显示页面。被举报人的上述化妆品广告虚假宣传违反《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和《广告法》的法律法规,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具体表现为:
一.换颜新肤BB霜,经查:该产品官方网站宣传内容有许多虚假和不实宣传。 宣传称:“使肌肤进行再生和修复”;“促进皮肤细胞代谢,促进皮下血液循环,防止色素沉着”;“抑制紫外线刺激,降低色素生成,击散色素细胞”;“调解内分泌失调”;“具有舒缓镇定,抗菌消炎以及很强的抗衰老功效”;“有抗皮肤衰老功效”
该广告宣传违反《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和《广告法》规定:
1,“使肌肤进行再生和修复”;“促进皮肤细胞代谢,促进皮下血液循环,防止色素沉着”;“抑制紫外线刺激,降低色素生成,击散色素细胞”;“具有舒缓镇定,抗菌消炎以及很强的抗衰老功效”;“有抗皮肤衰老功效”等宣传属于虚假,夸大和不实宣传。
2,“舒缓镇定”,“抗菌消炎”;属于医疗术语。
3,“调节内分泌失调”;属于适应症。
4,成分标注中:马齿苋,绿茶萃取物,稻糠萃取物,熊果苷,属于虚假宣传,事实证明,该产品里,没有这些成分。
致:上海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举报人:姓名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被举报人的官方网站http://www.malidaijia.com/
附:网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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