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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中国企业之殇——身不由己

热度 7已有 244143 次阅读2011-4-13 09:18 |系统分类:市场评论

中国企业之殇——身不由己

薛金福/

      双汇收购瘦肉精生猪、上海超市卖“染色馒头”、百度文库侵权、医院变成“屠宰场”、联建科技员工中毒、蒙牛雇佣“水军”攻击伊利、建筑公司雇凶殴打讨薪民工……

      中国部分企业似乎丧尽天良、泯灭人性。我们不禁要问还有不行贿的房地产企业吗?还有不加三聚氰胺的牛奶企业吗?还有不卖“染色馒头”的超市吗?还有不收购瘦肉精生猪的肉制品企业吗?还有不搞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吗?还有不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企业吗?还有不使用地沟油的快餐店吗?还有不搞国有资产流失的“国企”吗?

      国美大股东黄光裕剃了光头、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牢底坐穿、科龙原董事局主席顾雏军正在服刑、伊利原董事长郑俊怀刚脱身囹圄、美联投资原董事长张文中刚刚习惯大牢生活、南德集团董事长牟其中还要几年才能出来、原上海首富周正毅已经二次入狱……胡润百富榜俨然成了“杀猪榜”。与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相比,他们确实该杀该入狱,这样的企业确实该倒闭。但是,如果与仍然逍遥法外的那些“企业家”相比,他们及其企业的遭遇似乎有些不公平。

      我不禁要问以下几个问题:

      你如果是三鹿负责人是否会收购加入三聚氰胺的牛奶?

      你如果是双汇负责人是否会收购含有瘦肉精的生猪?

      你如果猪农是否会给猪喂瘦肉精?

      你如果是快餐店老板是否会使用地沟油?

      你是否有过行贿历史?

      你是否有过吃回扣的历史?

       我相信,在这网上基本上没有人会回答“No”,但是请摸着良心问自己,相信也有人昧着良心说“No”,因为丧失良心又不会进大牢。如果到了法庭上,我想很多人会说“Yes”,当然有些也是部分“Yes”。

      好,问题出来了,你设身处地时也会跟他们一样做这些违法违规、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情,那么为什么还要去责骂他们?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记得,早在2007年三鹿公司的“毒奶粉”就被部分地区媒体报道。当时,三鹿公司针对报道的事件召开了高层会议,并作出决议:继续出售“毒奶粉”,加强奶源检测。为什么三鹿高层明明知道“毒奶粉”对顾客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的情况下,还要继续销售“毒奶粉”?如果换了你三鹿最高决策者,你会作出跟他们一样的决策吗?

      美国也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美国某知名药企销售的药品对人体造成巨大伤害,当该企业高层得知此事时,仍然继续销售“毒药”。东窗事发后,美国一大学心理学家做了模拟实验,假如学生就是该药企的决策者,在当时情况下会做出什么样的决策?实验结果表明,大部分测试者都会做出与该药企一样的决策。

      我们一味地责骂这些无良企业丧失人性,是否也是在骂自己?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当自己设身处地的时候也可能会做出跟他们一样无良的事情?

      相信很多人都玩过“暴力摩托”游戏,回想一下在比赛中,当遇到红灯时你是否会停车?当遇到行人时你是否会避让?我相信100%的人都不会,原因很简单:竞争对手不会,我就不会,如果被警察抓住了大不了重来一次。

      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中国市民没有闯过红灯?我相信100%的中国市民闯过。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大家都闯红灯,我在这里等,不是傻子啊!

      事实上,当法律成为了空气,道德和人性都被狗吃掉。当法律成为了空气,世上哪有放心奶,世上哪里没有地沟油,世上哪人不行贿,世上哪猪不吃瘦肉精……法律的天敌是战争,当战争爆发了,杀人就成为了合法。利比亚反政府武装只要打下了天下,就是合法。

      比法律成为空气还更残酷的是,法律对别人而言是空气,对自己却是法律!

      当销售“毒奶粉”的人依然是企业家,同样的你却进了监狱,你认为这样的法律还是法律吗?当别人闯红灯撞车逃逸依然逍遥法外,同样的你却被审判,你认为这样的法律还是法律吗?当别人行贿拿到了地,同样的你却被判刑,你认为这样的法律还是法律吗?……

      当你的竞争对手通过行贿拿到了地,当你的竞争对手压榨工人获得成本优势,当你的竞争对手使用地沟油降低了成本,当你的竞争对手雇佣“水军”诽谤你,当你的竞争对手都采用违法的手段获得暴利,但是都逍遥法外时,你该怎么办?你自然而然也会更他们一样,差别只在于“他们在三聚氰胺里加牛奶,你在牛奶里加三聚氰胺”。但是,结果是你进了大牢,他们还是“企业家”。可恨可气可悲吧!

      霸王洗发水曾经被爆含致癌物质,一时间引发“霸王风波”。被业界称为霸王教母的女强人万玉华潸然落泪,并说“在中国做企业太累了”。当年女首富张茵的玖龙纸业被指为“血汗工厂”,张茵也不得不哭泣着敞开大门让记者检查。很多人认为,这两位商界女杰的眼泪是“公关作秀”。事实上我非常理解这些企业家的泪水,很多时候他们是被逼的。

      被逼的,被谁逼的?当竞争对手违法获利超越了你,你难道不违法吗?被这法治社会逼的。

      只有立法健全,执法公平,才有道德和人性可言。我们一味着用道德的标准去衡量这些人、这些事,因为我们一直被“忽悠”。

       我们被“忽悠”了几千年。从古至今都说“人之初性本善,这是多么弱智的一句话!人从动物而来,人之初就是动物。人和动物一样本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没有法律必然和动物一样杀死同类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我们更应该相信,人根本上是“经济人”,然后才有“社会人”、“自我实现人”、“道德人”。

      还有一个忽悠理论是“内因是根本”,这是多么无知的哲学!所谓“人改造环境,环境改造人”,人首先从环境中来,由环境改造而来,然后才可能改造环境。事实上,人只有共同意志的时候才可能改造环境,个人的内因只是放屁。进化论告诉我们“适者生存,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在先,“优胜劣汰”在后。不适应环境,连生存都生存不了,何来“优胜”;不适应环境,你如何能战胜对手?与其相信姓马的,不如相信姓达的

      现实中,行人闯红灯往往不会被追究,所以行人闯红灯非常普遍;汽车闯红灯一般都会被惩罚,所以汽车闯红灯较少;部分人闯红灯往往能逍遥法外,所以他们撞了人还敢杀人;公交车闯红灯往往受到交警和公交公司的双重惩罚,所以公交车闯红灯就更少了。

      法治,呼唤法治!在中国,法律由政府制订,法律由政府执行。但是,纳税企业身为“老板”却没有能力甚至没有资格要求政府完善法治、公平执法,这是中国企业的悲哀,这是中国企业家的杯具!

       最后,郑重声明:本文的目的不是为违法企业、违法企业家辩护,而是让民众真正认识到问题背后的根结。无良企业该骂,无良“企业家”该判刑,但是“逼”无良企业犯罪的背后元凶更应该受到惩罚!

       总结:中国企业之殇——身不由己!

 

      附网络强帖:

      大家不要担心日本核电站的辐射,这么多年来,我们吃三聚氰胺奶粉毒大米健美猪皮革奶,喝地沟油是为了什么呀?就是在下一场生化战争中活下来啊!所以我们赢在了起跑线上!早起,穿冒牌运动服出门,买地沟油炸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氨奶,上班。中午,在食堂要一注水肉炒农药韭菜,有毒猪血,来碗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开瓶甲醇酒,伴根瘦肉精的双汇火腿肠吃个硫磺馒头。饭后在地摊上买本盗版小说盗版光盘,晚上钻进黑心棉被,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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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回复 杨芳琴677 2011-4-14 11:38
我表示无奈啊
回复 孙雨 2011-4-14 19:08
中国目前的情况美国上世纪初也发生过,跟法制有关,但不能完全归因于法制。
“三鹿”、“双汇”确实充当了一个“很冤”的角色,但是相信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政府总是要杀鸡儆猴的,并且鸡太小了,对猴子没什么效果,不杀鸡,更没效果,所以总是要有企业充当一个悲剧的角色。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法制也是一步步完善的,中国的市场经济只有三十几年的时间,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允许犯错误的时间,这也是一个允许法制不健全的时间。我觉得我们应该多点耐心。
回复 薛金福 2011-4-14 19:28
孙雨: 中国目前的情况美国上世纪初也发生过,跟法制有关,但不能完全归因于法制。
“三鹿”、“双汇”确实充当了一个“很冤”的角色,但是相信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政府总 ...
期待和谐社会
回复 张亚娜 2011-6-28 18:53
老兄您看到的还是乐观的了,幸福。我看到大多有罪的在逍遥,一两个有罪的伏法,还有很多正义的也伏法了,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然而要维持这种烂泥社会,正义伏法是必须的,这是悲剧,最令我心痛的悲剧。
回复 张亚娜 2011-10-4 20:15
身不由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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