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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活法》修订版 东方出版社)
在弱肉强食的商业世界里,我整天把利他、爱、为人着想之类的话挂在嘴边,不免有人质疑我老是把话说得那么漂亮,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目的。
其实,我一点也没有假借巧妙话语来掩饰内心企图的意思。我只是想把自己所相信的事情拿出来与人分享,也顺便告诉自己要好好实行下去罢了。
回顾历史就会知道,资本主义承袭自基督教社会,还有一部分来自伦理观严格的新教社会。
资本主义最早是由虔诚的新教徒领军,马克斯·韦伯说他们有个座右铭,那就是为了彻底实行基督教所讲的“爱周围的人”,他们谨守严格的伦理规范,尊崇劳动,并且把得自产业活动的利益运用在帮助社会发展的方面。
于是,经济活动无论由谁主导,都必须以正当方式追求利益,而且最终目的都是提升整体社会。
换句话说,为世间、为人类的利他精神,亦即“轻私益、重公益”的心,就成了资本主义发展之初的伦理规范。
对内,以严谨的伦理规范自己的行为;对外,把利他视为自己的义务,结果造就了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
日本江户中期的思想家石田梅岩也有同样的主张。尽管当时正是商业资本主义欣欣向荣的时期,社会却把商人视为身份阶级中的最下一等,而商业行为本身也被归类为不入流的事。
在这种风气下,石田梅岩主张“商人的销售利益等同于武士所享之俸禄”,商人获取利益与武士享有俸禄同属正当行为,绝对不是可耻之事。他的话对于一直以来饱受贬抑的商人而言是一大激励。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求取利润绝对不是罪恶。只不过,运用的方法必须合乎为人之道罢了。这句话在告诉我们商业世界里伦理观的重要性,人不能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就算追求利润也必须选择正途。
“真正的商人会思考如何让对方获利,自己也有利可图。”这也是石田梅岩所说的话,意思是说商业的核心在于让对手与自己同时得利,也就是必须带有“自利、利他”的精神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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