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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82%职场人遭遇被迫加班 6成多加班成义务劳动

热度 4已有 425208 次阅读2010-8-27 11:48 |系统分类:企业管理|

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 “你经常‘被加班’吗?”调查显示,只有18%的参与者为主动加班。

82%的职场人遭遇“被迫加班”

加班“盛行”,理由各有不同,但仅有不到两成的职场人属于自愿加班,其余的不得不面对种种“潜规则”。调查显示,33%的参与者为无奈型加班,工作量太大,完不成工作只能加班;32%的为强制型,公司要求必须加班;17%为“被加班”,领导同事都在貌似加班,自己哪好意思先走,只有“被加班”;而只有18%的参与者为主动加班。

英才网联就业指导专家表示,处于自我进取的主观愿望中选择主动加班,这种自我选择的紧张有助于推动工作,但如果是顶着压力加班,或者是强忍着心理的厌烦情绪加班,不但无助工作,还会危害健康。长此以往,如果一直没有调整好心态和转变“观念”,也会导致抑郁和神经衰弱。

64%的人每天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上

加班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从调查来看,几乎没有多少人能达到下班到点就走的“境界”,大都会多少加一会儿班。调查显示,三分之一的调查参与者平均每天加班2-4小时,有28%的职场人甚至要每天平均加班4小时以上,每天相当于多干半天工作。英才网联就业指导专家表示,工作日加班因为时间零散,看似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的结果是,人为加剧了工作效率的恶化,使得职场人产生“反正也得加班,那就拖到后面再做”的意识,也使得组织效率降低,形成做事慢慢吞吞的企业氛围。可以加班前完成的工作,不要拖到加班时间做,如果必须“加班”,可以做些别的工作,或者查找资料,为明天准备,或者进行学习和总结。

近七成职场人经常周末加班

平时加班都以小时计算,尚且还能忍受,如果每月超过4个休息日也要安排加班,不知会有多少人能够忍受。调查显示,只有7%的职场人从来不会遭遇周末加班,可以完全享受2天的休息日。另外四分之一的职场人士基本上每月也会奉献1-2个休息日进行加班。

63%的职场人加班成“义务劳动”

加班没有补偿,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加班补偿的成了稀缺品,这一比例都是最低的。相反,“没有加班费,也不安排补休”的比例都是最高的,占63%。由此可见,免费加班已经成了社会各个阶层都会面临的、各种经济组织普遍存在的现象。对于加班费或者补休权利的争取,也仅有45%的人敢于争取,49%的人不会主动向单位要,不给也认了。6%的人则会在离职的时候摊牌,索要曾经的加班费。

近半数的人反感加班

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变迁,职场人对于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45%的“反对派”宁可不要补偿也不想加班,占用自己的休息日。23%的“坚持派”则是看到补偿才加班,23%的“任意派”则是“无所谓,给补偿最好”。只有9%的职场进步人士“都是主动加班,没想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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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回复 昏睡的小阳 2010-8-27 14:55
大部分中小企业,甚至上市企业一个星期只休息一天。
回复 龚捷 2010-8-28 13:47
不明白有时甚至没事做还想员工加班
回复 徐广 2010-8-29 20:09
加班是一大病,谁都知道,不过谁管啊!公司要的是业绩!我们要挣工资养家啊!
回复 农资营销人 2010-8-30 12:00
有些公司的加班甚至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没有工作,还是照常安排加班,加班似乎已经成为企业的“文化”或者说是“潜规则”。
回复 华丽转身 2010-9-7 16:23
龚捷: 不明白有时甚至没事做还想员工加班
是的,是的,谁敢说不,也没人管,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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