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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打假”为哪般

2012-4-19 15:52| 查看: 101312| 评论: 0|原作者: 厉金芹

摘要: 做农资的都知道,如今这市场混乱,生意不好做。凡是诚信经营的商家都希望行政执法部门能经常下来走走,整顿肃清那些贴牌套牌、假冒伪劣的产品。可如果这执法者变成了“假执法,真创收”,让辛辛苦苦的农资人情何以堪呢?

近日笔者在采访中听到这样一件事情:某镇有一家农资店,从2005年开始开业至今,始终坚持经营正规农资品牌产品,在历次的农资抽检中,所经营的产品全部合格。由此该店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大,在当地的农资销量和口碑都非常好,受到了当地农民的认可和欢迎。

按理说,这样的一家农资店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鼓励和保护,特别是在假冒伪劣屡打不绝的情况下,这样的农资店更应该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和模范,应当加以表彰和宣传。然而,在2011年的一次抽检中,所抽检的产品依旧是全部合格,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某执法队的队长却对该店的经销商说了这样一段啼笑皆非的话:从你开业到现在,六七年时间了你也没缴过1分钱的罚款,如果农资店都像你这样,我们这帮兄弟只得喝西北风了,这样吧,今年你缴上1000元钱,就算是请我们喝酒了。于是这位经销商便婉转的回绝:好说,事后我一定到县城请大家喝一顿。时至今日,这位经销商也还没有来得及兑现自己的这个承诺。谈起这件事,这位经销商一直忧心忡忡:不知道2012年的日子是否顺利,如果他们故意找茬,那可不就是1000元钱的事了。

听了这件事后,笔者真是如鲠在喉,作为一位基层经销商真是感同身受,对此真是即心酸又愤慨。为何心酸?想想近年来我们农资行业总体不景气,自身生存就举步维艰,特别是基层经销商的生存空间更加有限,恶性竞争、销量萎缩,利润严重缩水,生存本身就是要面对的一个大难题。而我们的这些所谓的执法者不仅不能给以支持和保护,连最基本的同情心都没有,甚至还会做出像上文中所说的这种故意刁难,面对这样的经营环境,这不能不让我们这些身处基层的经销商感到莫大悲哀,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合法经营者,本身在假冒伪劣的冲击下,能够坚持正义维护农民利益,就应该值得鼓励和发扬,而执法者却如此作为,扭曲了社会的价值取向,先进、正直得不到肯定,落后、丑陋却得到纵容,甚至是暗中的鼓励,这岂不让人心酸?

为何愤慨?作为执法者,头顶国徽,却忘记了公平、正义,拿着纳税人的钱,利用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作为自己的护身符,做出与其职责完全相反的举动,把打假当做一种额外创收的手段。这也许正是为何年年打假、年年红盾护农,年年都有若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假冒伪劣并没有因为我们的年年喊打而消失,甚至在某些地区还出现了假农资日益猖獗的现象,无疑与这种养鱼执法、或权力寻租有着很大的关系,或者说某些人就是为了让你造假、卖假,他便有理由得到罚款、得到利益不菲的创收,这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

在此笔者不禁要问,谁应该对这些所谓的执法者也进行一下打假或清理?谁有权成为他们的监管者?要铲除坑农害农的假农资,首先要净化好我们的执法队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然、违法必究,才能创造出一个真正健康的执法环境。

2012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部署要求: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工商总局已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继续开展2012年“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根据农时季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要农时和重大案件,围绕爱农护农帮农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春季打假百日行动”和“肥料打假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但愿我们的这些工作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使我们那些真正合法的经营者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待遇,创造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切忌让我们的合法经营者拿钱买平安、缴钱得安宁的这种不正常现象继续发展下去,不能让打假成为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的一种创收手段。

当然,笔者也想在此提醒我们的广大农资经销商朋友,能够增强依法维权意识,面对那些不合理的所谓执法、收费要勇于大胆说不,更不能迁就默许,或直接就拿钱买平安,这都是对执法犯法者的一种纵容。只要运用好法律武器,掌握好证据,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叫门,只要堂堂正正做人,堂堂正正做事,任何小鬼都奈何不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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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厉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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