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与市场网

新条例PK“三公”乱象:谨慎乐观

2011-12-27 11:26| 查看: 99059| 评论: 0|原作者: 邓海建

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11月21日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机关事务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整饬“三公”消费乱象,《左传》的这句话或许可为借鉴。2011年算得上是“三公治理年”:从年初的中央政府首次公开“三公经费 ...
国务院法制办11月21日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机关事务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整饬“三公”消费乱象,《左传》的这句话或许可为借鉴。2011年算得上是“三公治理年”:从年初的中央政府首次公开“三公经费”总额,到中央部委零零散散公布“三公经费”预决算,再到地方政府被动跟进晒“三公”账本,直至年尾国务院拟将“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化、法治化——总有一根红线跃然其间。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来了,这是好事,然而这种乐观,似乎要更为谨慎。譬如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按照统计数据,财政部门不得不在最后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底突击花钱年年禁,声势浩大的闹剧更是年年演。至于豪华会所前的公车派头、与纳斯拉夫奶牛混成脸熟的公费出国,“有钱吃财政、没钱吃白条”的公款吃喝——早就是些没啥取证难度的事情。
问题是,我们真的只是缺一部部门法规吗?
动辄幻想立法去解决问题的思路,显然过于天真。新条例再大,能大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事实上,后者2002年就已颁布;再往后算,譬如去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已就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诡异的是两年眨眼将过,却没了“下回分解”。在这样的背景下观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似乎情势并不乐观。人大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先生认为:现在的政府采购是普遍性违规、违法,但查处率较低、处理不力。“没有实施细则,写在法律中的规定也被闲置”。
按照这个逻辑,我们不妨来细究一下新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似乎还有很多令人纠结的地方:一者,“公开”的逻辑顺序并未改变,还是“自己公开自己”,包括具体经费的晾晒,完全是由花钱的主说了算,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公平一定不会打折?二者,诸多概念模糊暧昧,譬如“奢侈品”、“无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豪华办公用房”等,如果没有一个既定的规格,参照实施起来相当困难;三者,如果没有预算规制的配合,新条例或未必能刹住贪奢的欲望,“三公”之乱,乱在花钱太容易,于是“崽花爷钱不心疼”,如果预算长期偏软、“零基预算”等迟迟不能实现,制度再厉害,过于宽裕的财权迟早仍是个“祸患”。此外,责罚标准有待明细,新条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定性仍采用“情节较严重的”和“情节严重的”等表述,真要较真起来,何为“较严重”、何为“严重”?最后难免“千人千把尺”,不是法不责众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当是提供服务与购买服务的关系。花最少的钱买最超值的服务,这是一切效能政府的旨归。新条例在规制权力、制衡贪腐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如何落实这种“喜感”,起码眼下而言还有诸多悬念。

更多资讯请关注销售与市场微信公众号。

(作者: 邓海建)
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酷毙

雷人

鲜花

鸡蛋

路过
收藏 邀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验证码 换一个

销售与市场官方网站 ( 豫ICP备19000188号-5

GMT+8, 2024-4-28 03:25 , Processed in 0.03221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销售与市场网 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有限公司

© 1994-2021 www.cmmo.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