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渠道长度,是指产品从厂家到最终用户手中的渠道环节总和,即渠道层级数。 例如:“制造商——经销商——二级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3;“制造商——终端用户”,即直销,渠道长度为0。 渠道长度越短,就越接近下游环节,距离终端用户也越近,渠道控制力也越强;越是扁平的渠道,对企业渠道运营能力就越高,即所谓的“渠道下沉”、“渠道精耕”。 力求更短不求最短 国内很多强势品牌,尽量缩短渠道的长度,实施渠道扁平化运营,期望减少因中间环节过多带来的层层盘剥,以及竞争力下降或利润降低。 而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往往走两个极端:一是直接将一个区域交给经销商,下游渠道环节完全由经销商搞定;二是力图达到国内竞争者的渠道扁平程度,将渠道压缩到最短。 外贸业务涉及的渠道长度仅为1,下游环节由海外经销商运营。所以,由外贸企业依葫芦画瓢,做内销也“一脚踢”,直接交给经销商,经常采用省代模式。 而这些经销商往往能做好一些省会城市,外埠区域几乎都是蜻蜓点水。因为,在省会城市他们能直接进入终端,而外埠需要经过二级分销商,甚至三级分销商才能抵达终端,经过两级加价,产品不是没有渠道竞争力,就是没有零售价格优势,结果外埠市场基本空白。 一个休闲服饰的外贸企业,常年为国外知名品牌进行OEM。2002年,开始进军国内市场,他们以省代模式开始运作全国市场。 该公司的渠道层级:企业→省级代理商→加盟商终端→消费者,省级代理的作用有两个:一是以开专卖店和在商场设置专柜的方式,直接运营省会城市市场;二是同时发展所在省份的外地加盟商,让加盟商在所辖区域开专卖店,并在商场设置专柜。 到了第4年年初,企业的增速开始乏力,发现不对劲了。对专卖店和专柜一做统计发现,经过3年多的拓展,他们全国近1000个专卖店和专柜,超过70%在省会城市。代理商在省会城市的市场做得非常好,市场开发阶段,门店拓展速度和整体销售量都上得很快,但是外埠市场一直起不来,当企业要求代理商重点拓展外埠市场时,原本听话的代理商,变得不那么听话了。 □代理商根本不愿意拓展外埠市场,因为服装的主要利润在零售环节,外埠的分销利润太小; □帮扶和管理下游加盟商,费力又费神,还赚不了什么钱,代理商基本不愿意涉及; □大量发展加盟商,代理商库存压力大。服装最害怕的就是库存,一旦过季,风险很大。 结果,外埠市场整整空了3年多。 随着竞争的加剧,所谓的省级代理商,实际上多数沦为省会城市的区域经销商。可是,内销的渠道不是越扁平越好,过度扁平并不适合能力有限的外贸企业。 如果直接运营商超系统,我们可能根本不了解商超的费用构成、对促销人员的要求、末位淘汰的残酷、商超客情关系……这中间存在大量陷阱。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外贸企业绕过中间商,直接去与零售商合作: 1.你的议价能力较弱。 你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几乎为0,零售商处于谈判强势地位。他们关心的是利润,卖得不好就撤架。 2.账期完全可能将你拖垮。 零售商与供货商的账期基本在60~90天,加之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压力无疑很大。 3.建立合作的时间成本较大。 你与国内很多零售商之间的合作,大多都还处于“试销”阶段。双方进入互信阶段,需要较长时间。 4.对运营能力的要求太高。 渠道扁平,渠道管理幅度也就越大,对管理团队、管理能力的要求也越高,这往往超出你的运营能力。 还是前面的那个休闲服饰企业,到了2006年下半年,该企业准备收编全国省代,在各省设立分公司,直接开拓各二、三级市场,直接扁平操作。 这个步子迈得太大。砍掉省代,将其作为省会城市的区域代理,这是势在必行的。可是直接扁平到县级市场,难度太大了。 □各省成立分公司,一下子要成立20多个分公司,运营人才出现瓶颈; □各分公司需要在全国设立20多个分仓,每个分公司面对下游加盟商过多,库存压力加大; □下游加盟商过多又造成了一个影响,就是对库存把握难度加大,过季产品迅猛增加。 忙乱地运作了1年多时间,企业再次做出调整,以地级市为单位进行区域重新划分,建立地级代理模式。把分仓分解到各地级代理商,分公司主要的职责是做区域市场策划、各地级代理商管理、各级分销商协销。 经过2008年一年运作,整个渠道运作进入协调状态。地级代理积极性也比较高,仓储压力适中,而且市场范围也比较大,有较好的利润。 因此,内销渠道的长度,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尽量扁平,力求渠道长度更短。但是也不能要求最短,那是你一时半会儿难以运营的。 适应内销的渠道长度 对于不同的市场层级,对渠道长度的要求会有区别: □一、二级城市的城区: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2; □一、二级城市的外围市场,以及县城城区:制造商—经销商—二级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3; □村镇市场:制造商—经销商—二级分销商—三级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4; □直接运作商超系统:制造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1; □直销模式的渠道长度为0。 另外,工业品一般为定向分销产品,渠道比较短;耐用消费品为广泛分销产品,渠道比较短;快速消费品为密集分销产品,渠道长度最长。 比如机械设备采用直销模式,渠道环节为:制造商—设备使用工厂,渠道长度为0。如果通过经销商,只增加1个环节,渠道长度为1。因此,工业品主流渠道长度为0或1。 卫浴基本采用品牌专卖的方式,渠道环节为:制造商—经销商专卖店—消费者,渠道长度为1。或者是:制造商—经销商—分销商专卖店—消费者,渠道长度为2。因此,卫浴主流渠道长度为1或2。 饮用水的渠道长度就比较复杂,面临的终端不同,渠道长度也就不一样。商超是最短的,渠道长度为1;但是对于城区士多店、冰柜这样的终端,长度就是2;对于城区外埠士多店和冰柜,长度就是3;对于乡村小店,长度就是4。所以,快速消费品主流渠道长度为2或者3。 内销渠道长度到底多少最为合适呢,关键要看我们的主导市场在哪里。刚刚运作国内市场,以二级市场为核心,长度为2的渠道应是主流,长度为3的渠道则有力地补充二级城市的外围市场,把区域市场运作深透,并辐射三级市场。 SUYID是温州一家制鞋企业的品牌,这个品牌在西班牙卖得非常好。引入国内时,他们有以下渠道类型: 直营旗舰店:企业自己开的店,主要是建立样板店,为经销商提供运营样板示范作用。渠道长度为0。 经销商直营店:经销商开的专卖店和专柜,渠道环节是:制造商—经销商专卖店(专柜)—消费者,渠道长度为1。 分销商直营店:经销商所在区域下游分销商开的专卖店和专柜,渠道环节是:制造商—经销商—分销商专卖店(专柜)—消费者,渠道长度为2。 对于SUYID而言,直营旗舰店不是渠道主流;初始阶段,经销商直营店是主流,这个阶段渠道长度为1;经销商发展一定阶段,大量下游分销商加盟后,这两个渠道类型成为主流,渠道长度就是1和2。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主流渠道的长度是我们的参考依据,不应一刀切。 ~90天,加之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压力无疑很大。 3.建立合作的时间成本较大。 你与国内很多零售商之间的合作,大多都还处于“试销”阶段。双方进入互信阶段,需要较长时间。 4.对运营能力的要求太高。 渠道扁平,渠道管理幅度也就越大,对管理团队、管理能力的要求也越高,这往往超出你的运营能力。 还是前面的那个休闲服饰企业,到了2006年下半年,该企业准备收编全国省代,在各省设立分公司,直接开拓各二、三级市场,直接扁平操作。 这个步子迈得太大。砍掉省代,将其作为省会城市的区域代理,这是势在必行的。可是直接扁平到县级市场,难度太大了。 □各省成立分公司,一下子要成立20多个分公司,运营人才出现瓶颈; □各分公司需要在全国设立20多个分仓,每个分公司面对下游加盟商过多,库存压力加大; □下游加盟商过多又造成了一个影响,就是对库存把握难度加大,过季产品迅猛增加。 忙乱地运作了1年多时间,企业再次做出调整,以地级市为单位进行区域重新划分,建立地级代理模式。把分仓分解到各地级代理商,分公司主要的职责是做区域市场策划、各地级代理商管理、各级分销商协销。 经过2008年一年运作,整个渠道运作进入协调状态。地级代理积极性也比较高,仓储压力适中,而且市场范围也比较大,有较好的利润。 因此,内销渠道的长度,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尽量扁平,力求渠道长度更短。但是也不能要求最短,那是你一时半会儿难以运营的。 适应内销的渠道长度 对于不同的市场层级,对渠道长度的要求会有区别: □一、二级城市的城区: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2; □一、二级城市的外围市场,以及县城城区:制造商—经销商—二级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3; □村镇市场:制造商—经销商—二级分销商—三级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4; □直接运作商超系统:制造商—零售商—消费者,渠道长度为1; □直销模式的渠道长度为0。 另外,工业品一般为定向分销产品,渠道比较短;耐用消费品为广泛分销产品,渠道比较短;快速消费品为密集分销产品,渠道长度最长。 比如机械设备采用直销模式,渠道环节为:制造商—设备使用工厂,渠道长度为0。如果通过经销商,只增加1个环节,渠道长度为1。因此,工业品主流渠道长度为0或1。 卫浴基本采用品牌专卖的方式,渠道环节为:制造商—经销商专卖店—消费者,渠道长度为1。或者是:制造商—经销商—分销商专卖店—消费者,渠道长度为2。因此,卫浴主流渠道长度为1或2。 饮用水的渠道长度就比较复杂,面临的终端不同,渠道长度也就不一样。商超是最短的,渠道长度为1;但是对于城区士多店、冰柜这样的终端,长度就是2;对于城区外埠士多店和冰柜,长度就是3;对于乡村小店,长度就是4。所以,快速消费品主流渠道长度为2或者3。 内销渠道长度到底多少最为合适呢,关键要看我们的主导市场在哪里。刚刚运作国内市场,以二级市场为核心,长度为2的渠道应是主流,长度为3的渠道则有力地补充二级城市的外围市场,把区域市场运作深透,并辐射三级市场。 SUYID是温州一家制鞋企业的品牌,这个品牌在西班牙卖得非常好。引入国内时,他们有以下渠道类型: 直营旗舰店:企业自己开的店,主要是建立样板店,为经销商提供运营样板示范作用。渠道长度为0。 经销商直营店:经销商开的专卖店和专柜,渠道环节是:制造商—经销商专卖店(专柜)—消费者,渠道长度为1。 分销商直营店:经销商所在区域下游分销商开的专卖店和专柜,渠道环节是:制造商—经销商—分销商专卖店(专柜)—消费者,渠道长度为2。 对于SUYID而言,直营旗舰店不是渠道主流;初始阶段,经销商直营店是主流,这个阶段渠道长度为1;经销商发展一定阶段,大量下游分销商加盟后,这两个渠道类型成为主流,渠道长度就是1和2。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主流渠道的长度是我们的参考依据,不应一刀切。 更多资讯请关注销售与市场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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