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不务正业”,精力不全在渠道维护、开拓新市场,而是顺着消费者的性子,让消费者畅“玩”尽兴: 可口可乐马不停蹄地与网络游戏公司、网络虚拟社区服务商、网吧等企业开展合作,几乎成为一家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一切网络乐趣的企业。 戴尔、索尼、惠普、联想等IT企业纷纷将自己的产品披挂上绚烂多彩的外衣或增加娱乐的功能和配件。 INTEL、百事可乐、IBM、耐克、索尼、丰田等世界著名企业纷纷将自己的产品和品牌植入网络游戏之中。 蒙牛、娃哈哈等企业则通过赞助大型社会娱乐选拔活动成功赢得市场。 耐克、only&jackjones、VERO MODA、ESPRIT、匡威、bossini、NOKIA、兴业银行等企业也纷纷和虚拟社区服务商结盟。 麦当劳总裁更是宣称:“切记,我们不属于餐饮业,我们是娱乐业。” 这些企业拥有共同的典型特征:在营销过程中增加娱乐因素和娱乐概念,让消费者在娱乐中消费产品,企业的营销活动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是在一种非常愉悦的精神状态下实现的,众多企业都在创造玩营销战略中收获颇丰。在娱乐经济和娱乐元素越来越占据人们的生活状态下,这种新兴的营销模式也快速地成型——玩营销。玩营销,突出的就是玩,企业通过提供给消费者玩的平台,使消费者充分感受到玩的乐趣,而将身心心甘情愿地陷入企业的玩乐“陷阱”之中,自然而然地接受了企业的产品和品牌。 “消费者需要娱乐因素”,Booz-Alan&Hamilton企业管理顾问公司资深合伙人迈克尔·J·沃尔夫断言道。玩乐是人类的普遍意愿,这一意愿既可直接转化为某种特殊商品,亦可作为任何其他商品的附加价值而存在,因而具有极其广泛的文化和经济适应性。 “玩经济”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对普遍人性的尊重和迎合态度,全方位多层面地满足人类对“玩”的需求。在“玩经济”形态下,参与性、过程性、体验性与完全属于个体的不可复制性取代了工业化大生产中的机械性与模式化;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不再仅仅是具体的商品和服务,而是消费者玩乐的过程,消费者消费的也不再是实实在在的商品,而是一种玩乐的感觉以及由此产生的愉悦体验。 由此,玩营销模式的轮廓可用三个词概括:Entertainment(娱乐)、Enjoy(享乐)、Experience(体验),这三个词可以统称为“3E主义”。娱乐就是玩的活动和内容,享乐就是使消费者充分感受到乐趣,体验就是使消费者在玩之中体验产品和品牌。 玩营销将企业的营销活动看做是一种为消费者提供玩乐趣的行为,将企业产品销售和品牌推广、促销等营销内容与消费者的玩行为充分混合为一体,使得营销活动看起来就像是由企业组织的、由消费者主导的玩乐活动。 一句话,所谓玩营销,就是通过为消费者提供玩平台(包括活动、项目、内容、产品等),使消费者产生对产品和品牌的认知和好感,进而完成企业营销目的的系列营销行为。 营销活动其本质就是为了与消费者建立良好的关系,而品牌塑造和提升也是在与消费者建立关系过程中完成的。在玩营销之中,企业借由玩乐趣的创造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良好和谐的关系,这是一种特殊的、新型的消费者关系,可以称之为玩关系。 玩营销通过创造玩活动、玩内容、玩乐趣、玩关系将产品和品牌植入消费者的精神和心理世界,而非简单地通过硬性广告的形式推广自己的产品和品牌信息,从而使得企业与消费者达到一种彼此都充分享受乐趣的、深度信任和忠诚的关系。 更多资讯请关注销售与市场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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