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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为虚拟偶像而狂的年轻人们,究竟在想什么?

2022-12-2 10:37| 查看: 77112| 评论: 0|原作者: 邵寒冰 何涧石 |来自: 中欧商业评论(ceibs-cbr)

摘要: “8月15日晚上,我45岁的领导用iPad登录爱奇艺,看了一场足球比赛直播,但因为实在困得不行,他选择了睡觉,准备第二天早上看视频博主做的比赛集锦。同样是8月15日的晚上,26岁的我用手机登录哔哩哔哩,打开了虚拟主 ...

“8月15日晚上,我45岁的领导用iPad登录爱奇艺,看了一场足球比赛直播,但因为实在困得不行,他选择了睡觉,准备第二天早上看视频博主做的比赛集锦。同样是8月15日的晚上,26岁的我用手机登录哔哩哔哩,打开了虚拟主播分区,准备去找找乐子,因为在工作中“坐牢”一天的我,需要一个性格让我喜欢,长相戳我喜好的人来拯救,对我而言,这个人不需要是真实存在的,也不一定是真人,反正我也见不着。”

B站虚拟主播分区页面截图


虚拟主播或者虚拟偶像的概念,源自于日本的“VTuber”(简称“V”),所以模样上大部分都是日系二次元风(一般被称为“皮套”)。每个V背后的中之人都是来自于全球不同地方、活生生的、形形色色的真人,因此直播内容各有特色,什么风格都有,有唱歌的、有打游戏的、有跟观众一起看视频的、有跟弹幕唠嗑的、到了晚上黄金档还有能唱能跳的3D虚拟偶像,甚至蔡明老师也会每两周一次以“菜菜子”的身份在B站上与大家直播互动。因此,对于B站用户来说,大概率通过大数据算法推荐,你就可以找到合你胃口的V,可能是皮套戳住了你的二次元审美,可能是有一副拿捏你的声线和嗓音,更有可能是说话的方式和聊天时体现出性格让你觉得亲切,让你在独处的时候感到不孤单,让你能从现实世界的重压中获得来自虚拟世界的慰藉。

01

虚拟偶像作为商品的精神寄托从何而来?


“所以说这种精神寄托本身是一种对物质的崇拜,是要被消解的神圣性。”

——《中欧商业评论》虚拟偶像社群”虚拟的乌托邦”成员匿名评论


如果从理想伴侣的角度来看,当我们看V时,我们不需要考虑现实中看人时的第一印象或标准,即长相,因为对于虚拟偶像而言,毕竟形象都是专业画师画出来的,所以大部分设计都比现实生活中的人更好看,同时也不用考虑到家庭背景等因素,所以对于男性和女性而言,虚拟偶像最重要的应当都是性格,而不是外表。而排在这之后的人设、世界观,都在于其所属的虚拟世界,所以综合而言,对于看V的年轻宅男宅女们来说,主要在意的是这个虚拟偶像是否有意思。

在105位受访者中,其中只有8名受访者更喜欢真实的世界。对于接触虚拟主播的群体来说,因为平时大量的时间泡在网上,会觉得线上的社交更加自在和轻松,所以来自虚拟世界的陪伴有些时候比现实生活中的社交更有意义,但在抵触线下无效社交的同时,仍认为现实生活中的社交不可或缺,可能这种矛盾也是为什么虚拟形象为皮、真实人格为魂,主打陪伴感的虚拟偶像/主播能抓住年轻网民的心。


可能最理想的状态是现实生活中也有一起看虚拟偶像的朋友,但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从问卷中收集到的结果看,这种情况只占三分之一。


“五比五分更让人舒适,线上社交不能代替面对面的社交,但很多朋友线下难以经常见面,在虚拟世界中维系情感也很重要。”


“我期待未来的社交仍然以线下的,面对面的社交为主,线上社交各个群体界限更加分明,增强线上社交情绪表达的手段,避免线上社交给现实生活带来消极情绪。”


“就现在的社交而言,线上社交:线下社交=7:3,我还是蛮舒服的。主要线下往往是利益相关的人,并且也不能太放飞自我,所以我会把真实的自己更多地展现在线上社交。保留线下社交是因为线下社交对生存本身具有必要性,并且人的生理本能也是需要一定的线下社交的。”


“线上社交的目的应是生命的扩展以及通过技术手段达到现实无法企及的效果。”


“线上社交无法真正弥补线下社交的空虚,我希望线下占比高一些,四六开吧。”


也有很多受访者难以界定看虚拟偶像或者虚拟主播时收获了什么,可能无所谓价值,只是单纯图一乐,有看的多的会觉得“一般个人势会更真实,掺杂了太多资本色彩的没意思”“不同的IP设定有不同的移情效果”,入脑程度不是很高的会觉得“喜欢看她们聊天而已,能充实自己但不富有太多情感”“偶尔会有真实感,但是偶尔纯粹消磨时间,它并不是一个稳定的状态,偶尔会有极强的疏离感,但是又不觉得空虚”“虚实结合,互补人生”,或者深刻一点地说,“真实但不影响空虚,我认为更多的是对现实的一种补偿,在虚拟世界以及情绪价值上是存在价值的,但是对于现实生活来说可能也会同时存在有反效果的状况”。

02

在享乐的爱欲中,

虚拟偶像属于哪里?


“虚拟偶像本来就是享乐的爱欲再生产其中的一个链条,本身就是一个商品。”

——《中欧商业评论》虚拟偶像社群”虚拟的乌托邦”成员匿名评论


超过80%的受访者都认为,虚拟偶像属于虚拟世界或者中之人,而不属于打造出他/她们的团队或公司,也不属于热爱着他/她们的粉丝,虽然听起来有些不现实,但在笔者看来,虚拟偶像“虚拟”的那一部分让他/她属于虚拟世界,“偶像”的部分让他/她属于中之人。


然而,对于在互联网中追求纯粹精神浪漫的粉丝们而言,他们更希望融入虚拟世界中,更希望得到和偶像互动时的代入感。一方面,他们在虚拟世界中把偶像们当成朋友,当成独立的人;另一方面,在与虚拟世界割裂的现实世界中,他们又对于中之人较为关注,虚实结合之下,这种奇妙的暧昧构成了跨越虚拟与现实的暧昧情愫,纯净的欲望便诞生了。而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粉丝们,在看由背后公司所控制的虚拟偶像时,当这个偶像出现职场问题如离职等,便会自然地站在中之人这一边,尽管这个虚拟世界是公司所搭建的,但享乐的爱欲却是中之人给予的。

所以当塑造了虚拟偶像的中之人离开,约2/3的受访者也认同这就相当于虚拟偶像的毕业——他/她应该回到虚拟世界中,不再于现实世界出现。但现实情况是,“中之人是虚拟偶像的灵魂,但又是公司的机器人。没办法取舍,最后都是工具人罢了。”“不应该有一个特定的可以包容一切的措施,不同的偶像补救措施都应当不同,商业性的虚拟偶像中之人与虚拟偶像的距离会更远一些,无论怎么选取都会出现问题,最好的还是根据粉丝情况做取舍。”

即使对于大部分粉丝来说,虚拟偶像的人格更应该属于中之人,但在现实世界中,虚拟偶像本身完全是由所属公司创造和控制的,更像是背后公司的一个产品,公司对虚拟偶像的话语权非常高,中之人仅仅是“没有姓名”的皮套演员+技术测试员。所以在现实中,在很多粉丝眼里等同于虚拟偶像的中之人与所属公司或者社团好聚好散的例子很少。当中之人要离开时,粉丝一般都会归咎于B站、字节跳动等虚拟偶像背后的资本方没有给予中之人足够的重视和照顾。


如果将虚拟偶像与真人偶像进行对比的话,真人明星对于自己的外貌形象拥有肖像权,一般由经纪公司代为持有,相关演艺收入由公司和艺人分成。真人明星的粉丝跟着明星走,明星虽然依赖于公司,但公司也依赖于明星,两边更多的是一种合作关系。真人明星可以跳槽,也可以不依赖公司独立活动,对粉丝的影响有限,因此真人偶像的议价能力比虚拟偶像扮演者强太多。而虚拟偶像背后的中之人即使在很多粉丝眼里等同于虚拟偶像,由于虚拟偶像仍实质上是属于公司的IP,虚拟偶像不大可能跳槽,中之人一旦辞演,那么原先由其扮演的虚拟偶像相当于彻底隐退。这样的关系下,粉丝相当于被迫跟运营公司绑定,偶像某种程度上像是拿来挟持粉丝的“人质”。


现实情况中,要解决中之人离去的问题,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保留名字,更换中之人的同时更换虚拟偶像的形象,把更换前后的虚拟偶像看成两个不同的版本,即同一个VTuber的两种不同衍生。如一位叫“茉吱”的虚拟偶像,因为自己身体原因无法活动,自己作为一代中之人和公司一起招募了二代中之人,再重做人物形象,这样的和平转移可能比较被粉丝所接受。


03

与虚拟偶像的情感,

需要金钱维系吗?


“虚拟主播带着被资本所构建的神圣性,所以要用哲学和新的话语去消解。”

——《中欧商业评论》虚拟偶像社群”虚拟的乌托邦”成员匿名评论


大部分关注V圈的人都是学生族或者是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上班族,所以在为虚拟偶像“氪金”上都比较理性克制,花得不多,只有约两成的受访者在虚拟偶像上花费超过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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