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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京“300亿代言”翻车!都是我们惯的?

2022-11-24 09:29| 查看: 62865| 评论: 0|原作者: 杨阳|来自: 顶尖广告

摘要: 这段时间,论内娱最忙的话题,非中国电影金鸡奖莫属。每每到了这样的聚光灯时刻,大家又要讨论女星红毯造型设计,就像倪妮的绿野仙踪被夸爆,关晓彤灾难造型被吐槽。审美是件见仁见智的事情,要我说最惨的还是“百亿 ...

中兴1月官宣代言人吴京后,评论区就炸了。有人评吴京和中兴的形象很搭。中兴这一重量级的官宣,也让低调已久的品牌重回大众视野。

图源:中兴手机官微

吴京作为300亿票房的“代言人”,商业价值不言而喻,中兴砸了多少代言费一度引发关注。

图源:C科技微博

当时中兴手机官宣吴京有多火,现在吴京翻车就有多快。

单纯从商业代言来看,代言方便面的明星,是不是就得把方便面当饭天天吃?代言了美团外卖,是不是连自己炒菜都不行了?

图源:微博网友评论

关于这些争议,首先关系到明星广告代言义务问题。

可以看下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最新发布的明星广告代言规定 ,其中就提到,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一定的使用时间或者数量。

图源:新京报贝壳财经

简单来说,明星拿了代言费就要办好事,如果只是装装样子购买、使用代言商品,镜头前提一嘴摆个pose,称不上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

其次,明星代言签约往往含有“品牌露出”和“排他协议”内容。

除了拍摄广告物料,品牌跟明星签合同含一些约束规定,比如要求明星在日常生活、公开活动中进行一定频率的产品露出,或者要求不可以代言和在公开场合使用竞品。

比如吴京前几天发的微博,会特地露出代言手机后缀。

图源:吴京微博

明星即便有代言,私下不强制用代言品牌早是公开的秘密,毕竟离开大银幕大家很难看到明星用啥产品。而品牌商要求公开场合多打广告,也是考虑为品牌提供更信服的背书。

所以如果中兴和吴京合同涉及上述内容,那么吴京就没有合约精神,是在公共场合打代言产品的脸,可能涉及违约问题 ;如果合同里没有相关规定,那只能说吴京不够敬业。

这让我想到苏炳添和胡歌。

苏炳添曾晒出一条贴满核酸贴纸的微博,被人扒到手机就是代言的小米手机。还有网友提到胡歌曾代言荣耀手机,粉丝拿手机找胡歌签名,胡歌回应目前只能给华为手机签。

图源:苏炳添微博/网友评论

我们并非要求所有明星都要抄苏炳添、胡歌的作业,但明目张胆地用竞品多少有点出戏。

对于品牌方来说,哪怕合同不设一些强制要求,也希望代言人日常可以多展示和安利产品,增加产品的曝光度,这也会给代言合作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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