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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以商养会”模式

2013-5-9 13:51| 查看: 112472| 评论: 0|原作者: 任太鹏

摘要: 2007年10月,河南省晋商商会开始筹划成立;2009年8月于河南省民政厅正式注册挂牌。 2010年9月于河南人民会堂召开了成立大会,汇聚千余名晋商,共同助力于中原经济区建设。 作为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社团组织,由 ...

200710月,河南省晋商商会开始筹划成立;20098月于河南省民政厅正式注册挂牌。

20109月于河南人民会堂召开了成立大会,汇聚千余名晋商,共同助力于中原经济区建设。

作为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社团组织,由山西籍的企业或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一座桥梁。所以,河南省晋商商会依托豫晋两地经贸交流的广阔平台,促进会员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互动,繁荣河南、山西两地经济。

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

作为河南省晋商商会的秘书长,李金泉一路见证了河南省晋商商会的从无到有。

李金泉告诉记者说:“晋商商会成立初期的想法很单纯,因为我们都是山西人,都是老乡,来到河南打拼也不容易,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相互认识彼此的平台。就是基于这种想法,我们考虑着成立河南省晋商商会。”

这一想法很快就得到了在河南省内打拼的晋籍商人们的支持,达成共识之后的晋商们便纷纷参与商会的筹划准备工作,并开展小范围的聚会、座谈会,以促进信息的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直到20098月于河南省民政厅注册挂牌,宣告了河南省晋商商会的正式成立。

李金泉回忆起这段往事时,感慨万千,“因为晋商商会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紧密地加强了同行之间,甚至包括上下游企业的交流合作,更好地为河南经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随后,在河南省晋商商会的带领下,河南省各市地晋商商会也先后成立,有力地促进了省商会与各市地商会的联系,实现资源调整的最大化。

但商会毕竟不具备企业的性质,只是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所以晋商商会的发展很快就遇到了瓶颈。

“因为在商会刚开始成立的时候,大家彼此还不算熟悉,加入商会以后,资源的共享和交换的过程也相对来说比较频繁,但是随着商会的发展,晋商商会也因此步入了瓶颈期。”李金泉如是说。

利益共同体

河南省晋商商会步入瓶颈期之后,作为秘书长的李金泉又开始操心了,如何实现晋商商会的团结合作,促进会员之间的共同发展,成为他要考虑的问题。日思夜想之后,李金泉也渐渐意识到,河南省晋商商会在发展的过程不但要成为乡情的纽带,还要让会员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

“我们除了一些文体活动、座谈等,每年还会有两次比较大的聚会,一个是中秋节联谊会,还有一个是春节的团拜会,尤其是后者,参与的人数很多。”李金泉说。

但是,在李金泉看来,商会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根本原因是商会的基础还是商业,是经济,是双赢,各行各业的晋商们汇聚商会除了乡情的纽带之外,更要有利益共同体的驱动。“今年,对于商会的发展,我有了一个新的构思,那就是要实现利益共同体大于乡情的纽带。”

按照李金泉的构想,可由河南省晋商商会牵头,让有实力的大企业出面成立股份制公司,再组织商会中有兴趣的企业入股,然后共同致力于同一项目上的合作,实现共赢。这样一来,不仅加强了商会会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同时,也加强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整合能力、抗风险能力。

这一构想已趋于成熟,在李金泉看来,这一构想正式推行之后,有望改善河南省晋商商会在发展过程中遇见的瓶颈。

同时,李金泉总结说,商会也是两省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

2007年至今,在河南省晋商商会做了6年秘书长的李金泉在商会的发展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也投入了更大的热情和付出,每一份付出的背后并不是渴望回报,而是希望家乡人能在河南发展好,能够为河南的经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正是基于这种经济文化的纽带传输,河南省晋商商会在河南和山西之间起着不容小视的作用。“我们经常会和各地政府做一些招商引资的推介会,这也是民间与官方的一次对话。但是我们并不仅限于河南省,就好比前段时间里我们就接待了两拨来自山西的招商引资,我们都会积极配合,让有实力有兴趣的晋商们参与,这也是我们回报家乡的机会和荣誉。”

据李金泉统计,在河南省晋商商会中做商贸的还是比较多的,“因为山西自古就是以商贸为主,很早之前的‘丝绸之路’、‘万里茶路’也都是山西人开辟的。”这种频繁的商贸往来也更加有益地促进了河南和山西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在这交流的过程中,李金泉也总结出晋商和豫商的特点:“晋商做事内敛、谨慎,对于一个决定会反反复复地考虑斟酌,而且投资意识不够强,对信息的敏锐性也不够,更倾向于埋头做自己的事情;而豫商则眼界开阔,擅长大手笔做事,重视资源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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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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