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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点一: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13-4-3 14:53| 查看: 119847| 评论: 0

摘要: 中央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锡文:“一号文件以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为主线,要求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其中有四方面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 ...

解读一:

主题原由:供给增长赶不上需求增长,谁来种地问题突显

目前,粮食生产增长得快,消费需求增长得更快,农产品供求仍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状况。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当前某些农产品确实存在供给增速赶不上社会消费需求增速的现象。城镇化快速推进,带来消费结构深刻变化。

 13亿人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如果没有农业的更快增长,就难以支撑城镇化,难以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必然选择。

同时,农村的情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去年全国农民工达到2.6亿,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趋势明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日益严峻。当然,对农业的支持要继续强化,一刻也不能放松,投入要增长,补贴要增加,流通要改善,但与此同时,必须要研究农村生产要素如何组织,微观经营体制如何创新,农村的发展活力如何增强。

要补上农业短板,除了继续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外,今后要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大力气。可以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传递出的最重要信息是:加快农村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解读二:

突破口:农业经营主体与新型服务体系结合

“一号文件强调加快改革创新,最大亮点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要抓住两个关键,一是在支持普通农户提高生产集约化程度的同时,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二是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其实不管农业经营体制怎么创新,真正的主体还是农户,并不是要另起炉灶。农业选择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既是历史现象,也是世界性的普遍现象,这是由农业自身的产业特征决定的。就全世界来看,基本没哪个地方的农业不搞家庭经营,只是规模大小不同而已。

一号文件提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不是要去搞一个新制度,不是要起一个新炉灶,而是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通过机制创新,更好地激发家庭经营的活力。

家庭经营怎么走向现代化?简言之,就是让农业经营主体与新型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农户要提高集约化水平,采用先进科技和现代生产要素,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通过规范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而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服务,把一家一户做不了、做起来不经济的事情做好,帮助农户降低风险,提高效益。

  

解读三:

守住底线,给资本下乡设“门槛”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要坚守一条底线,那就是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能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近年来,工商资本大面积租种农民土地现象有所增加,也存在一些争议。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耕地,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这就意味着要给工商资本下乡设门槛、立规矩。

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那么所谓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是指一些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畜牧业等,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动植物生长的过程可以控制,雇员付出的劳动能够计量和监督,能够实现工厂化生产,且资金和技术门槛较高,非一般农户可为。这样的领域工商资本进入有优势。但对于大田生产而言,公司难有优势。

农业发展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问题,只要家庭干得了、还愿意干的,就应该让农民自己干,让农民有更多经营选择权。中央一再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不能只考虑农业效率这个单一问题。农民的逐步减少是个趋势,但是农民的转移是被动的,取决于城市能提供多少就业岗位,能容纳多少人进城安居。因此,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流转。支持企业在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社会化服务,不鼓励企业与农民争夺耕地经营权,把农民硬挤出去。

  

建议提示:

适度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可以提高经营效益,但经营规模也并不是越大越好。作为农业的基本经营主体,在一定的投入水平、技术水平、生产条件下,农户的经营规模会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经营规模超自身经营能力后,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都可能下降。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表明,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1.98亿户,其中纯农户1.67亿户。如果都大规模经营,其余农户该转到哪儿去?一方面主张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扶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解决起来不经济的问题,而不是换一个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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