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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有球必应

2006-8-1 08:00| 查看: 315151| 评论: 0|原作者: 林秀

摘要:

联想把这次世界杯的营销行动,命名为“有球必应”。
从2005年11月开始,联想集团副总裁李岚,就肩负着要为联想寻找一位能在全球提升品牌的形象大使的重任。“全球化的问题,希望有一些非常强有力的,一个有影响力的形象带动,提升品牌的认知度。”李岚说。
2006年,全球最大的热点就是世界杯,联想把切入点放在了足球明星上。这时,网络上正流传着一个视频,一名球员连踢四脚球都正中球门横梁,而每次球又恰好反弹到他脚边。这个球员,就是罗纳尔迪尼奥——小罗。
小罗,2004、2005年两任世界足球先生,也是最受关注的足球明星。而联想理想中的形象大使的标准是,“认知度非常高,是在全球各个国家和市场认知度最高的明星,同时喜好度也非常高”。另外,“个人形象非常健康,同时就是技艺非常高超,大家很认同他的这种过人的技术”。李岚说:“我们发现小罗个人非常符合这几个维度的要求。”于是,联想把目标锁定在了小罗身上。
当联想与小罗效力的巴塞罗那俱乐部开始谈判时,对方竟然还不知道这家全球第三大的IT企业。在联想提供了更多资料,尤其是对方得知联想收购了IBM的个人电脑业务,同时身为国际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全球合作伙伴时,谈判才柳暗花明。
2006年4月28日,联想与巴塞罗那俱乐部正式签约,小罗成为联想电脑产品在未来一年的全球形象代言人。世界杯期间,小罗代言的联想广告在全球投放。
李岚介绍说:“我们在英国做市场的人说,小罗的广告一出来,就接到很多电话,从来没有那么多过。这样的话,就会有更多的曝光,更多人关注。其实我们当时策划的关键点,也是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明星代言来提高关注度,所以这个效果可以说是达到了。”
对于巴西队和小罗在这届世界杯上的表现,李岚的评价是:“没有完全达到我们的期望,是有点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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