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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之最”之心打造“之最”项目 ——《中国之最在河南》电视片及图书市场运作

2012-11-1 16:53| 查看: 117316| 评论: 0|原作者: 傅 冰

摘要: 2012年中国涌现了不少文化产品的成功营销案例,例如:大型记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大型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等,其营销智慧不输实体产品。而2011年10月在河南电视台播出的50集大型电视系列片《中国之最在河南》(以下称《之最》)以及即将出版的光盘与图书则又创造了 ...
2012年中国涌现了不少文化产品的成功营销案例,例如:大型记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大型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等,其营销智慧不输实体产品。而2011年10月在河南电视台播出的50集大型电视系列片《中国之最在河南》(以下称《之最》)以及即将出版的光盘与图书则又创造了一个优秀典范。
《之最》大型电视系列片和文化图书,定位为对中原文化乃至中国文化一次高标准、全方位、立体化的形象展示,选取在河南境内具有代表性、在全国堪称最大、最早且唯一的题材摄制而成。表现的不仅是中国之最,有的也堪称世界之最。它是一部激发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的大型文献片,也是一部集知识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爱国主义教育片和文化图书,具有极高的观赏性和珍藏价值。《之最》分为8个部分:一、人祖圣迹篇;二、古都遗址篇;三、古塔名院篇;四、创新发明篇;五、风情名胜篇;六、文化艺术篇;七、圣人名人篇;八、结语。每集一个“之最”。

借势之道
借势营销是将产品融入一个与消费者相关性强的环境里,使消费者在这个环境中了解产品并接受产品的营销手段。具体表现为通过消费者关心的大事、消费者自身的传播力、轻松娱乐的方式等潜移默化地引导消费。通过借势提高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销售。《之最》团队深谙其道。
电视系列片推出之际,恰逢党和国家倡导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弘扬民族文化的社会背景,况且河南还没有一套文字与视频互补完整的展示河南文化形象的大型电视系列片和图书;又因,一些近邻国家歪曲历史,与中国争节日、争圣人、争文字等,混淆概念,误导世人,引起民众不满。《之最》以全新的视角诠释了中原文化,成为中国几千年历史的又一佐证。在经济大势方面,随着河南振兴、经济腾飞,前来河南的外宾、领导、投资商更加多起来。由于受时间以及各种条件的制约,加之河南地域辽阔、文化厚重,他们需要更多更深地感悟、了解河南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文化产品的社会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并不是娱乐大发展大繁荣。目前,荧屏或图书行业,充斥着搞笑、演义、戏说、悬疑、惊悚等内容过多,这样会把观众与读者带入歧途。《之最》也要为真正的经典文化和主流文化也需要抢占阵地和发出声音。
如此,《之最》便借足了文化背景、热点事件、经济发展,乘势借势,应运而生。

推广之道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今天,消费者想要拥有一切,需要为他们提供接触到产品的所有可能渠道。《之最》在产品推广方面,采用了全渠道推广策略。从立体到平面,从空中到地面。
1.在十八大召开期间推出,不仅提升该片的影响力、美誉度,同时也会推进光盘、图书的发行。
2.长期以河南文化礼品的形式有偿馈赠“省两会代表”“拜祖大典”外宾、领导、嘉宾等。
3.代表河南参加历年的“深圳文博会”、“全国图书博览会”等文化交流重大活动的推广。
4.在国内、省内颇有影响力的网站推广。
5.通过省外宣办、省文产办、省旅游局、省侨联、省侨办等渠道推广与发行。
6.通过全国、全省新华书店推广与发行。
7.在全国、全省各大景点长年销售,直接接触目标人群。
8.在全国各大图书馆、资料馆推广与发行。
9.向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专题片频道、香港凤凰卫视等推荐。
10. 开辟海外市场,向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推广。

运作之道
项目启动之时,河南新华营销传媒集团影视中心刚刚成立,面临重重困难。因为选题权威性、严肃性、专业性高,内容浩瀚,涉及面广:50集电视系列片非同50集文学作品的创作,并非一个题材或一个故事的延续,而是50个之最、50个内容的集萃。其题材涵盖历史、宗教、科技、工业、文化、体育、旅游、人物等方方面面,跨越历史长,地域范围广,囊括内容多。其外景拍摄战线之长,协调问题之多,资金运作之难可想而知。拍摄“之最”的过程,本身也创下了“之最”。
这样一部内容浩瀚的大型电视系列片,河南新华营销传媒集团影视中心和三个不同的摄制单位先后开拍,题材没有什么保密性,历史认可的文化资源也是共享的资源。三个不同的摄制单位互拼的是选题的角度、拍摄的质量、团队的毅力,掌控成本的能力及市场运作的水平。
河南新华营销传媒集团影视中心,在李颖生的主持下几次召开会议,反复论证,理清思路,先后成立了三个项目团队:题材论证专家团队、专业创作拍摄团队、市场运营推广团队。由科班出身、具备专业水平的班子成员傅冰担任该片的总导演、制片人。项目资金采取本公司部分投资,吸纳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影响力和品牌,争取政府支持等多渠道,互补双效战略。
三个不同的摄制单位在互拼较力中有两个单位渐渐退出。最终由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河南电视台、河南影视集团联合拍摄,河南新华营销传媒集团影视中心为承制单位的《之最》大片浮出水面。
50集大型电视系列片《中国之最在河南》经过精心组织、精心筹备、精心运作,于2011年圆满完成,被列为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光盘与图书即将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河南省原省长助理、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卢大伟,中原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爱为该书题词并作序。
《之最》2011年、2012年参加了第七届、第八届深圳文博会展播,广受好评。2011年10月在河南电视台播出后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据不完全统计,先后有7家报纸、4家杂志、15家网站给予高度关注和评价,产生很大的反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正在逐步显现。媒体评价摘要如下:
1.立意高远,事逢其时 。“适逢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和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这对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升中原文化软实力、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2.全新视角,内容精彩。“它以全新的视角、新颖的形式展示在观众与读者面前,讴歌了河南人在不同历史时期,在各个行业为社会、为民族、为人类做出的巨大贡献”。
3.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以一种崭新的方式将中原文化汇总、凝练和升华,立体展示河南的形象和厚重,势必转化为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4.文化窗口,形象使者。可作为“河南文化礼品”馈赠前来河南的领导、外宾、学者,让更多的人了解河南、青睐河南、投资河南。
创作实践使人们深深感悟到,文化产品的创作需把握市场需求。文化产品要想获得更好的市场效果,就要遵循和运用好市场规律。要认真调研市场,掌握市场需求,重在细节,贵在落实并吃透做深。通过契合并引导观众与读者需求,用文化的魅力打通与观众、读者心灵交流的渠道,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
编辑:云飞huanqianl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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