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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板向我征求合伙办企业的意见,我都建议他们:如果可以做到不合伙的话,就尽量不合伙。中国有句老话:生意好做,伙计难合(音ge)。见惯了太多的合作者相残,以至于我对中国人之间的合伙有了相当大的成见,以至于我写这篇文章时,心里总觉得别扭。因为从道理上讲,合伙有无数好处。但现实中的冲突,总是把无数好处抵消了。就在前不久,我还在调解一些合伙者之间的矛盾。
关于创业伙伴,我曾经有个感受,好像国内独立创业比较多,国外合伙创业比较多。合伙公司是国外一种很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国内好像很少见。我们熟知的一些知名企业,如宝洁、HP、谷歌、雅虎、英特尔、苹果甚至微软都是合伙创业。早年,国外的公司经常以创始人的名字命名,如果合作创业,公司名字就会出现&字样,比如宝洁(Procter & Gamble,简称P&G)就是两个创始人的名字命名。HP也是两个创始人Hewlett和Packard的全称,而且是以掷硬币的方式决定把谁的名字放在前面。强生(Johnson & Johnson)公司则是强生将军三兄弟共同创业的公司。
国内的合作企业,经常以创业伙伴之间的纠纷而闻名,如爱多的胡志标与陈天南,其中一个创业伙伴“立志”要把企业搞垮,这简直不可思议。“真功夫”的两个创业者,还以把对手送进监狱为已任。如果没有这类争议,我们经常还以为这些企业只有一个创业者。
我原以为中国的合伙企业比较少,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中国的合伙企业,如果合伙人是多中心的,比如“双子星座”型或“三驾马车”型,一定纠纷不断,只有单一中心的企业才是稳定的。
以我的观察,低门槛的创业,通常是独立创业或家族创业,这类创业者以生意人较多。高门槛的创业,比如制造企业的创业,以合伙创业为主。
我曾经戏称,有些小老板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采购员、推销员、搬运工、会计出纳,总之,集所有职能于一身,这就是个体户。
生产企业的创业通常门槛较高,职能分工较为复杂,更为专业化,创业者即使想集所有职能为一身,也不容易做到。加之创业初期寻找合适的职业经理人较为困难,所以,能力互补的人合伙创业较为常见。
以苹果为例,没有乔布斯的商业洞察力,就没有苹果公司。但如果没有沃兹天才般的技术能力,乔布斯的商业思维也无人能够实现。
我曾经反复思考过,为什么中国很少有“双子星座”或“三驾马车”型的创业者?我看美国的历史时,我猛然醒悟到这一点。最初从英国到美洲大陆的人,多数是被流放的囚犯。这些因犯法而流放的人登陆美洲之前,竟然是相互达成一份契约,然后相互遵守。
我在看《乔布斯传》的时候就很吃惊,被乔布斯找来充当“导师”的韦恩,起草了一份长达十几页的协议文件,两个主要创始人乔布斯和沃兹各占45%的股份,韦恩占10%的股份。原以为他们只是孩子般小打小闹,那知韦了成发现乔布斯是胆大包天的人,刚刚经历投资失败的韦恩在公司成立不到两个星期时,韦恩就折现卖掉了股份。
这样的合伙创业,在美国或许很常见,在中国却很鲜见。中国的创业伙伴,除了关心股份以外,还特别关注职务的分配。这一点,是中国的创业伙伴与国外大不同的地方。
因为创业者没有契约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创业伙伴特别关注通过“职务把守”确保自己的利润。除了关注董事长、总经理这两个职务外,还特别关注财务、采购这两个职务。因为创业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通常不健全,所以,把好财务关很重要。
在创业初期,因为职务分配是事先确定好的,所以通常会相安无事。争议或纠纷通常是在职务调整的时候,或引进职业经理人的时候。下列举我熟知的两个企业为例:
案例1:一家3个创业者共同创业的商业企业,股份非常平均,3个人占据了主要管理岗位。很快,一名创业者就脱颖而出,显示出较高的管理才能,并且较为大胆冒险,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另两人是生意型的人,不愿做长远投资。3人讨论问题,好的意见经常被2票否决。为了公司的成长,其中一人以另两名创始人“优先分红”的代价,说服另外两人放弃管理岗位,成为纯粹的财务投资者。
案例2:一家5人共同创业的农资生产企业,借助产业分散的机会,成长很快。在企业扩张过程中,占据不同管理岗位的5个人分化很大,有的进步很快,显示出企业家的特质,有的明显不适合现有管理岗位的工作,但谁都不能离开现有岗位,因为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投资利益。僵持的几年内,公司陷于停顿。后来,其中一人以“溢价收购”的方式才说明其它创业者放弃股份,很快,公司成长再次进入快车道。
案例3:一家3位投资者共同创立的农牧企业,最小的股东只有5%的股份。但是,这名股东却根本不受法人治理结构的约束。他有一句名言:你们让我不高兴,我就让你们干不成。最终,这家企业真的因为5%股份的股东干扰成垮台。
契约是利益的保障,还是职务和权力是利益的保障?中外的合伙创业企业,对此的理解差异巨大。
无论是微软的艾伦,还是苹果的沃兹,他们最后都淡出了公司的运营,但他们的利益却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技术型的沃兹不象乔布斯那样爱出风头,最后选择了不同的人生路,但利益是有保障的。
中国的创业伙伴的纠纷,很多是通过职务和权力之争,目的是通过职务确保利益。这才是问题之所在。
我曾经惊叹于英特尔的文化:不同意,但全力以赴。以一套规则做出决策,反对者也要全力以赴地执行。
在中国,比较好的创业伙伴是“领袖+团队”型的,其中,有一个公认的领袖,其他的伙伴,不过是甘愿做绿叶的助手。这样的创业集体才是稳定的,才能减少争议。
“双子星座”或“三驾马车”创业伙伴,在中国难以行得通。中国人之间的争论,通常有这样一个演变规律:真实是观点之争、方法之争;随后变成面子之争;然后变成情绪之争。如果是能力相当的两个创业伙伴,那么,除非一个人甘愿放弃,否则,能力越相当,合作越困难。三个诸葛亮,还不如一个臭皮匠。
我在投资一家企业时,对方要求2人合伙,我没有同意,坚持要求引进5个以上的合伙人。我的目的很简单,通过引进较多的合伙人,为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创造条件,为规范化管理创造条件。在法人治理结构下的讨论,往往是理性的。两个人的争论,理性很难。
金焕民: 我们俩合伙就不会有问题。一者,我信你。二者,我懒,懒到我即使对你的做法有看法都没心思去问问。最后,我认为你自己有自我纠错能力,用不着我去烦你。
无论是什 ...
金焕民: 我们俩合伙就不会有问题。一者,我信你。二者,我懒,懒到我即使对你的做法有看法都没心思去问问---太“勤快”就容易多事。最后,我认为你自己有自我纠错能力,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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