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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叶茂中谈营销——营销就是传播.

热度 16已有 822851 次阅读2013-6-14 10:54 |个人分类:文章专辑|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罗永浩, 发布会, 手机, 新品

最近手机界的一件大事是罗永浩的手机新品发布会,没有之一。

 

老罗在江湖上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年评选十大网络红人,老罗排名第七,十大中还有芙蓉、小胖、二月丫头等等,如今时间如利剑穿喉过,别的红人都渐渐消失在网络的长河之中,只有老罗还一如既往的折腾。从当初新东方教书的老罗语录,到办英语学校、砸西门子、骂臭方舟子,老罗从未离开过,而且他一直在人们的视线中心。

 

坦白说,老罗这次并没有做了个新手机,而只是一个新的手机操作系统,称之为Smartisan OS

其次这款手机系统实质上也只是基于Android平台进行的开发款,并未对整个手机系统做颠覆性的创新革命,说到底,锤子Rom只是基于成熟开发平台上的一个微创新集成,相对于他的竞争对手魅族和小米等来说,还是个半成品。

 

但就是这个半成品,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即使在327日当天的发布会上状况不断,语音识别屡屡失败,现场效果并未完美,甚至开场前老罗还在修改他的演讲稿以至于发布会推迟了半小时…

 

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款成功的不完美的产品。

 

“推出了一天,视频点击已过200万,优酷顶踩比是十比一,新浪上从一边倒的劣评转为一边倒的好评,结论:从来就没有什么神仙皇帝救世主和媒体,传播这事儿企业只能靠自己。”

 

这是老罗在42日发的微博,作为一个屹立数十年不倒的“网络红人”,作为一个有着丰富营销经验的胖子,作为一个有三百万新浪微博粉丝的微博主,老罗非常懂的营销,也更懂的如何去传播自己,传播自己的产品。因为道理很简单,营销,就等于传播。

 

知乎用户Vincent Li在一个关于“罗永浩是个什么样的人物”的问题里有这样的回答:

 

“目前为止,从他去新东方开始。

教书教成网络红人。

开网站被停机维护。

办学校办得干净漂亮还能赚钱。

骂方舟子——现在老罗还在新浪舟子跑去了搜狐。

砸西门子砸得西门子风声鹤唳。

没有一件事儿他办砸了。”

 

更重要的是,这些事他没有一件偷偷摸摸干的,前期的语录是其新东方学生自发传播,可从办牛博网开始,老罗充分认识到了一个传播平台的重要性,新浪微博火热对于这个胖子更是如虎添翼的事。老罗通过自媒体的手段,以及不断的个人演讲,和线下的“公关活动”(砸冰箱、追方舟子),通过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把“老罗”这个品牌成功的打造了起来。

 

324日发布会预热,到今天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老罗发了将近两百条微博,几乎都围绕着他的ROM,而且在不断的以各种高调的姿态宣扬自己的ROM是多么牛逼,多么的卓然不群:“不比不知道,现在觉得苹果真是不好看。” “所有用风景照片做手机默认壁纸的厂商都是土包子。” “其实他们不是没做用户体验,是根本就不会做。”再通过不断转发网友和媒体的评论来刷新你的屏幕,其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光发布会当天和其ROM相关的话题就抢占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的前三,再加上几乎所有不科技媒体持续性的报道和专题,引发争论带来的后续长尾性讨论…试问如果你是一家手机企业的营销老总,先不说你的手机产品力到底如何,即使你能造出比iphone4更伟大的手机,可是你预计花多少钱才能达到这个效果?

 

这是一场成功的营销大局,但如果你仅仅把这一切归结为“炒作”,指责老罗不过是个只会虚张声势,大鸣大放的骗子,则未免又有些太片面了。

 

很多人不喜欢老罗,因为这个胖子飞扬跋扈、肆无忌惮、口出狂言,和中国这个低调内敛装逼的社会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但所有人都不能否认的是,老罗是一个行动力和思想力高度统一的人,你很难像唐骏或者方舟子一样在道德上指责他。你无法指责他是一个只会懂得无下限炒作的小丑,基于这一点,老罗成功的塑造了自己的品牌形象,因为其一切传播手段,一切传播行为,都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其鲜明一致的个人形象基础上的。

 

“这个人有着高度统一、坚定的价值观和判断标准”——经济观察报

 

老罗每年会在全国各地开展自己的演讲,其题目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创业故事”,的确,如果你对这个胖子不太陌生,就可以切实的发现,老罗就是一个坚定的理想主义者,他的确很外放,但他干净利落快意恩仇的手段,是完完全全符合他宣扬逻辑和人生观的。如果那种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你喜欢的、崇尚的,你就会成为老罗的脑残粉。

 

老罗也从不避讳这一点,在手机发布会上他也表示,等明年锤子科技的实体手机出来至少也能卖掉一万部吧,而这一万部,就是老罗估计他的死忠用户的数量,不是“锤子科技”的死忠用户,而是“罗永浩”的死忠用户,我无法判断一万人这个数字是否准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数字肯定不会太低。

 

老罗就是一个坦荡荡的凶神恶煞的君子,如果把老罗比作是一家企业一个品牌的话,那么这个品牌有着特立独行的性格和产品和用户敏锐的认知,而又非常善于各种手段传播自己,让爱的人更爱,恨的人更恨,死忠用户是他们最大的财产,而当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产品将自己的用户群延伸到泛人群时,这种力量将是恐怖的。从这点上看,有点像苹果,有点像理查德.布兰森,甚至和雷军、黄章都不无相同之处。

 

营销就是传播,你在消费者眼中是什么样,取决于你把自己说成什么样。而如果传播的行为和内容能和品牌本身所呈现出的性格一致,那就善莫大焉了。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只需要让别人清楚的知道你的彪悍就是了。


以上文章转载至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官网:www.yemaoz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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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实质营销工作室 2013-6-24 17:55
从实战角度和叶总切磋一下,大营销是好销售+好推广,而传播仅仅是推广中的一部分,而不是营销的全部概念.正如换装之后的王老吉,效果再轰动,渠道和终端见不到你的货,形成不了营销结果.再好的包装宣传\广告策划,也一定要有优秀的销售能力将其执行到位,完整和完美衔接.叶总的策划创意配上好的营销实施才天下无敌.雅正.向叶总致意.
回复 陈永信 2017-7-31 08:17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喜欢
回复 老王的营销观号 2020-6-18 17:40
营销的两个目的:买我东西,传我美名。当然,产品的销售力、渠道的统筹配合、价格的策略和后期的推广促销相互间的联动配合,本质就是企业以产品或服务的形式在恰当的场景实现对用户承诺。当购买行为完成,在使用体验得到保证后二次传播又将开始即口碑传播。由此看,营销在于传播,但多于传播,良好的传播方式和效果是买我东西的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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