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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广告必须有可识别的广告主:(网络广告主是开展网络广告行为的主体。①广告主可以是开展网络营销的企业、非营利性组织、政府或个人。②广告主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广告活动。广告主对广告的发布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是广告与公关活动,新闻报道等传播活动的主要区别之一。公关活动、新闻报道是通过新闻传播媒介进行的,比如某电视台、某报社。这些电视台、报社的传播活动是企业无法控制的。③网络广告主要为网络广告的真实性负责;④网络广告主要履行在网络广告中作出的承诺。保证网络广告主体的真实性和网络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比如,作为广告宣传的企业网站,在制作内容时必须与现实企业形象和现实活动一致;对于企业的承诺免费的服务像免运费,企业必须遵守。
2. 网络广告通过网络媒介进行传播。企业网站本身是广告载体;各种广告形式也是通过附着在一些网站上或单独的网络广告网站出现。
3. 网络广告所传播的不单单是关于有型产品的信息,还包括关于服务和观念的信息;比如广告有形产品的功能和推进销售的措施;参与网络消费的广告和参加网络公益活动的广告;提供商务服务信息的广告和培训的广告。
4. 网络广告(一般指商业广告)是有偿的。 是广告与新闻,公告的重要区别。
5.网络广告是由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构成的;一般是商业企业为开展网络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组织进行的。
6. 网络广告是非人员的信息传播活动,是通过一种广告形式和网络载体进行的。“非人员”传播是网络广告与人员销售的最大区别。7. 网络广告是说明性或劝服性的信息传播活动。网络广告的目的是通过反复的告知活动使受众产生有关产品,服务或观念的认知,进而影响和改变他们的态度,最终使受众产生有利于广告主的行为意向。比如通过网络广告说明产品功能,宣传优惠政策,提供附加服务,促进顾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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