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销售与市场官方网站 返回首页

老郭的个人空间 https://www.cmmo.cn/?81437 [收藏] [复制] [RSS]

日志

如何提炼商品的卖点(转)

热度 13已有 721279 次阅读2011-11-25 21:38 |个人分类:专题一|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1、确有其能。产品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消费者认为是什么。把你的产品好处用最直接、生动、富有冲击力和记忆点的语言加以概述,并通过最高效的途径传递给消费者,这样产品核心卖点的提炼就成功了。
2、确有其事。买众最好是相对集中和相对容易锁定的。
3、确有其需。其市场需求或潜在需求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这种需要最好是尚被满足或很好满足的“急需”,这会节省你很多宣传成本。
4、确有其特。核心必须有自己的个性,突出自身特点,要巧妙别致、给人以美感,有寓意,易识别, 易记忆。
5、确有其途。核心卖点传递给目标消费者的途径 ,最好是捷径且“廉价“。

路过

鸡蛋

鲜花
11

握手

雷人

刚表态过的朋友 (11 人)

收藏 邀请 举报 分享到  

发表评论 评论 (12 个评论)

回复 王旭升快刀唐门 2011-11-25 23:18
卖点好,买点更要好
回复 王亮 2011-11-26 11:43
卖点好,给消费者一个需求的理由
回复 曹红元 2011-11-26 14:26
呵呵,都是的确的!
回复 郑全喜 2011-11-26 17:23
有道理
回复 张柱 2011-11-26 20:55
嗯,修炼卖点
回复 地球速度 2011-11-27 16:55
确有其需,要给消费者充分的购买理由
回复 老郭 2011-11-27 21:13
王旭升快刀唐门: 卖点好,买点更要好
是得
回复 老郭 2011-11-27 21:14
王亮: 卖点好,给消费者一个需求的理由
回复 老郭 2011-11-27 21:14
曹红元: 呵呵,都是的确的!
哈哈
回复 老郭 2011-11-27 21:14
郑全喜: 有道理
谢谢
回复 老郭 2011-11-27 21:14
张柱: 嗯,修炼卖点
  
回复 老郭 2011-11-27 21:14
地球速度: 确有其需,要给消费者充分的购买理由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验证码 换一个

销售与市场官方网站 ( 豫ICP备19000188号-5

GMT+8, 2024-4-19 15:49 , Processed in 0.03108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销售与市场网 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有限公司

© 1994-2021 www.cmmo.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