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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震惊:99%的人都会犯错的品牌命名法

已有 14417 次阅读2019-6-10 07:35 |个人分类:商业探索|系统分类:营销实战


于品牌命名,我曾在多篇文章中提及过,而且在我的抖音短视频中也专门重点阐述过我的观点,无论是文章还是视频,我都旗帜鲜明地公开阐述过,品牌命名不能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而应该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思考。

在菲利普.科特勒的经典营销理论《营销管理》一书中,清晰地阐述了品牌命名的几个要点:简单、易记、无歧义、最好与企业所在的行业、生产的产品特性和产地有关联等。在查阅关于品牌命名的百度百科时,我也发现了品牌名称必须体现产品属性的说法。

我抄录了其中的一段:“有一些品牌,人们可以从它的名字一眼就看出它是什么类型的产品,例如脑白金、五粮液、雪碧、高露洁、创可贴等,劲量用于电池,恰当地表达了产品持久强劲的特点;固特异用于轮胎,准确地展现了产品坚固(而)耐用的属性。

它们中的一些品牌,甚至已经成为同类产品的代名词,让后来者难以下手。商务通的命名,使得它几乎成为掌上电脑的代名词,消费者去购买掌上电脑时,大多数人会直接指名购买商务通,甚至以为商务通即掌上电脑,掌上电脑即商务通”。

用早已死掉的“商务通”为例,说明这个品牌命名的百科已经是有一段很长的历史了,编写这个百科文案的人,估计也是一个受传统营销理论影响很深的营销人。

在《销售与市场》杂志、“第一营销网”和“中国营销传播网”等各类营销专业网站,你只要搜索关于“品牌命名”的文章,就会发现,所有的专家或者营销人,其观点虽然侧重点和所举的例子有所不同。

但对于品牌命名的观点是惊人的一致,说明一个问题,在当今中国商界或者营销界和广告界,关于品牌命名的观点,都是传统营销理论的传承者,只有我沈坤对此提出的截然相反的观点,并进行创新实践。

我曾在很多文章或者跟企业客户的当面交流中提到过,我在近三年以前的品牌命名案例中,也有传统营销理论的影子,虽然这些品牌名称都带有强大的二次传播资源,如英语学习机品牌的“全真教”,高级衣架产品品牌的“锦衣卫”和电商方便面品牌“精灵十二餐”等。

但在进入2018年以后,我用横向思维的立体思考方法,对品牌命名、品牌定位和产品品类都策略进行了全新的思考,然后发现了与众不同的新的做法,尤其是品牌命名,我做到了完全淡化甚至与企业、产品、产业、产地和功能功效等毫无关系。

因为传统的品牌名称,大家已经看到上述的观点了,如简单、易记、朗朗上口等,这些,我依然保留下来,但“产品属性、产地和功能功效概念”等被我全部剔除掉了,因为我将品牌命名从企业自身专向了消费者。

我在抖音里发布过一个关于品牌命名的短视频,意思是说,品牌在法律上属于企业,但在认知上却归属消费者。既然如此,那为啥企业其品牌名称的时候不考虑消费者?几乎99%以上的企业品牌名称,都与消费者毫无关系。譬如“统一、康师傅、雀巢、苹果和农夫山泉”等。


但矛盾的是,创意品牌名称的时候彻底忘记了消费者,但之后却拼命大投广告,竭尽全力忽悠消费者掏钱消费自己的产品,甚至不屑花重金,请定位公司来给品牌进行定位策划,这说明企业营销的第一步走错了,后面每一步都错了,所以需要定位公司、营销策划公司、促销执行公司、公关公司和广告公司来一一纠正。

而像康师傅、统一、雀巢、蒙牛、伊利、银鹭、汇源、鲁花、金龙鱼等这些与消费者毫无关联的品牌名称,仅仅只是当做产品的商标,即便有强大的知名度,其品牌名称也只是当做记忆的名称,企业进行品牌营销的时候,几乎忘记自己的名称所蕴含的意义,所有的营销策略都与品牌名称无关。

沈坤叛逆观点:品牌名称不是用来记的,而是用来影响消费者灵魂的,真正有效的品牌名称应该能体现鲜明的消费族群和性格特征,品牌名称必须为消费者而起,因为现在是消费主权时代,一切营销都必须以消费者为中心,品牌名称当然要为消费者原创。

可大量的品牌名称都体现不了消费族群,更不要说性格特征了。像这样的品牌,消费者不会有任何情感,仅有一点点可怜的记忆,因为这些品牌都不是为消费者原创,消费者不会用生命去捍卫它,更不会一生追随它迷恋它。

那么什么样的品牌是有消费族群特征和性格特征的?我举几个例子:“电脑工作者品牌——键客”、“创业者品牌——闯汉”、“学生品牌——酷界”、“品味女性品牌——魅姐”、“嗓音工作者品牌——声势派”、“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群体品牌——攀登者”和“力量型男性群体品牌——征服者”等。

上述为核心消费者原创的能体现消费族群和性格特征的品牌,部分将在2019年下半年陆续推向市场。但这毕竟是一种史无前例的品牌创新,市场反应如何还有待市场印证,但我相信,只要企业脚踏实地,一步步按照我设计的营销策略平稳落地,市场一定会有强烈反应。

我相信很多人会对我沈坤的这种无厘头的品牌创新产生很多疑问,说实话,我只是一味地想着如何去取悦消费者,所以未必正确,况且,我现在的观点和做法,全球的营销经典理论书中,营销大师们都没有提到过,更不要说有人这么去做了。

我的叛逆品牌观点还没有结束,品牌名称之后将是品牌定位。总之,我沈坤不是故意为了标新立异而创造这种叛逆的做法,而是我明白一个真理:既然消费者是掏钱的主,品牌的认知归属也是他们,那么我们的一切营销策略,都必须以消费者为中心。

我们有什么理由那么自我?竟然将消费者的权利忘在脑后?——沈坤独家观点,难免有失偏颇,不妥之处还请各位见谅,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文章下留言探讨。

下篇预告横向思维:竟拿健康电器产品开刀疯狂冲杀?

沈坤写于201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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