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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的房荒

2013-4-25 10:17| 查看: 90534| 评论: 0

咱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大兵过后,必有荒年”,意思是战争会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破坏,每一场硝烟散尽,都会有灾荒随之而来。

日军侵华就是个典型例证。

抗战期间,日军的飞机轰炸了我国的很多城市,上海、成都、武汉、开封……纷纷遭受空袭,一幢幢房屋轰然倒塌,历史的大幕上,只剩一片残垣断壁,几口飞血。与此同时,我国的军队为了阻挡日军的铁蹄,不惜祭出玉石俱焚的“杀手锏”,用火和水对付来犯,结果,冲天大火把长沙烧成了瓦砾,滚滚黄水把中原淹成了泽国。

抗日战争持续了8年,我国军民死难了多少人,迄今没有具体数字,但是我们可以从历史的夹缝里窥视到旷日持久的战火究竟毁坏了多少房屋。

1937年,日军空袭上海,闸北85%的房屋成为废墟(张天翼等《战时的后方》,战时出版社1938年版)。

1938年,日军进犯长沙,长沙95%的建筑化为焦土(《湖南省善后救济署善救月刊》第25期,湖南善后救济署1947年编印)。

抗战前夕,武汉共有11万所住房,抗战胜利后,只剩下7万所,超过4万所房屋毁于日军之手(《武汉政报》第3卷第1期《武汉市住房的基本情况》,武汉市政府办公室1952年编印)。

抗战前夕,衡阳共有10万所住房,抗战胜利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派员视察,整个市区只剩下5所住宅完好无损(《中华民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业务总报告》第74页,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1948年编印)。

还有浙江、河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几乎所有省份的住房都经受了了兵火的洗礼,其中浙江损毁住宅91万所,广东损毁住宅25万所,广西损毁住宅30万所,河南损毁住宅17万所,江西损毁住宅38万所……(《行政院救济总署浙江分署业务总结报告》第八章《房屋救济》,浙江善后救济署1947年编印)

战争开始以后,沦陷区的人民纷纷出逃。上海人逃到香港,香港人逃到昆明,昆明人逃到重庆,重庆人逃到兰州,凡是暂时尚未沦陷的城市,都成了难民心目中理想的和平孤岛。结果每座孤岛都人满为患,房价大涨,房租飞升,迁徙地闹起了住房荒,昆明和重庆这两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大繁荣。可是到了1945年,日本投降了,广大难民在国民党政府和各地同乡会的资助下返回家园,迎接他们的却是更为严重的住房荒,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的家园已经毁于敌手,没有房子可以住了。

这种现象不只出现在中国,长期战争造成的住房短缺曾经在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席卷大半个地球,包括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之一日本,包括始终没有遭受空袭的美国本土,都在为居住问题发愁。日本住房紧缺,是因为在1945年原子弹爆炸之前曾经被麦克阿瑟的战机搞过一场地毯式轰炸,从东京到大阪处处废墟(参见1945年日本政府颁布的《住宅紧急措置令》);美国住房紧缺则是因为二战之后各国富人都把美国视为人间天堂,纷纷通过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方式移民到美国定居,以至于美国大兵忽然发现他们复员之后连房子都租不到了,只好继续在军营里借住(参见《星期日画报》1948年第12期《美国纽约也闹房荒》)。

但是所有国家的房荒都没有中国严重,因为咱们国家“挨打”最多,人口最多,而生产力在几个大国当中又最落后,而且外敌入侵刚刚结束,紧接着国民党又挑起了内战。

1945年一直到1949年解放前夕,甚至包括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多年,中国绝大多数城市都一直持续着住房紧缺(部分60后、70后的朋友应该还能记得一个普通工人为了“租”到像样的公房需要走多少后门、托多少关系)。当然,现在我们不缺房子了,缺的只是切实有效的住房调控,因为现在是房屋大量空置伴随着房价一涨再涨,房子有的是,但是多数人买不起。

我们不谈现在,继续说解放前。解放前是中国有史以来住房紧缺最为严重的时代,也是城市居民解决居住问题最为困难的时代。在上海、南京、天津、杭州,因为战火毁坏的住房暂时难以修复,而拥进城市的人口却越来越多,所以一房难求,那时候中等收入家庭的愿望不是买一套大房子,甚至也不是买一套小房子,而是什么时候能够租上一所小房子。

租房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1947年的上海,由于法币严重贬值,房东已经不收法币了,改收金条和大米,想租房,先交“顶费”——每个人一旦租到了房子,就不甘心离开,你想让他离开,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顶费”。上海静安寺公寓,满墙都是子弹孔的两室一厅,需要“顶费廿二条”才能租到。什么是“廿二条”?就是金条22根,每根10两!普通人家拿得出22根金条吗?肯定拿不出。拿不出金条,你就租不到房子,你就只能去闸北一带的贫民窟里找机会。有些白领住贫民窟嫌丢人,走投无路,愤而自杀。

笔者读过1947年上海市政府编印的《业务报告》,截止当年9月份,全市300多万人口,有153万人住在贫民窟。我还翻过1947年到1948年的民国老报纸,在《大报》、《申报》和《大公报》的社会新闻板块,总是能见到《生活逼迫,投江自杀》的报道,以及国民党政府发布的《厉行节约,禁止自杀》的通知。窃以为这种通知很像去年某地官员组织拆迁时打出的标语:“拆迁为民,自焚可耻。”

当时的官僚应该明白一个常识:除非走投无路,否则没有几个人喜欢自杀。房荒如此严重,政府应该做的不是禁止人们自杀,而是尽快让多数国民都能体面地解决居住问题,譬如说增加土地供应,鼓励住房开发,打压房价,限制房租,以及尽可能多建廉租房,尽可能严控住房腐败。

在抗战胜利后,在内战硝烟此起彼伏的时候,在房荒最严重的时候,国民党政府确确实实做了一些实事,包括推广合作建房,包括打击空置房,包括直接给难民发放补助金,包括呼吁国际援助,包括从联合国争取到数目惊人的救济资金,包括在浙江、广东、湖南、湖北兴建“善救新村”,包括在上海和南京兴建“平民住所”,包括在郑州和开封兴建“难民村”。

但是由于战争还在持续,由于国民党始终无法避免资金被军队挪用、房屋被权贵瓜分,以及由于那时候百孔千疮的中国并不具备短时间内建起足够数量住宅的经济实力,以至于直到国民党败退台湾,也没有扭转国内住房短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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